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谎称出售单位内部房,广西一民警诈骗448万元!法院判了
被告人陈某荣以出售单位的内部房为由,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
先后诈骗多名市民共计448万余元。
9月3日上午,
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荣被法警押上法庭。
被告人陈某荣原是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据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当庭指控,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荣以出售南宁市东葛路某小区单位内部房为由,骗取被害人韦某玲、秦某怡等多人共计448万余元。陈某荣将以上钱款用于购买大额足球彩票、偿还信用卡及个人消费等活动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荣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并无异议。
▲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讯问,被告人陈某荣坦言,单位并没有内部的指标房出售,纯属虚构,也无人委托他进行销售 ,也不能办理房产权手续。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对被告人陈某荣的量刑幅度在13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内。
法院认为,陈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属自首,可从轻处罚。
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当天,法院当庭宣判,陈某荣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陈某荣退赔被害者经济损失共计4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