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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为包子添“铝” 男子获刑10个月

2017-12-13 许宏虹 安秋旭 新疆法制报


        章光光在石河子市石河子镇某村经营一家早餐店,包子是该店的主打食品,他本可以凭手艺赚钱,但为了让包子口感更松软,卖相更好,他使用了含“铝”的添加剂,触犯了法律获刑10个月。近日,记者从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了解了相关案情。

        章光光经营的早餐店生意一直不太好。2015年6月,得知发面时使用泡打粉效果好,为了让包子卖相更好,章光光购买了含硫酸铝铵的“桂星”牌香甜泡打粉。


  包子卖相好了,收入增加了,章光光喜上眉梢。


  当年11月,石河子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给章光光发放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业违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宣传单,并告知其不得使用含“铝”泡打粉。但章光光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仍然一意孤行。


        2016年8月7日,石河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章光光店内的包子进行抽检。经鉴定,包子的铝残留量为14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6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向章光光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调查时,从其经营的早餐店内查获4袋开封的“桂星”牌香甜泡打粉,共计5公斤,同时查获3张购买泡打粉的送货单


        今年4月18日,章光光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


        6月22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以章光光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9月11日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章光光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随案扣押的泡打粉依法予以没收。



文:记者 许宏虹 通讯员 安秋旭

来源:新疆法制报

编辑:杨瑞

主编:杨蕊

总编:阿克帕尔·尼亚孜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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