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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见: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逻辑向度

陈时见 高校教育管理
2024-09-04

陈时见(西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博导)

引用本文

李森,刘振天,陈时见,等. 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J].高校教育管理,2024,18(1):1-23.



进入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既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又是人才强国建设的关键性支撑,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高等教育强国是教育强国的核心力量,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梳理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逻辑向度及其发展机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及其与教育整体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增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价值逻辑: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以高质量育人为根本

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育人既是教育的根本职责,又是教育的核心目标,因为教育的目标主要是通过育人来实现的,而任何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无疑都是基于人的发展程度与水平,教育的育人质量不仅决定着教育自身目标的实现,而且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高等教育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高等专门人才的核心来源。高等教育的育人质量是检验一所大学办学成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标准,对人才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育人导向,将高质量育人作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本质要求,将育人质量作为检验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标准。

高质量育人要以“育人兴邦”为使命,明确“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目标,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育人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又必须突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担当,着力培养国家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一方面,培养什么人和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课题。立德是成才的基础,立德方能树人,高质量育人必须牢牢把握人才培育的社会主义价值方向和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真正处理好育人中育德与育才的关系,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另一方面,培养国家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也是衡量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高质量育人就是要坚持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要求作为新时代高等教育的生命线,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时代新人。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就意味着我国新时代的教育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立场,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等教育强国建设需要基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所有高校的育人质量,整体实现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每一个学生的教育与文化素养,为教育强国和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创新不仅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特征,而且日益成为现代人的重要品质,创新素养已然成为测度育人质量的重要标尺,培养创新人才也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高等教育强国建设需要基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要,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拔尖创新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由于我国高校普遍重视知识系统传递的传统惯性以及长期以来采用学科知识本位的培养模式,高校尚未真正把育人置于教育的中心位置,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体系还很不完善,教学与科研“两张皮”现象还比较突出,全面育人的动力机制还不健全,无论是在全面提升学生基础素养还是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方面,都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要把高质量育人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全面保障高校育人工作的核心地位,深入推进高等教育育人模式改革创新,切实增强高校高质量育人的供给能力。

二、战略逻辑: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

整体而言,教育强国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我国教育发展的整体力量;二是我国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的支撑力量。增强教育发展的整体实力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础,而提升教育服务的支撑能力则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高等教育不仅是教育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教育强国关键性的支撑力量。因此,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一方面,全面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高等教育自身实力;另一方面,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高校的内涵式发展。高校是高等教育的主体,高校的内涵式发展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目前,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而言,虽然规模巨大,但质量还无法满足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从高等教育结构而言,不同地区、类型和院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高等教育供给而言,虽然已然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但高质量院校在整个高等教育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高质量高等教育供给还严重不足。面对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差异显著的高等教育发展现实境遇,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此,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应着力构建高质量高校体系,着力破解长期以来高校面临的办学理念滞后、培养体系陈旧、发展差距较大、创新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难题,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高校发展理念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性环节,切实增强高校办学动力、活力和实力。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继承和弘扬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传统与发展优势,赓续高校发展的文化血脉,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自信。二是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求,在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资源条件、改革创新等方面加快建设与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三是要放眼世界,充分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成果,在比较与借鉴中探索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路径。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突出高等教育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这不仅表明教育与国家之间的紧密关系,而且说明教育对国家发展的使命与责任。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当嵌入中国式现代化的理念观照,贯彻落实“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这不仅阐明了教育强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战略地位,而且对教育强国建设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明确要求。显然,没有强大的高等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形成教育强国的新局面;没有强大的高等教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人才自主培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建设具有战略性作用的高水平大学,也需要大学深入探索新使命引领的战略发展模式。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必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开创高等教育新格局,重构高等教育新优势,真正为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战略性支撑力量。

三、制度逻辑: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以高质量治理为保障

高等教育治理不仅制约着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而且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离不开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决策不仅涉及发展方向的前瞻性,而且影响重大问题的科学性。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交会和“两个大局”交织的特殊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既要克服对西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跟随和路径依赖,又要不断探索立足中国国情和引领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新发展道路,因而高等教育决策既要体现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又要具备立足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建设需要高等教育管理朝着高质量治理的方向不断变革和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转型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变革不仅使高等教育本身变得更加复杂,而且给高等教育治理带来挑战。同时,无论是在高等教育体系还是在高等教育质量方面,我国都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还难以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需求,需要我们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治理的效能与实际水平。综上所述,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对高等教育高质量治理提出了客观要求,高质量治理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高等教育高质量治理需要构建和完善基于系统思维的科学决策机制。高等教育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系统,基于系统思维就是要把高等教育作为发展整体,正确处理好高等教育子系统与高等教育整体的关系以及高等教育各子系统间的关系,围绕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这一总体目标,引导和支持不同地区、层次、类型的高校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同时,高等教育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因而不能成为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基于系统思维就是要把高等教育作为一个开放性系统,正确处理好高等教育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关系,以保持高等教育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连接、沟通与互动,使高等教育不仅能够主动对接其他系统的需求,保持与其他系统的开放互动,而且可以通过与其他系统的有效互动形成对高等教育体系的反省、改进与优化。只有基于系统思维,我们才能正确把握高等教育复杂的发展环境,才能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高等教育高质量治理的根本特征。

高等教育高质量治理需要创新基于治理体系的治理体制。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要处理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权力、市场、学术、文化等多方面的关系。因此,我们需要基于高质量治理的发展理念和目标任务重构治理体系,完善治理体制。首先,治理体系重构是高质量治理的基础。在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国家权力既体现为高等教育治理的政治要求,又表征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就政治要求而言,我们必须坚持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高等教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必须坚持高等教育发展的人民中心立场;就制度建设而言,我们既要为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方向性和原则性的根本制度,又要为高等教育有效实施和有序运行提供便于操作和落地实施的具体制度。其次,治理体制创新是高质量治理的保障。一方面,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高校,它们都承载着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建立具体落实治理职责的组织机构,而且需要完善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与任务,以保证规范的高等教育秩序和较高的高等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对高校管理得过多过细,高校就会因缺少自主权而丧失主体性,高校主体性的丧失必然带来其内生动力的不足,进而影响高等教育质量。因此,探索和创新高等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政府机构、社会组织、高校以及市场力量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充分保证不同主体间有效沟通与协同,既可以让多元主体承担起治理的职责与义务,从而发挥不同主体的功能和作用,又能够激发不同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真正为高质量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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