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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准这些脸!广西多家法院公开悬赏,看到请马上举报

有一种难,

叫借钱容易催债难!

这辈子走过最深的套路,

便是被执行人的各种招数,

都快过年了,

被执行人的旧账啥时候清呢?



近日,

广西多个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协助法院找到这12人,

最高可领赏金10000元



具体公告如下↓↓↓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悬赏。



被执行人:方福华

案号:(2018)桂0108执1078号

身份证号:450703********1836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顺风路西一巷28号


被执行人方福华、张静雯与申请人奚有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2017)桂0108民初3255号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方福华、张静雯向申请人奚有健清偿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止



被执行人:张静雯

案号:(2018)桂0108执1078号

身份证号:450121********4528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博济街111号


被执行人方福华、张静雯与申请人奚有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2017)桂0108民初3255号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方福华、张静雯向申请人奚有健清偿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止



被执行人:覃秋丽(曾用名:覃秋天)

案号:(2016)桂0108民初68号

身份证号:452623********3929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七齐村坛榜坡48号


被执行人覃秋丽(曾用名:覃秋天)与申请人覃文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作出(2016)桂0108民初68号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班正坚、覃秋丽(曾用名:覃秋天)向申请人覃文章清偿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



被执行人:班正坚

案号:(2016)桂0108民初68号

身份证号:450121********5757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七齐村坛榜坡48号


被执行人班正坚与申请人覃文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作出(2016)桂0108民初68号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班正坚、覃秋丽(曾用名:覃秋天)向申请人覃文章清偿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



被执行人:许成艺

案号:(2016)桂0108民初265号

身份证号:450921********3234

居住地:广西容县杨村镇杨村村六珍队34号


被执行人许成艺与申请人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6)桂0108民初265号,判令许成艺向黄某支付货款93.16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1)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10000元(2)提供财产线索:累计悬赏金额限额10000元,按执行金额比例赔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



被执行人:曾翊

案号:(2017)桂0108民初1789号

身份证号:452601********0318

居住地: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432号A座A-1-608房


被执行人曾翊与申请人冯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7)桂0108民初1789号,判令曾翊向冯海返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5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  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7日止



被执行人:卢秋如

案号:(2014)良民一初字第345号

身份证号:452630********0622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43-2号

现住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二里7号3单元E1号房


被执行人卢秋如与申请人黄渊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7日作出(2014)良民一初字第345号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卢秋如返还申请人黄渊明借款328.5万元及利息14288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5000元;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额=执行到金额×5/342.788万元,最高5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刘法官18176899603  0771-4509860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止


百色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肖桂英与被执行人韦海宽、唐小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借款3924933元及利息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问题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韦海宽


被执行人: 韦海宽

身份证号: 452624********2896

住所地:广西平果县凤梧乡信用社235号


被执行人:唐小竹


被执行人: 唐小竹

身份证号: 452624********006X

住所地:广西平果县马头镇平中路9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韦海宽、唐小竹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5%的奖励本悬赏公告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76-2989678、0776-2989705

联系人:杨法官



德保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凯与被执行人黄克仟、陆诗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借款30000及利息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问题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克仟


被执行人: 黄克仟

身份证号:452625********3633

住所地:德保县敬德镇念归村月朗屯17号


被执行人:陆诗晴


被执行人: 陆诗晴

身份证号: 452625********0021

住所地:德保县城关镇隆盛社区德盛路178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克仟、陆诗晴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5%的奖励本悬赏公告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76-3831781、0776-3831783

联系人:许法官



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桂天、莫阿恩与被执行人曾祥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曾祥彪下落不明、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143700元欠款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问题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曾祥彪


被执行人: 曾祥彪

身份证号:452127********0911

户籍地址:广西马山县林圩镇黄番村那林屯

被执行人曾祥彪曾在2016年间在西林县做木材生意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曾祥彪下落,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向本院举报曾祥彪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8%的奖励本执行悬赏公告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76-8687313、0776-8661033

联系人: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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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法制晚报、良庆法院、百色中院、柳州晚报

编辑:罗珊珊   实习生:陈先怡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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