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行到海盐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5月18日下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行到海盐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嘉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海盐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华良,嘉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小平,海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柏屹颖等陪同调研。
胡东林一行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地,并对海盐检察运用智慧检务提升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的相关做法表示肯定。
座谈会上,柏屹颖检察长围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推动经济犯罪检察提质增效等五个方面汇报了海盐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海盐检察近期工作亮点纷呈,步子踏得很准,很多工作都走在了前列,成效显著。”在听取相关汇报后,胡东林副检察长对海盐县检察院近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把握形势要求,增强经济犯罪检察意识。面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产生的新型经济犯罪案件,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把做好经济犯罪检察作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检察服务大局的最前沿阵地,将服务民营经济融入到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注重提炼总结,研究经济犯罪检察规律。经济犯罪涉及面广,涵盖罪名多,地域性较强,要加强经济运行态势了解与把控,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掌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权;要结合办案做好经济犯罪案件研究总结,加强检察监督,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办案模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法治参谋。
三要聚焦民生民利,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下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做优案件质量,从破解民生痛点、难点入手,及时回应百姓关切,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后续的矛盾化解、追赃挽损工作打好基础,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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