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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古高速公路全线正式收取通行费
近日,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叙古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经省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叙古高速公路全线66.6公里已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
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实施,如一类客车通行全线需46.31元,二类客车通行全线92.6元。
收费期限
收费期限29年330天,即从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47年10月16日止。
该项目叙永震东至古蔺太平段55公里按经营性公路,于2017年11月21日起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2020年2月,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全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20〕4号)批准,该项目全线66.6公里按经营性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收费站设置
叙古高速公路全线设置古蔺、古蔺金兰、太平3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收费范围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巡查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车辆,悬挂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它车辆都应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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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