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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其医疗期如何计算?

华律网 2022-10-06




国家规定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同时,也有不少的省市将企业复工时间推迟到2月9日,随着元宵节的到来,也就意味着,不少的企业已经慢慢的开始复工准备,由于目前的疫情还未到达拐点,因此,“上班期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算工伤,工伤医疗期又该如何计算?”成为上班族关心的重点。



上班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期间应当支付的工资报酬;经隔离观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则按照医疗期处理,发放病假工资。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又是否属于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综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疫情感染不属于上述原因,所以不属于工伤。



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其医疗期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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