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在南宁的外地人可以“换补领”身份证!不过要注意的是……
每当身份证过期或丢失,
就得到派出所办理,
本地户籍的人员办理起来比较方便。
但对异地户口的朋友们来说,
还要回到户口所在地,
简直麻烦透了!
不过现在不用担心啦!
今年7月份起,南宁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权限,实现了所有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全国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真是太方便了!
那么在“换补领”时,要注意啥?
小编这就敲黑板!
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
属区外户籍且在南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可前往南宁市户籍派出所中任意一个办理身份证业务。办理时须本人持以下证件之一:
(一)户口本;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居住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约两个月内可领到新的二代身份证。
3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户籍信息变更后需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仍须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目前也无法跨省异地办理。
4
由于南宁市部分派出所实行合署办公,部分派出所因身份证业务窗口搬迁,派出所原址已不再受理身份证业务,市民前往办理相关业务时最好事先咨询,确认地点。
5
在广西区外的广西户籍居民,目前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不予受理业务的五种情形
1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 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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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公安、南宁晚报、广西新闻网综合
编辑:严江萍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