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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为社会各领域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申报当年正在实施,申报前连续实施不少于2年(即项目应从2019年4月前开始实施)。往届“益苗计划”项目大赛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 申报对象为2019年至2020年“益苗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申报当年正在实施,申报前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3年(即项目应从2018年4月前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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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主体为以广州、深圳两地志愿服务组织(团队)为主,通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两地志愿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助力“志愿者之城”建设的公益志愿项目。 |
| 申报主体为省内高校志愿服务社团,主要为立足学校及周边社区需求,开展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具备复制推广意义的志愿公益项目。申报前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1年(即项目应从2020年4月前开始实施)。 |
| 申报主体为省内团属县级志愿者联合会(协会、义工联等),项目主要内容为结合社区等的志愿服务,动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开展的形式创新、成效良好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的观念。 |
| 申报主体为省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的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志愿服务队伍走进高校、面向大学生开展的消防安全宣传项目,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
| 申报主体为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项目主要内容为结合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带领学生立足学校和周边社区常态化开展校内关爱互助、校外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项目。 |
| 申报主体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团体自行组织或联合省内公益组织共同开展、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实施的志愿公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或跨领域、跨地域申报。申报前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1年(即项目应从2020年4月前开始实施)。 |
| 申报主体为大学生在广东省内偏远乡村或城中村开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大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方式参与乡村振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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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点青少年以及相对贫困家庭等弱势困难群体开展的扶弱济困、帮教助学、综合关怀、关爱帮扶等志愿服务项目。 |
| 即围绕社区发展需求和社区青少年发展需求,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动员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服务社区居民,在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础上,能有效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基层社会治理项目。 |
| 立足服务三农,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助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
| 引导枢纽型组织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志愿服务提供资源对接、资金支持或提供志愿者服务保障,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项目。 |
| 其他有助于传播志愿服务文化、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项目,包括思想引领、政策宣传、国防教育宣传、青少年权益保护、心理健康、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文化与旅游、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宣教、反邪教宣传等其他符合扶持范围的志愿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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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以解决社会公共需求为使命,致力于弘扬志愿精神和推动青少年事业的有关组织和机构,评选一批具有公益创业特征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