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社部: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也需按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午报 2023-07-24
最新播报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国家卫健委消息,1月24日0-24时,2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44例,新增死亡患者16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1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疑似病例1118例。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报告疫情,新增青海省。

截至1月24日24时,国家卫健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重症237例,死亡41例(湖北省39例、河北省1例、黑龙江1例)。已治愈出院38例。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965例。

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也有好消息传来。北京市卫健委25日发布消息:经北京市专家组会诊,北京1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男患者于1月25日痊愈出院。目前,北京市已累计出院2人。

身在职场,许多小伙伴们会有这样的疑问: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会被开除吗?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需要支付职工工资吗?人社部24日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一起来看~


企业不得开除因疫情影响上班员工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也需支付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受疫情影响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北京市也出台了

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措施:

■ 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 企业要妥善安置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

■ 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详情

24日,武汉协和医院发布最新治疗方案

对于指导普通民众如何应对发热、

如何赴医院就医很有帮助

转发周知~

最后

小午提醒您

日常使用口罩要妥善处理

病人使用过或照料过程中使用的口罩

应置于病人房内有衬里的容器中再处理!

别让口罩成病毒传播物

记得相互提醒!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日报、劳动午报

编辑:宋晓光


往期推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