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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超前点播模式,律师状告爱奇艺 !赢了

已经购买了视频网站爱奇艺的黄金VIP服务,却被告知还要进行付费成为超级VIP才能提前解锁热播剧情内容。上海律师吴声威对这一规定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昨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爱奇艺的“超前点播”构成违约,判令爱奇艺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享有的黄金VIP会员权益,并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去年年底,电视剧《庆余年》热播。不少爱奇艺的付费会员发现,黄金VIP会员更新日可以比普通用户抢先观看6集,而“超前点播”向VIP用户推出可再多看6集的权益。但需获得这项超级VIP特权,黄金VIP用户还需要再次付费,通过单集付费购买或是一次性付费的方式获得,单集付费购买的价格为3元/集,一次性付费解锁则需缴纳50元。黄金VIP还需付费享受更多权限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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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办低保吗?如何办理?

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人可以申请低保,城市低保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并不是说,只要是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申请城市低保,那么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办理低保吗?如何办理?刑释人员办低保,拿着刑满释放证明和相关身份证明可以去民政局办理。法律依据:1、根据《监狱法》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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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

导读家庭暴力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想要离婚的一方一定要收集好家庭暴力证据,那么,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呢?01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原则一般情况均等分割,特殊情况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财产。一般原则及处理对离婚时财产的处理,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照顾无过错方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及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合情合理地予以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1、夫妻双方用协议方式约定婚后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婚后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离婚时应按协议处理。约定财产的协议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协议双方没有争议,或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的,也可确认其效力。以约定财产方式规避法律的行为,应认定其无效。2、无法查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3、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不动产经过十五年,动产除金银首饰、古董、集邮邮票外,经过十年的,一般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分居两地财产各自掌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双方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情况,判归各自所有;一方财物明显多于另一方的,可折价分割。5、登记结婚后尚未共同生活,双方以各自的收入购买的物品及其他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归各自所有。6、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对第三者插足的受害方和财产继承、受赠方可予以适当地照顾。7、不宜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夫妻双方协议的价格作价;协议不成的,按处理时的市场价并扣除折旧确定该财产的价格,对不动产、红木家具等贵重物品应由有关部门估价。02家庭暴力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并索赔。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情况《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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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违约金都怎么规定?

导读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时候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一旦签订了合同就是不允许违反上面的条例的,一旦违约就是需要付出一定的违约金的,那么违约金一般怎么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的提示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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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地铁上不允许外放音乐,这些新规实行,会怎么影响你我的生活?

4月春风来2020年4月起我国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将会怎么影响你我的生活证监会: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证监会3月13日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车内进食、手机外放上了“黑名单”地铁新规为文明出行“导航”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的7类约束性行为分别是: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签证专办员卡”使用新规:伪造、变造将被依法依规处理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施行: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原有11种违法情形进行梳理,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4月起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全面自动化中国气象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正式业务运行的通知》。从4月1日起,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从全国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这意味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实现全面自动化。相比人工观测,自动化气象观测的观测能力明显增强。观测频次较人工观测提高4至8倍,有效弥补了原有人工观测数据的不足。同时,观测数据传输用时由分钟级提高至秒级,传输频次从5分钟提升至1分钟,数据传输频次与效率大幅增加。来源丨新华网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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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0年全国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家长和学生们心心念念的高考日程终于确定了!官宣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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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造成大额欠款,到底谁来还?

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它的范围是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01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答:不一定!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若能举证说明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对信用卡的存在不知情。信用卡消费清单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离婚的时候有未偿还的信用卡,查出来以后信用卡上面的债务都是用于当事人个人挥霍,这些消费都很难被认定成为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02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03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再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一方赌博所借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来源丨法务之家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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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不买社保违法吗?别傻了,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其实是一个前期考察,适应工作环境的一个缓冲,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期限之类的,因此不能因为员工还是试用期,就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试用期内不买社保违法吗?试用期内不买社保违法吗试用期内要买社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某公司与李某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公司人事主管与之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交社会保险,等到试用期过后再补交,当时李某同意了。在李某工作1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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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永久产权来了,即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房产证不再实行,不用纠结土地年限了!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不用纠结土地年限!《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的房子最低只需要补费1560元。因此不论是40年产权、5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到期均有明确的规定!简言之如下: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相关法律条文如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基本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房产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买房办证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政高效。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关于不动产权证的解答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权的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按相关规定来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关于不动产权证的解答No.1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何不同?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权的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按相关规定来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No.2新的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相比,有何区别?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张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No.3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No.4不动产登记,我们受到什么影响?卖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跑手续);一房多卖?再不会!(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防坑又防骗);农民受益(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No.5不动产登记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登记完成后,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No.6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③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④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⑥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No.7房产证有我的名字,房子就有我的份?不!一!定!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根本没意义,“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才标志着房产的真正所属。来源丨法律要参、每日普法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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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99%的人不知道可以这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辞职离开公司的时候并不是就能够拿到所有的工资,一般当月的工资需要下个月才能够发放。有些人在辞职的时候公司没有发工资,之后公司还是不肯发剩余工资。那么,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有什么处理方法辞职了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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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预防碰瓷,首先要知道如何判断被“碰瓷”!

如何判断被“碰瓷”一、注意疑点疑点一:轻微剐蹭车辆严重受损。碰瓷车辆紧跟目标车辆,在其变道时猛踩油门撞上去,与目标车轻轻剐蹭,但车上的零部件会出现严重断裂或破损,然后以此索取修理费。疑点二:慢如蜗牛等待被追尾。碰瓷车辆故意开在目标车辆前面,与目标车辆贴得很近,然后找机会紧急制动,造成目标车追尾。疑点三:不报警要私了。很多碰瓷车辆往往都是中高档的二手汽车。事故发生后,碰瓷车辆或碰瓷人通常会提出不要报警并且用钱“私了”的要求。疑点四:人故意撞车侧部。如果是故意撞车的碰瓷人,一般会在目标车辆车速很慢时撞上车辆,而碰撞部位往往都在车辆的侧面,同时躺倒在车辆的侧面,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真正的人身危险。二、实务勘察思路勘察点一:车体痕迹比对是否相符车辆痕迹的“承痕体”和“造痕体”是对应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痕迹不相符,形成不了对应关系,可以肯定其中的一处痕迹不是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比如:你驾车掉头时,对方车左前角与你车左侧撞击,但对方车的右前角也有撞击痕迹,对方坚持说是此次事故造成的。鉴别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让对方在你的车上找出对应的“承痕体”或“造痕体”。勘察点二:是否有二次以上的碰撞痕迹发生事故时,在车辆没有翻滚或横向摆动再次与原来的或另外的车辆或固定物接触的情况下,车体上的某处只会呈现一次的接触痕迹。如果有二次以上的碰撞痕迹,且对方坚称是本次事故造成的,就有可能是“碰瓷”,其目的是扩大上一次的损失,而将所有的损失费用统统让你承担。鉴别方法:一是,两车撞击痕迹的高度、面积及凹陷程度无法完全嵌合;二是,对方车上的物质转移非完全是你车所留(如:对方车上痕迹中有红色漆皮,而你与其接触部位没有任何红色物质)。勘察点三、痕迹损坏程度与撞击力是否相符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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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法律问答来了!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采取关闭公共娱乐场所、交通管制的措施,甚至封城、封村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而这些防控措施难免会影响到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纠纷,现在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01因疫情防控影响,出租人或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答:应以维护合同关系稳定、鼓励合同继续履行为原则,对受疫情防控影响但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在疫情防控发生前已经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应予支持。02承租人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正常居住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吗?答:应鼓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公平原则视具体情况,由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03承租人承租房屋(摊位)用于经营,因疫情防控导致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吗?答:对政府明令暂停营业的行业、企业,承租人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的,应当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对政府未明令暂停营业的行业、企业,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承租人能证明其经营因疫情防控受到较大影响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延长租期,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04房屋转租中,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对次承租人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后,是否可向出租人主张权利?答: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损失应由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根据公平原则,通过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形式合理分担。其中,对以转租为经营业务的承租人,其与出租人之间损失分担,还应结合双方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约定合理确定。05疫情发生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可否以受疫情影响为由要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解除合同?答: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时对疫情防控情形已经明知或应知,合同订立后再以受疫情防控影响为由要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来源丨杭州中院欢迎转发评论,留下你的观点咨询法律问题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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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月薪8000元,转正后不得少于10000元吗?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试用期工资为8000元,试用期后公司必须给10000元吗?案情简介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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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套走银行数十亿!里应外合层层倒手,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案细节曝光!

导读一纸审判文书,让4年前的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元票据案真相细节终于浮出水面!含银行员工在内的8人里应外合、伙同作案,骗走银行近20亿元,案发后在各方努力下追回了大部分资金,但仍有7.8亿元下落不明。3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上海高院对该案件的刑事裁定书。8人团伙作案,虚假票据“套走”银行数十亿被告人张某夏为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同业业务部(后变更为天津银行同业市场部上海营销分部)员工,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起在该岗任职,具体负责经办该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业务。经人认识,张某夏认识了被告人吕某亮,2015年7月、8月间,双方约定合作开展无需提供真实票据的“不见票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以套取银行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所谓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具体来说,可以理解为,如A企业要购买B企业的货物,但资金不够,这时就可以通过到某银行存保证金的方式、向该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先把款付给B企业;承兑汇票一般会设有一个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拿到汇票的B企业如果想在期满之前就拿到钱、以方便资金融通,就可到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办贴现,提前拿到钱。以此类推,一张票据可能从A到B经过多次转手,充当一种融资工具。在上述案例中,吕某亮等人正是没有真实票据或者已将票据做了“一票二卖”,联系到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某金融”),由该公司主要负责提供银行同业账户、过桥银行及票据清单等,来骗取银行资金。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被告人吕某亮、朱某等分别在票据清单、跟单资料、过桥银行、银行同业账户以及资金的周转和使用等环节相互配合,共同利用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清单和跟单资料,并通过资金过桥、控制并使用银行同业账户转款等方法从天津银行上海分行骗取资金。这一过程中,2015年10月16日,张某夏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使用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将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资金9亿余元挪给吕某亮等人用于营利活动。2016年1月13日,因上述业务临近回购期,张某夏再次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故计重施,用同样手法将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资金9亿余元挪给吕某亮等人,用于支付前笔业务的到期回购款。2016年4月8日,天津银行在港交所公告称,该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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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十万,因为借条没按指印,他不还了?法律其实是这样界定的....

现在借钱不打借条的很少,因为民间借贷的兴起,很多人都成为人人唾弃的老赖,还有谁敢借钱不打借条的。因此在实际打借条时候,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常识。那么打借条后已经有签名,是否还必须要有手印呢?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01借条上必须按手印才有效吗?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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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炸锅!过劳医生在家猝死不算工伤?

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医护人员都在防疫一线工作,由于医疗设备以及医护人员的短缺等条件限制,很多医护人员都会有过度劳动的现象。近日有一医生因过劳导致猝死家中,但没有认定为工伤,那么过劳医生在家猝死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01过劳医生在家猝死认定工伤受阻2月13日6时许,湖北xx市xx镇卫生院医生刘xx猝死家中。由于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亦非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去世,2月20日,xx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日前家属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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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是无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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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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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因受疫情的影响相信很多朋友都在因为不能按期履行合同而发愁从而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咨询合同法而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一词多次被提及我相信大多数人看到这个词是迷惑的那究竟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诸如此类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解答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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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公司能否解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不断。针对这一问题,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工作实践,就劳动争议处理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发布如下法律适用指南。一、疫情特殊时期应当坚持什么审理原则?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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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各地戒严,出现"销售假口罩"、"微信诈骗"、"殴打疫情防控人员"等行为怎么处罚?

在此疫情防控时期,多地都发布通知严禁各种活动以及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但还是有不少人在此期间,明知违法犯罪行为不可取还是在违法边缘疯狂跳跃,以致于被依法处置,那我们就来看看以下案例。北京丰台明知用于抗疫捐献,仍销售5万个假口罩2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月25日至28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明知他人购买口罩用于抗疫捐献的情况下,仍然以营利为目的,以每只1.7元至1.9元的价格,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假冒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已查明杨某销售假冒口罩5万余个,销售金额近10万元,经初步检测均为不合格产品,不能作为防疫医疗用品使用。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加强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对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把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四川成都朋友圈“卖”口罩被抓,成都市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吴某在无货源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购买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的虚假信息,分多次骗取林某等2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6000元。随后,吴某将骗取的钱款以租赁豪车、住高档酒店等方式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积极赔偿2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2名被害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2月20日,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2个工作日。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的规定》,应当对被告人按照诈骗罪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认罪认罚、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陕西淳化以疫情期间不便上门为由,微信骗取注册费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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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新型肺炎”过程中,易涉7宗罪,最高可判死刑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人数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2020年第1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卫健委2020年1号文的出台,意味着在这个非常时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可以利用《刑法》大力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有法可依,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天,本文就“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过程中,相关人员可能涉及的7宗罪,希望通过《刑法》的相关规定来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提供法律保障。01可能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的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若拒绝配合的,极有可能因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从而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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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被疫情撕扯的知情权与隐私权,该何去何从?

披露患者行程轨迹是否必要?——公开患者行动轨迹,可以让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比如尽量早点发出信息,让其他的人员尽量减少到其周边活动,减少乃至避免与其接触,及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等。➤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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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因疫情进行裁员合法吗?如何赔偿被裁人员?

由于复工潮的开始,裁员潮也随之而来,不少企业都因在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不得不开始裁员,因此,出现“复工第一天等来的不是工作剧增,而是裁员通知”这样的说法,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能够以疫情进行裁员合法吗?用人单位能够因疫情进行裁员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我们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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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12条意见(2020)

声明:本文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随着元宵节的结束,2020年的春节也到此结束,那么随着而来就是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对此,人社部于7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此《意见》中关于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有详细说明,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意见》全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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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需要知道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的通知,以及各省市发布的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不少企业都遵守国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复工,也有的企业选择在延迟期间在家办公,那么在家办公的工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复工时间也要到了,有哪些法律问题是企业复工需要注意的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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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其医疗期如何计算?

国家规定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同时,也有不少的省市将企业复工时间推迟到2月9日,随着元宵节的到来,也就意味着,不少的企业已经慢慢的开始复工准备,由于目前的疫情还未到达拐点,因此,“上班期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算工伤,工伤医疗期又该如何计算?”成为上班族关心的重点。上班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期间应当支付的工资报酬;经隔离观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则按照医疗期处理,发放病假工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又是否属于工伤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综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疫情感染不属于上述原因,所以不属于工伤。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其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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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关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9个法律问题,解答来了!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企业都发布通知延迟复工,一是响应国家政策规定,二是为了员工的生命安全,那么因疫情而延迟复工期间,产生的许多法律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而在此期间,国家官方也发布了许多关于企业用工方面的相关通知及政策规定。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疫情期间关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9个法律问题是如何解答的?01用人单位能否以“武汉旅居史”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对于具有武汉旅居史的人员,在经过隔离和医学观察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但该劳动者不符合单位用人要求的除外。02用人单位已发放录用通知,可否以疫情为由取消录用?不可以。除非因疫情原因致使用人单位彻底停工停产,否则,不得简单的因疫情为由解除录用。但是,疫情毕竟是客观存在的,建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入职日期。03疫情期间,劳动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04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有权拒绝,但特殊行业除外,如:口罩、防护服的生产企业,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即延长加班的限制。05员工可否拒绝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可以,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06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否违反政府通知,要求劳动者提前返岗?不可以。用人单位除了要遵守国家法律外,还要遵守相关国家政策等。官方已发布了延迟复工通知的,企业需遵守规定。07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否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困难,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采取适当的调薪、调岗。除此之外,是不可以的。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08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09用人单位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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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10个工资问题(医护人员+普通职工)

因为新型冠状肺炎的扩散和蔓延,许多省市都实行延长假期、推迟复工,但在这期间也有不少的人依然在坚持工作,其中最主要的还要算医护人员以及参与疫情防护的工作人员,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他们的工资问题是怎样的?1参与此次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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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官方发布的可认定为哄抬物价需从重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都出现了抢物资,超市存货都没有的情形,其中特别严重的情况当属哄抬价格,尤其是与疫情相关的物品更为严重,此前官方报道了多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因此我国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统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了“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也表示了哪些行为属于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意见》全文如下: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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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到的30个罪名有哪些?

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与2003年的非典疫情相似,属于乙类传染病,而2003年非典期间,两高紧急出台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疫情灾害期间涉及30个罪名,那么这些罪名具体有哪些?一、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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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长期不上班,工资该不该发?

截至1月31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791例(江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各核减1例),现有重症病例1795例,累计死亡病例25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3例,共有疑似病例17988例。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此次疫情的形势严峻,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早在1月20日就已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继而在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通知》,将新春假期延长至2月2日。那么对于在疫情期间的工资问题也是每个职工关心的问题,很多人想问“如果因为疫情的原因,长期不上班,工资还会发吗?或者公司会因为疫情期间上班时间减少就会减少工资吗?”对于以上问题看法律怎么规定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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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官宣来了!

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问题严峻,关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也随之而来,人们对于如果在此期间职工感染病毒,那么公司能否单方接触劳动关系?在疫情危机还未解除期间职工工作怎么安排?工资怎么算呢?对于上述问题,人社部于1月24日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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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能休年假和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在公司上班,一定都想知道自己一年能休多久的年假,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休带薪年假,什么情况下不能休年假呢?一、休年假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其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之前的12个月,包括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如,职工在A单位工作了1年2个月后进入本单位,如其中没有中断工作时间的,则进入本单位就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其期间有2个月没有工作,则应当从其再次工作之时开始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年休假。二、什么情况下不能休年假?以下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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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来啦!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被拖欠工资,想必不少人在工作中都遇到过,在被拖欠工资的人中,农民工往往是最多的,为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我国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接来下我们就来看看,《条例》是怎么规定的吧!拖欠农民工工资加付五成以上赔偿金首先《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要按照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表示,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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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的条新规,快看看有哪些吧!

文章来源:劳动法库(Laodongfaku)新的一年开始了新的法规也要实行了2020年1月的新法规来了一起来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1、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2、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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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靠近律师多一点,看看客户眼中的律师与真实的律师…

律师定会给出最有利的做法,并提醒可能涉及的后期纠纷,所以律师一定是和谐社会最佳调和人。建议每个公民,如果圈子里面有律师,一定不要删除他的电话,如果没有,想办法存一个!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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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手!5月1日起,这些人将禁乘火车、飞机!

近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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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 “高利贷” 怎样界定的?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民间借贷,只不过利息奇高,而且有的高利贷会约定利滚利,就是把利息作为本金来计算下期的利息,因此,高利贷犹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么,法律对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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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律师函怎么办?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

顾名思义,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亲笔签字的文件,习惯上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当然,律师函也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才发出的,所以,还需要当事人的身份文件和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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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事了!葛优躺侵权案落判,艺龙网被判赔偿7.5万元

对于表情包滥用,有的公众人物一笑了事,有的则非常重视肖像权。那么,因为表情包吃官司,艺龙网冤吗?据此前央视财经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北京物权法研究会理事翟远见认为: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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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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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区广告收入有没有我的份? 律师:看放哪

对此,刘国华律师支招说,李珂等小区业主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对小区广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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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拖欠工资,结果公司亏大了!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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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手机话费、红包...奖品多多,快来参与有奖普法活动吧!

答题活动在“四川普法网”网上进行,全社会均可参加。网址:(www.scpf.org.cn),“四川普法网”已开辟专门答题链接,参加者注册后登录进入答题页面,通过鼠标点击选项进行答题。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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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

而另一头,当地司法机关认为该案件已经板上钉钉。当地直接指派了一位司法局工作人员张景和担任该男青年的辩护律师,该律师在沟通后直接选择了进行了有罪辩护,也就相当于承认了强奸杀人,追求轻判。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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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离婚时到底算谁的?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产权登记为子女的房屋,在没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情形下,赠与关系不成立,该子女只是名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上的所有权人应为其父母,故该房屋宜认定为陈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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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四种征收补偿协议一定不能签!

这主要是因为“空白协议”的内容尚未确定,被征收人一旦签了字,主动权就转移到了拆迁方手中,这时候征收方对于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协议内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而当事人只能被动接受。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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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联动普法完美收官 公益宣讲获群众点赞

公益联盟成员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普法活动。在岩村路小学,普法活动中的“挑战法律机器人成成”环节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在柳北星望社区,律师们带上了法律机器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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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被判20年,可以等他服刑后回国再判他死刑吗?

12月11日开始,“江歌案”在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庭审,到12与18日,共进行了6天的庭审。在12月1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