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吐槽食堂被拘,信息执法滥权,网友需要的不是网络城管!

2017-08-26 八分斋 八分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h0541947eo6&width=500&height=375&auto=0

河北涉县网友吐槽食堂饭不好吃,当地网监把人给拘了。引起舆论反弹后,上级公安撤销了这一执法结果,看起来纠正了执法的不严肃,但信息执法的被滥用的问题却摆在了公众面前。这是个问题。

网络该不该规管,答案是毋庸置疑的:该。

但:不管事儿多,管了事儿更多,就说明管的方式方法有问题。涉县这个事情,就是典型的乱作为乱执法,问题是很多握有这一权利的机关、机构、单位、部门、组织,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也即,赋予有司网络执法权之后,借机弹压正常言论、钳制有效监督、开启地方保护、大搞张冠李戴变成了另一种现状。

这是一种不自信,更是另一种不作为。很多网友并不清楚,今年6月1号后,《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在大的网络环境治理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有些地方、区域拥有信息执法权的单位手上,这一权力变成了一种维护自己的工具。涉县事件就是这种畸形维护的典型体现。

你想想,网信部门和网监部门,部分上下级都拥有了信息生杀予夺的权力,一个帐号的存续、言论的有无,都可以瞬间化为乌有,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执法既包括行政执法,也包括公安涉行政类执法(行拘)。一般来讲,更高层级的相应执法部门会相对严谨和规范,而逐级往下的则很容易唯领导马首是瞻,也因此就会出现领导拍板一往无前的现状。

因此,信息执法权的边界,更多的应该关注到执行机构的公正和接受监督上。不能说网络该管你就拿起手铐想拷谁就拷谁,随便找个信息理由往头上一扣,这岂不成了矫枉过正甚至打击报复?与规管和执法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民警有权决定拘谁么?

没有。一个网友在贴吧等地方吐槽县医院食堂的饭很难吃,然后被公安处以行拘,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民警没有权力做出这个决定。问题是,舆论关注后到事件反转,承担责任的竟然是民警。

基层民警要办理这个案件,通常的流程是传唤、询问、笔录,然后报给分管所长,所长再视情况决定要不要报分局,到分局先是法制科审核,而后分管副局长甚至局长批意见,最终才能走到是否行事或刑事拘留。

这个所谓的案件,一看就是特批特办,针对性的抓人惩戒,显然是触及到了有关利益方的利益。倒好,折腾出问题了,整个链条就最底端的承担相应责任,其他人跟没事儿一样!大家伙捉摸这怎样用信息执法权收拾人,给到干警去做活,临了做活的还得承担违规执法后果。

问题不在于替这个民警喊冤,他这行为严格来讲都不应该在警察队伍里继续存在,遭事儿也是活该,谁叫他干脏活不知道轻重。问题在,大家籍此可以透视得到,越来越普遍的信息执法,在如此缺乏有效监督和内部自纠的大环境下,如何保证执法的合理行和权威性,又如何保障被执法对象的权利和权益?

不能无视信息执法滥用。

表面上看,涉县事件是个例;本质上看,这是目前的通病。信息执法如果不被严格监督,必然会导致法律权威的被损害,也会导致政府信用的被破坏,更会导致执法机关的被伤害。

目前网友被架在几类信息执法环境上烤。一是各信息垄断平台的里外其手,你对还是不对,都借信息执法的手把你干掉,严重侵害网友的信息自由权;二是各类拥有信息执法权的行政、司法机构,凡是对地方、区域展开监督的信息行为,都往往以信息违规为由进行干预,甚至不惜动用司法手段恫吓,严重缺乏基于执法的第三方监督;三是平台为了规避自身信息管理不力的责任,营造各类被管理部门信息执法导致的所谓信息现象,故意嫁祸栽赃转移网友与平台的信息矛盾;四是有关方面在介入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干预、执法的过程中,普遍缺乏对网络特性的掌握和应用,生硬粗暴蛮横,行政手段干预和政治手段管制仍然是主要特征,缺乏与网友的良性沟通和互动。

一日千里的网络空间发展,和固步自封的网络管理方式,最终导致了信息执法者们对网络的了解不够,涉县事件就是这一现状的结果。因此,信息执法权相对于其它各类执法,更要慎之又慎,网络管理不是拼杀气,不能动不动就拿杀器出来。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关注一下这一领域,在信息执法监督上发挥一下作用,不要让网友觉得信息管理领域也有了信息城管。


更多案例分析:


“精日门”取代“精武门”:日本怎么做到的?

从“低端人口”炒作学习网络议题设置的技巧

软骨战胜风骨,史杰鹏们为什么稀罕嗟来之食?

网络和传销结合后,您应该警惕哪些返利返货陷阱?

专注于网络研究、公共信息安全管理。

著有《中国网络通史(上下卷12册)》,《网络大破解》(6册)。主持网络评论节目《网眼八分斋》、《舆情观察室》、《网络大破解》。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香港卫视、深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特约嘉宾。深圳市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媒体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新阶联主席助理,广东省新阶联发起人、常务理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点亮心光社工中心发起人、理事。

从这里读懂网络:视频自媒体【2008-2017】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