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三甲主任的心声:医生真的不能再“飞刀走穴”
能多点执业为何还要“飞刀走穴”?
多点执业、医生集团出现之后,还有医生冒着巨大风险“接私活”继续“飞刀走穴”。
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发生在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的“红包门”事件可能就是典型案例,当地医生收取患者家属1万元外请专家劳务费,直接转交给前来“支援”的北京某三甲医院专家。
“‘飞刀走穴’干的是好事,可这种方式不应该继续被使用,医生也不能再继续这样做下去。”北京某三甲医院科主任李言(化名)告诉“医学界”。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是件好事,基层有强烈的需求,应该思考如何把好事做好。”
能多点执业为何还要“飞刀走穴”
李言坦言“飞刀走穴”在业内存在已久。
“诸如心脏、神经等领域手术,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不能满足患者所需,患者前往异地就医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外请专家手术是不错的选择,当地医生能观摩学习,患者也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
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飞刀走穴”并不合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只能在其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活动。
然而,针对“飞刀走穴”并没有进行大规模治理,成为业内“心照不宣”的现象。“走穴”医生很难固定服务时间,责任权利都不清晰,和当地护理、麻醉师、助手缺乏配合,存在一定风险。
一方面是需求,另一方面是风险,国家在政策层面作出调整,给予医生“飞刀”合法、合规路径。
2005年卫生部出台《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医生外出会诊,医院和医院之间的会诊要有书面申请,医生应该经过所在医院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才能出诊;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医生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更大的改革发生在2015年,当年卫计委推出《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
此后各地出台医生多点执业细则,作为第三方平台的医生集团随之诞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合法道路”已经开辟。
为何依旧不“公对公”?
“医生集团、院际会诊,这些都是公对公的方式,可以有效规避医生之间私自邀请风险,医生外出执业行为已经‘阳光化’、‘合规化’。”
既然医生“飞刀”已经有合法、合规的渠道,为何还有医生依旧愿意“私对私”进行“飞刀走穴”呢?
李言告诉“医学界”,“公对公”的院际会诊,存在双方沟通效率、薪酬水平低等问题,不容易调动专家的积极性。
“在公立医院收费标准体系下,这种会诊所能给予专家的报酬有限。另一方面,实现院际会诊需要走流程。”
体制更加灵活、效率更高的医生集团呢?
“对于医生集团,医生群体也不是全都接受和认可。医生害怕多点执业被单位知晓后,影响其晋升、考核、奖励和竞聘上岗等,也不愿意办理多点执业。”
李言认为,“飞刀走穴”依旧存在有两个重要原因:
“医生的风险意识不足,另一方面对于‘飞刀走穴’没有严格治理。”
“飞刀”并非都是为了钱
“不一定是为了钱,很多时候是人情,就是去帮忙。”关于医生“飞刀”,李言也有自己的理解。
“家乡医院、熟人这些都难以拒绝,很多情况并不是专家想要‘飞刀’,而是有些手术非去不可,你不去也许这个患者就没有生存希望。能够‘飞刀’的都是大专家,周末都是多家医院邀请,专家往往会选择患者最需要他的地方。”
谈及“山西事件”,李言很为同行担忧。
“专家就为了一万块钱跑到小县城,我不相信。牵线搭桥的医生被停职,不知道北京的专家是否会受到处理。”
在与“医学界”对话的最后,李言又谈及“飞刀走穴”的风险。
“‘走穴’出现医疗事故是很麻烦的事情,医生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证,所以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对年轻医生来说,更要特别注意。既然已经有合法、合规的方式,‘飞刀走穴’能减少就减少,加入医生集团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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