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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巧合!桂林女子千元化妆品被偷,3天后竟自己抓了盗贼

居然有这么巧的事!

1月19日,

桂林一女子一时疏忽东西被偷,

1月21日,

自己竟抓住了盗贼!



千元化妆品被偷


1月19日下午,夏女士下班后开电动自行车回家。电动自行车前踏板放着她新购买的一套价值一千多元的化妆品套盒。女士行驶到桂林市中山北路一家快餐店时,她将车停在门口,进入快餐店打包快餐。因考虑到离开时间不长,夏女士只锁上了电动车,但却将那盒化妆品留在了电动车踏板上。几分钟后,夏女士拿着打包好的快餐出来时,发现化妆品不翼而飞。


为了弄清化妆品的去向,夏女士立即找到快餐店和隔壁酒店的负责人,要求调看门外实时监控录像。果真看到,有一中年女子乘夏女士进入快餐店后,“顺手牵羊”拿走了化妆品,然后骑自行车离开。在监控录像中,那名中年女子的容貌被拍得较清晰,但人海茫茫,想找到人并不容易。


3天后自己抓了盗贼


令夏女士没有料到的是,3天后,“戏剧性”的情节发生了。


1月21日下午,夏女士下班后又路过中山北路一带,当她走到中山北路北门派出所门口时,突然发现了一个印象深刻的人影,正是监控录像中那名偷自己化妆品的盗贼。夏女士立即上前拦住了她,因为刚好在派出所门口,夏女士立即报案,求助民警将中年女士带进门问话。 审讯中,中年女子起初并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直到夏女士拿出拷贝的监控视频,她才只好认罪。当天,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女子回到家交出了偷窃的“赃物”。



民警了解到,这名中年女子是本地人,家就住在中山北路附近,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她经常骑着共享单车在附近一带捡些废品变卖。考虑到女子的情况,最终夏女士决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当天,女子将“赃物”归还,并当面向夏女士赔礼道歉,并向民警保证绝不再犯。



小编提醒大家,

任何时候都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不要有侥幸心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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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日报 记者张苑

编辑:罗珊珊  实习生:陈先怡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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