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隔壁的人贩子
贵州人赵丽(化名)至今记得14年前的那个冬天。那时,她和丈夫、儿子、婆婆住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一间出租房里。儿子小前进刚满两岁。白天,她和丈夫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照料孩子。
一天早上,赵丽的婆婆正在做家务,住在隔壁的一名老乡说可以帮忙看孩子。婆婆还跟他开玩笑:“你是不是要把我家孩子抱走啊?”老乡笑了:“怎么可能?我不是那样的人。”
一个小时后,老乡和小前进一起消失了。
多年后,赵丽得知那个老乡叫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判过两次刑。经他之手拐走或卖出的婴幼儿,至少还有8人。
2017年11月2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法庭上,赵丽一眼认出了张维平。她激动地站起来,“我就想问问,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儿子?”
张维平说,偷孩子不为别的,就为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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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近乎 伺机下手
与张维平做邻居时,赵丽只见过他一两次,叫不上他的名字。
那是2003年10月,张维平住在赵丽家附近的出租屋里。平日里,他不出门工作,但他会主动与赵丽的家人搭讪,逗小前进玩。
“他表现得很喜欢孩子,哄孩子玩。”直到小前进丢了,赵丽才想明白张维平的套路,哄孩子是为了让孩子和他熟悉,抱走时不哭不闹。
利用类似手法,张维平多次得手。有时,他甚至会想办法住到受害人家里。
2005年7月,张维平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结识了湖南人李树全。在旭日村里,两家的房子相隔不到20米。张维平不上班,经常帮着李奶奶带孙子小成青。
后来,李树全一家搬到龙华镇,没过几天,张维平跟了过去。他对李树全谎称“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在李家的客厅里和李树全一起睡了三四天。“我们同吃同住,我给他介绍工作,骑单车载他上下班。”李树全说。
一旦获得孩子的信任,张维平便寻找时机,果断下手。往往只需要一次和孩子独处的机会,便能成功。
2005年8月5日,张维平抱走小成青的那天,李树全不在家,李的妻子正在为家人和张维平准备晚餐。张维平趁着小成青妈妈不注意,抱着孩子走出出租屋所在的村庄。走到镇上后,他直接坐上了开往增城的公交车。
一个小时后,他和小成青已经到了40公里外的增城。
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张维平经常更换租房地点。每到一个地方,他就开始物色目标。从锁定目标到诱拐得手,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小前进失踪后,赵丽跟着警察闯进张维平的出租屋。“他的屋子里连牙膏牙刷都没有,床板就用报纸包着人睡在上面,根本不像有人住过。”
02
卖孩子的打工仔
张维平是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人,1971年10月出生。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张维平读到初二时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务工挣钱。
起初,他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的一家厂子里做鞋。1996年,他辗转来到广州市增城区,在荔城区一家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
到增城打工前后,张维平听老乡说起过一些拐卖孩子的事:与张同县的胡某、同为遵义人的曹某做的就是这样营生,曹某甚至卖掉了自己不到一岁的儿子。张维平还认识一个吴某,对于此间的门道略知一二。
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性工作者“陈英”,相处了一段日子。两人一起住在张维平在化纤厂的宿舍里。
一天,“陈英”把张维平拉到东莞的石碣镇,指着马路边的一个小男孩问他:“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孩子卖掉?”小男孩被一个女人抱着。“陈英”说,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是自己的四川老乡。
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找到张维平。张维平找吴某帮忙,寻找买主。那一次,张维平、“陈英”见到4名买家。事后,“陈英”从买家处拿到了9000元的“抚养费”,还分了张维平500元。
不料,半个多月后,张维平便被警方抓获。1999年7月,他因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03
抽成的中间人
2003年,在狱中获得减刑的张维平刑满释放。无处可去之际,他来到了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
在石湾车站附近,他租了一间临时房,每晚10元。没事时,他就到村口的小店闲坐。店里两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听说张维平因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一个行里人——梅姨。
初次与梅姨合作,张维平十分谨慎。偷孩子前,他告诉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个孩子。因为家中还有妻儿,这个一岁左右的男孩无法带回家。他希望梅姨介绍一个人家收养孩子,收养者只需付一笔“抚养费”。
在张维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亲手偷走别人的孩子。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其中的1000元,他给了梅姨当做介绍费。
两个月后,张维平便与梅姨有了第二次合作。梅姨承诺:不论男女,只要有小孩,她都要。
从那时起,张维平不再想着到工厂做工,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个男孩12000元,除去给梅姨的部分,张维平能拿到11000元。
据张维平交代,仅2004年,他就拐走并卖掉3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4次。
2016年张维平在贵州落网后,警方曾问他,是什么心态让他多次拐卖儿童。张维平称,究竟是什么心态,他自己也说不清。
他能说清的一点是,卖孩子得来的收入,都在赌博时输光了。
04
或将被判重刑
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提起公诉。这是张维平第3次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诉。
上一次是2010年5月,张维平因拐卖儿童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减刑,其于2015年8月获释。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意味着该案要在广州中院一审。依据刑事诉讼法,在中级法院一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与周容平等4名没有前科的被告人相比,张维平无疑是最有可能被判重刑的那一个。
2017年11月2日庭审时,另一名被拐儿童的父亲申军良准备了满满一页纸的问题,要张维平回答每一个孩子是从哪里偷的、在哪里交易、被卖到了哪里。张维平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但孩子究竟卖到了哪里、卖给了谁,只有梅姨知道。
“只要你说出梅姨在哪,帮我们找到孩子,我们所有家长愿意给你写谅解书。”申军良说道。张维平和他对视了两秒,点点头。
但他根本不知梅姨的下落。
两人最后一次联络是2005年年底。当时电视里多次报道东莞警方的打拐行动,张维平想金盆洗手。他换掉手机卡,切断了与梅姨的联系。
在本次被公诉的5名被告人中,只有张维平没有主动聘请辩护律师。他在法庭上表示:“我希望法院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可是申军良不愿看到张维平被判死刑,在梅姨下落未明的情况下,他是找到9名被拐卖儿童的唯一线索。
“如果张维平被判死刑,我就上诉。”申军良说,他死了,我们的孩子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了。
文/据12月12日《新京报》
编辑/马雯娟
主编/杨蕊
总编/阿克帕尔·尼亚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