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媒体”在丰县事件中的缺席? | 舆论手札
社交媒体一度在讨论丰县事件中的媒体缺位问题。那种对此愤概不已的自媒体写手,将“媒体”的缺席错误地理解为它们的选择,进而制造出一种谴责媒体的氛围。这些人以精明的算计,将“媒体”从它的存在环境中切割出来,通过聪明的“忽略”来彰显“媒体”的不义。
在这样一种“总想找到替罪羊”的大规模情绪下,责备媒体成为撩动人们注意力的法宝之一。实际上,在自媒体输出的大量读物中,泛泛地批判媒体、或者指责新京报、澎湃新闻永远是一个安全话题,而且容易在喧哗的舆论场中给人“有定见”的好印象。
机构媒体在丰县事件中的普遍缺席、失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背后的原因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即使清楚的人有时也不便或不能清晰地讲出来。实际上,考虑到大多数人对这一原因“不感兴趣”的实情,条分缕析地说明,能够得到的反响远远比不上“痛斥”媒体。
从人们对丰县事件中“媒体”的失望看,能明显看到在处理“信息”“媒体”“新闻”“舆论”“舆情”这些现实问题时,有许多基本的东西被搅合到一起,起码的认知是欠缺的。媒体问题实质上体现了包括谴责者在内的生存处境,但当他们批判媒体时,总习惯于把自己摘出来。
信息即媒介,这个好理解;但媒体即生活,即命运,似乎相当费解。人们在刘学州事件中怒斥带来不好消息的新京报,而后在丰县事件中希望看到机构媒体出现。这其实是两种很矛盾的对媒体的立场,因为人们根本上是想要看到符合自己愿望的“媒体”。
但是,“媒体”并不以受众的愿望来自我要求,更不会按照受众的喜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理解这个问题上,需要了解三十年以来大陆媒体的发展历史;需要了解在新媒体环境下,市场化媒体反而重新建制化的逻辑;需要了解媒体从未自外于现实变动。
可是,要了解这么多媒体的背景,是不可能的事情。人们并没有义务去洞察新闻史的走向,也没有义务体恤“媒体”的困境。媒体自身格局的演变,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成分,怎么可能要求受众承担“同情之理解”的责任?媒体无法要求受众慈悲以对。
具体到丰县事件,若说“没有媒体”参与,这个判断是不成立的。微博是媒体,微信是媒体,公众号更是媒体,它们组成了一个去新闻化的舆论场,通过主题、质疑、回应等频繁互动,积淀并演变出一个大型的公共事件,直观证明了“媒介即人的延伸”这个结论。
人们在丰县事件上渴望“媒体”介入,实际上代表两种含义:一是渴望主流媒体(尤其是央媒)提供权威性的掩护,为质疑背书,好得到认真对待;二是希望市场化媒体残留度高的媒体记者进入现场,核查事实,提供事实,让社会讨论有本可依。
很遗憾,这样的“媒体期待”所包含的媒介认知,是分裂且混乱的。因为第一种“渴望”混淆了新闻与宣传的区别,在新闻需求旺盛时,宣传何以自处,这是不言而喻的。人们不能在批评丰县、徐州乃至于江苏的同时,却希望主流媒体扮演他们无法承担的角色。
第二种“希望”在误解现实、理解媒体上,略显笨拙。整体而言,这里面体现着巨大的错位:机构媒体无法在所有时间、所有事件上表现得像一个新闻机构,而民众希望媒体在某些时候、某些些事上表现得像一个新闻机构,两相交互,无法托付又不能受托,怎能没有怨恨?
不管是指望在主流媒体中看到有利于民间的权威背书,还是希望在市场媒体上得到确凿无误的信息,或多或少都影射出人们在媒介观上的“巨婴”思想。因为一个更关键的问题难道不是——为何在人人皆是媒体、随时都能传播的媒介状态下,人们对权威有着更强烈依赖?
一个显著的新情况是,在江苏公布组成调查组之后,丰县事件的热度其实在快速下降,这是为何?有些对未来结论持有悲观看法的人,因“不再关注”的失望撤离舆论。但可能还包含更多的踊跃期待,认为既然省里权威出面,这事只有“静候佳音”。
如果将这一新情况作为参照,你能明显看到人们对媒介的所谓期待,并不是真正地指望媒体做到新闻报道的本分,而只是为他们的心安理得提供更权威的依靠。人们并不真正关心机构媒体的新闻职能,这不就是“唱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的翻版吗?
也要承认,在丰县事件的舆论进程中,“前媒体人”这个身份标签频繁浮现,在舆论升级上起到了显著作用。这是市场化媒体时代残留至今的微薄红利,即使是这种“红利”,因为是无根之木,在其外在的体现上很容易被质疑,也导致频发的诛心之论。
对于“机构媒体缺席”这个事实,从不同的角度看,意义是不一样的,而意义所联系的利益上是有冲突的。但即使有这种冲突,也可以说人们对媒体的期待的并不纯粹,过于情绪化。这不是好消息,但多多少少会减轻机构媒体在新闻伦理上的亏欠感。
或者说,大众与机构媒体各有各的心意难平,两下失去了在最大公约数上和解的可能。人们的无知,他们对新闻的不纯粹追求,成为机构媒体劝慰自身在新闻进取薄弱时的“挡箭牌”,又成为新闻人吸食的麻醉剂,来抵消新闻棱角对情怀的刺痛。
题图当代水墨,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