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合作运动专题】金一虹、杨笛:现代性的另类追寻——费达生20世纪20-40年代的社会改革研究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社会学研究杂志 Author 金一虹、杨笛
乡村建设研究编者按:本期“本月专题”的主题为“民国时期的合作社与合作运动”,我们特邀西南大学张艺英博士,围绕民国时期不同机构和组织创办的合作社发展问题,编选了来自不同视角的讨论文章,与读者共同思考。感谢张艺英老师对“乡村建设研究”的支持!
”特邀主编按:合作社与合作运动是民国时期政治实践中的一条重要脉络。目前,学界对于不同政党,不同社会团体组建的合作社研究已非常丰富,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于不同力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的个案分析和对比研究似乎仍值得进一步探究。因此,“乡村建设研究”公众号以“民国时期的合作运动”为专题,关注民国时期在不同政治经济背景下的合作社建设以及挖掘更多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合作社案例,陆续推送四篇相关文章,与读者共同思考。
这四篇文章的关注点分别是:(1)费达生先生在其生活的江苏开弦弓村及其周边在20世纪20-40年代开展的农民育蚕生产合作、生丝运销等一系列合作实验;(2)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在重庆璧山兴隆场主导的食盐合作社实验;(3)国民政府在抗战大后方四川开展的合作社运动,其以信用合作社为主;(4)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生产互助为主要内容。这四类合作社的主导力量不同,合作社的主要业务也不同,最终取得的成效也不尽一致。
今天推送的是金一虹、杨笛:《现代性的另类追寻—费达生20 世纪20-40 年代的社会改革研究》一文,本文原载《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感谢《社会学研究》授权转载!
特邀主编简介:张艺英,女,河南人。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讲师。自2007年起参与乡村调研、支教等乡村建设活动,并持续关注乡村发展与乡镇企业等。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乡村社会经济史、乡村建设史。
金一虹、杨笛
提要:本文力图呈现一个“技术专家”身份之外的费达生、一个推动社会变革的费达生。作为中国知识界“技术下乡”和“工业下乡”的先行者,她开始了“把合作经营的原则引入中国农村经济的最早尝试”,曾力图以社会实验的方式解决技术现代化和农村经营社会化的难题。本文重点分析了费达生探寻起步于乡间小路的工业化道路、以合作制经济组织抵抗巨型资本、以示范模式为女性在现代经济生产体系中争得一席之地的现代化另类探索。
关键词:乡土工业;合作运动;另类现代性
在所有有关费达生(1903-2005)的传记和报道中,她都被称为“蚕丝专家”、“蚕丝教育家”,民间对她亦有中国“丝绸之母”、“当代黄道婆”之誉。实则费达生的历史贡献和地位不应仅限于专业技术方面的成就,在20世纪20-40年代的中国,她还是一位重要的社会变革推动者、一个立足本土现实寻找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实验者、一个试图改变女性在现代工业技术体系极度边缘化地位的践行者、一个现代性的另类探索者。
费达生之弟、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她的历史贡献有更全面的评价,称她“不但在技术上把中国的生丝(品质)提高了,而且她在实验怎样可以使中国现代工业能最有效用来提高人民生活程度”(费孝通,1947)。
费达生1920年毕业于江苏省立女子蚕业学校(下文简称“女蚕校”),后留学日本高等蚕丝学校学习制丝技术,1923年毕业归国回到女蚕校任教,1924年担任女蚕校推广部主任,她的合作组织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是在日后实践中学得的,她最初的志向也仅是技术救国、实业救国,通过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以挽救在世界性竞争中不断落败、几近“穷途末路”的中国丝业。她是在推广技术的艰难实践中认识到,改良中国蚕丝业所遇到的困难既是技术的,也是生产和分配制度的(费达生,1934a)。甚至首先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济社会制度问题。因此,要振兴中国的丝业,单靠技术改进是远远不够的,“一定须有一个适当的制度”(费达生,1933),由是她开始了边推进技术改造边寻找“适当制度”的社会改造之路。费孝通曾谈到,在农村改革实验方面,“姐姐一直走在我前面”,因此他经常向姐姐学习和讨论,尤其感兴趣的是“怎样去解决技术现代化和经营社会化的问题”(费孝通,1947)。
一、乡村合作实验:先行者的历程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一批中国知识分子领导的教育机构、社团发起过一场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以复兴日趋衰落的农村经济,实现“民族再建”、“民族自救”。其中以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会和梁漱溟领导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影响最大。和这些团体普遍带着预先设计好的乡村重建的宏大蓝图、高屋建瓴式地指导乡村建设不同,费达生和她小小的女蚕校推广部既无系统理论预设,也无宏大规划,更没有强大的声势和庞大的组织团队,作为一个专业技术训练出身的人,她只是遵循着实验主义的路线——实验-改进-推广-继续实验,实验明白了再规划、再动手,这既是她的局限,也竟成了她的优势:她对中国特别是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问题能敏锐捕捉,对问题的认识和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又求真务实,这是因为她的每一个实验性行动,都是在与中国彼时现实问题迎头遭遇后的积极回应,而且是在和农民的共同探索中做出的回应,而新的改造蓝图遂由此而逐渐铺开。因此,费达生和她推广部的乡村实验并不因为实验主义取向而落伍,也不因其实验过后再筹划的路线图而格局狭小。
女蚕校推广部在送技术下乡和推动乡村经济合作运动方面在全国都有先行的意义。民国期间的农村合作运动尽管在各实验区搞得轰轰烈烈,但推动农民生产合作却是30年代以后的事。以中华平教会为例,由于早期工作中心放在平民教育上,所以直到1932年才在定县建立了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刘纪荣,2008),而费达生则从20年代就开始了组织农民生产合作的实验——1924年女蚕校推广部即在江苏吴江开弦弓村建立了育蚕改进社,实行稚蚕共育和蚕茧共售,揭开了农民合作生产的序幕。而1929年初该村正式建立的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则是一家完备的农民工业生产合作社,为农村生产合作社的先行者。
(一)技术下乡之始末
女蚕校推广部从1923年就开始送技术下乡,实为中国知识界“技术下乡”和“工业下乡”之肇始。
在某种意义上说,女蚕校下乡向蚕农推广良种和改良土丝生产的先进技术也是被逼出来的。一方面当时中国农村养蚕制丝仍然沿袭古老传统技术,早已落后于世界,非有一场强有力的技术革新不足以挽救中国蚕丝业的颓势;另一方面中国早年的职业教育通常无法打通理论与经济生产之间的通道,心怀振兴中国蚕丝业之志的女蚕校校长郑辟疆痛感纵然掌握了最先进的蚕丝技术,若不能落地也枉然。而技术何以落地?“若未设法输入农村,其何能生效?”(转引自高景嶽、严学熙编,1987:183)于是,在郑辟疆执掌女蚕校期间,女蚕校成立了推广部,将面向广大农村蚕农推广新技术的重任授之于该部。另一方面,农村对新技术的巨大需求形成了促推广部送技术下乡的拉力。根据开弦弓村村志记载,1923年该村开明士绅陈杏荪主动通过震泽区议会邀请女蚕校蚕业推广部到开弦弓村定点推广养蚕科学技术(开弦弓村村志编篡组,2015:24),费达生直到99岁高龄时还记得,当年陈杏荪来震泽镇,以“一躬到地”式的鞠躬虔诚邀请他们下乡(沈汉,2003:241),1924年春推广部胡咏絮、费达生等4人到开弦弓村,将蚕业指导所正式建立在村落中,从此开始了在开弦弓村的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实验,费达生也从此和农村合作事业结下不解之缘。
在开弦弓村建立第一所蚕业改进社,只是推广部“落子”农村的第一步。费达生和她主管的推广部以开弦弓村经验为模本,在江苏太湖流域一带建蚕业指导所并帮助周边农民组织蚕业合作社,最多的时候由女蚕校推广部建立的蚕业指导所有24处之多(李哲等,2009:71-72)。20世纪30年代,官方开始倡导“推行蚕业改良事业”,江苏省农矿厅和各县建设局等官方机构也同样在各地开办了蚕业指导所。有鉴于此,女蚕校便将已有指导所的指导事务交由地方部门管理,仅留下无锡洛社一个指导站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只是官方机构的办事效能普遍不高,以无锡县为例,该县1934年4月“奉命成立”江苏省模范蚕桑实验区,之后忙于调查规划、征收“改进费”、设立机构,一时声势浩大(《无锡县蚕桑模范区二十三年总结报告》,1935),仅仅到了秋天就以“蚕汛欠佳”,厅方要“撙节开支”为由,“令饬裁并”了30余所指导所(高景嶽、严学熙,1987:289-290)。各地行政机关在未收到应有成效之后,“不得不继续求助于女蚕校”。费达生深知,作为一个非官方的小型推广机构,推广部所拥有的资源极其有限,但只要农民有需要,推广部“愿意在任何需要的地区随时增设蚕业指导所”,特别是帮助那些苦于技术落后又缺少专业人才的贫困地区蚕农解决了多年养蚕失败问题,并帮助他们开办了养蚕合作社。所以及至1935年,女蚕校推广部的指导工作已深入到苏锡常各地区(李哲等,2009:72)。
(二)从“土种革命”到“土丝改良”:乡村合作的进路
费孝通提出,在研究社会制度之间的功能关系时,研究变迁的顺序是特别有意义的(费孝通,2005:184)。以此观察费达生的乡村实践,可以看到一个农村合作组织是依何种顺序推进的。最初,费达生和推广部同仁的目标仅仅是“送技术下乡”,做现代技术和农民之间的桥梁。但是在克服推广新技术的艰难过程中,她深刻感知到农民的“保守性”更多是基于小农家庭在经济上的脆弱性。除了蚕病和落后的生产技术,他们还要承受高利贷、茧行、丝行的道道剥削,由是萌发起用合作经济组织来抵抗资本剥削的想法。但从家庭生产中发育出合作组织,需要从初级形态培育起,他们在开弦弓村的合作实验,就是从一个类似“互助组”的“蚕丝改进社”开始的。这个改进社第一年由村里20户往年养蚕失败的人家加上本村积极促进合作实验的开明绅士陈杏荪共21户组成,通过“共同催青”、“稚蚕共育”的合作方式科学育蚕,使参加改进社的蚕农都得到了好收成,其“茧质之佳,茧量之丰为历年所未有”。在使用新种和新式养蚕取得一定成效后,推广部又将改进社工作推入下一个蚕茧销售的环节。通常茧行会利用鲜茧存放时间短的特点任意压价欺榨蚕农。自1925年始,女蚕校蚕业指导所开始在蚕农中提倡鲜茧共售,并在各合作社提倡设评茧台,使社员交茧时可以得到合理议价。
但是养蚕属于农业,合作程度毕竟有限,且利润微薄,费达生痛感“农民辛苦了一年,劳动的结果却给了茧商,至于丝商,不很费力而获得大利,在我们看来是一种不公平……所以我们就进行农民合作烘茧和制丝”,让“由茧成丝这一节所获得的利益,仍旧回到农民手中”。但是“制丝是一项现代工业,它的成效是系于技术”,所以要达到农民自己来缫丝,会遇到许多复杂问题,故“制度和技术二者之间,须有适合的配置”(费达生,1934a)。费达生在这里所说的技术,是改良制丝的新技术,所说的制度则是合作制度。
推广部的“科学育蚕”与“改良土丝”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女蚕校推广部与震泽市公所合作设立的土丝传习所仍以开弦弓村为改良土丝的试点,经土丝传习所免费培训,农妇们缫丝技术进步神速,改良土丝因质量高于一般土丝,售价也提高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遂大为高涨。
但是烘茧所需的烘茧机、改良土丝使用的脚踏式缫丝机都需要资本,对一般农户来说,改良丝车造价昂贵,因此推广部建议当地蚕业团体集体购买,轮流使用(李哲等,2009:34),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蚕农间的合作。
这一从原茧生产到原材料粗加工(烘茧)再到制丝的过程,是一个由农及工的过程,既有工业生产链条的延伸,也有从合作的初级形态(互助组)向企业化合作生产方向的发展。
(三)开启乡村建厂和合作生产的新篇章
尽管改良丝质量和售价都好于土丝,但仍无法适应现代工业大机器生产的要求,1928年改良丝价格出现低谷,村民们了解到,除非有用蒸汽引擎为动力的机器生产,丝的质量就达不到出口标准。于是一个用合作工厂代替家庭手工业的动议就形成了。1929年2月23日,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正式成立,这是第一个农民自办的机械制丝厂,预示着一个新型乡土工业组织的诞生,是“把合作经营的原则引入中国农村经济的最早尝试”(费孝通,1990:4)。
“合作社‘集合社员鲜茧、精制生丝运销外洋,以节省社员消费,增加生产利益’为目的,共有社员429名,基本包括了开弦弓村全部住户和邻村村民50余户。(合作社)以10元一股,当年共入700多股,并选举陈杏荪为合作社理事主席。这个以现代工厂制度代替家庭手工业的合作工厂,从1929年一直运营到1937年末,它曾‘生产出中国最好的生丝’”(李哲等,2009:73)。
这一微型乡村工业组织的创立,其意义远超于一村一社。正如日本学者古田和子所评价的:“开弦弓村开设的一座小规模的缫丝厂,虽是农村发展迈出小小的一步,却是现代中国极有价值的试验。”
国民政府中央合作研究班在实地考察了开弦弓村后所写报告中称,该合作社“份子健全,组织完密,自选育蚕,至于缫丝,无不采用科学方法,以至业务发展有蒸蒸日上之势,非独为一县一省生产运销合作社之楷模,抑亦全国之标榜也”(徐绍阶,1930)。
根据开弦弓村村志记载,1928年秋,是“费达生提议创办股份生丝合作社,陈杏荪等负责组织”(开弦弓村村志编篡小组,2015:8)。费达生会同其他热心人士,在合作社筹划、贷款、工程设计和机械试验组装、技术培训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陈杏荪称“女蚕校校长郑紫卿先生及推广部主任费达生先生实为敝社之慈母”(陈杏荪,1933:4),而费达生则认为农民是这个合作社真正的主体,他们非常聪明,“像这样复杂的合作事业,现在一切都已经由他们自己办理,我们除运销及技术上加以指导外,一切都归农民自己负责”(费达生,1933)。
(四)设计建立农工一体、合作形式的代缫丝制
考虑到一村范围内建立现代机器生产的制丝合作社受到资金、动力、原材料供给的限制,费达生设计了一种合作代缫丝制:在蚕丝生产中心地带建立中心代缫丝所,再设若干代缫丝分所,由代缫丝所与周边养蚕合作社订立合同,代为烘茧、缫丝,仅收取加工费。这样,一方面“使丝业能安定在农村中,使其成为维持农民生计的一项主要副业”;另一方面实行农民本位的分配原则,以使农民免受资本层层盘剥压榨;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生丝品质,提高产品竞争力(费达生,1934a,1934b)。
从1933年到1937年底,费达生通过租借、改造停产制丝厂等方式,亲手组建了玉祁、平望、震泽三个代缫丝所,她一人兼任三厂经理,穿梭往来,忙得不亦乐乎。代缫丝所除了使用彼时最先进的“女蚕式立缫车”以保证制丝技术领先,同时也在合作分配制度方面做出创新,在最大限度保障蚕农利益的基础上,使蚕农和丝厂实现共赢。
从20年代到30年代,以开办小规模的开弦弓丝厂开始,到参加周边地区大型丝厂的改造工作;从土种革命、改良土丝到机械蚕丝代缫,费达生和推广部同仁们的努力使得这一地区形成了一整套从养殖到加工的合作系统,“使得中国近代的蚕丝生产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近代化,并取得了可以和日本蚕丝业相竞争的自信和实力”(李哲等,2009:83、90、92)。
二、在“乡村小道”和“工业通衢”之间
有学者将三四十年代中国的两种工业化模式之辩比喻为“工业通衢”和“乡间小路”之争(刘长亮,2005)。不可否认,现代工业技术主要来自国外,而当时缫丝工业技术则主要来自日本。从日本学习先进制丝技术归来的费达生为什么不选择一条欧美和日本都走过的发展都市大工业的“通衢大道”,而偏要走一条艰难的“乡间小路”呢?
费达生坦言,若要“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来组织新的工厂容易得多”,但“如果我们把工业从农村引向别的地方,像很多工业家所做的那样……农民实际上就会挨饿”,“如果中国工业只能以牺牲穷苦农民为代价而发展的话,我个人认为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转引自费孝通,2005:181)。就费达生个人而言,留学归国之初就有日资丝厂向她发出邀请,还有实力雄厚的私人企业希望她留厂工作,但都遭到了她的拒绝,她自问:“我应该为资本家的利益工作而使人民更加痛苦吗?”她之所以选择“乡间小路”,是基于非常质朴但异常坚定的民本思想:“一切科学上的发明,应当用来平均的增加一般人的幸福,不应当专为少数人谋利,甚至使多数人受苦”,“以养蚕制丝而言,我们愿意尽我们先得的知识用来促进农民一般的利益”(费达生,1933)。
(一)“把丝业留住在农村”
19世纪末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新一轮的殖民扩张,中国已从一个昔日的丝绸大国沦为原材料生丝的出口国,加之日本以技术优势和低价倾销策略相挤压,生丝出口也“殆成穷途末路之势”,而在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之时又要被迫接受国际资本的危机转嫁。30年代中期,由于国际生丝需求锐减,中国缫丝工业几乎全行业破产,丝厂一家家倒闭,实则受冲击最烈、遭受苦难最深重的莫过于以蚕丝业为重要副业的中国农村和农民。
在蚕桑发达的江浙地区,制丝是农村地区重要的手工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丝业就是农民的生命线。但因土丝出品不齐,质脆易断,不适合欧美转速很快的织绸机,逐渐被工业机器生产的“机丝”取代。在曾以出产土丝纤度最匀净著称的“梅村丝”的无锡一带,土丝已几近绝迹(李嘉瑗、黄公迈,1917)。广大蚕农只能出售蚕茧,任由茧行压榨。农村手工制丝业大有要从农村消逝的危险。
面对这一危势,费达生大声疾呼:“把丝业留住在农村”、“安定在农村”,使其成为维持农民生计、繁荣农村的“一项主要副业”(费达生,1934a),费达生这一主张似乎和工业生产分工日趋细化、生产链条不断跨域延长的大趋势相悖。但对有着鲜明农民本位取向的费达生,使“蚕丝业乡村化,即所以救济农村”,却是再合理不过的(费达生,1932)。
费达生主张把丝业留在农村,并不是要保留手工缫丝的落后生产方式,而是要利用最新式的技术;也不是延续小农家庭经营的模式,而是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在农村建立一个“最小规模,最大效益的工厂单位”。在《提倡乡村小规模制丝合作社》一文中,费达生详细论证了这一模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方面蚕丝业本身就具有半工半农的性质,乡村制丝合作社亦具有乡村性,因此无论从土地、人工、接近原料产地等因素都决定了它的创办成本要远远低于在城市设厂;另一方面,合作社制丝的蚕茧来自本社社员的折股,无需大量资金周转;还有一个优势则是乡村经济富于弹性,遇到不景气时犹能维持,不若城市工业资本家,必须有利可图才愿让企业继续运转下去,而工厂一旦倒闭,以工资维生的工人将陷入极大困境。第四个理由也是最主要的,小型乡村合作社可以维持农村经济的安定。费达生说,如若丝业脱离乡村而城市化,非但不足挽回农村衰落,反而会加速农村人口的离散,因此救济农村,就要发展乡村工业,吸引人口,特别是留住优秀的农村青年(费达生,1932)。
费达生之“将丝业留在农村说”并不是纸上画卷,她力推开弦弓村成立生丝生产合作社,就是对这种理想的践行。而费孝通在他成于40年代的《乡土重建》一书中,又从理论上对留住丝业的意义做了进一步阐述,指出分散在无数乡村的乡土工业一方面“帮着农业来养活庞大的农村人口”,另一方面“在已经成熟的西洋侵略性的工业经济的滩头,要确立我们民族工业阵地”,即使在策略上“大概不能避免走上复兴乡土性工业的路子”(费孝通,2012:69、70、73)。
(二)对小型乡村生产合作社的争议与质疑
开弦弓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的实验引来广泛的社会关注,有赞赏,也有质疑和争议。
分散的乡土工业能否输入现代技术?农民能否以合作形式组织起来?费达生在开弦弓村的实验已经证明了,小而分散的乡土工业绝非与先进技术不相容。在当时中国都市丝厂还都在使用1862年欧洲老式大蒦直缫机器和童工打盆、手工剥茧等落后工艺时,开弦弓生丝制作合作社在建厂之初就已经使用了先进的小蒦复摇丝车,生产出达到出口标准的优质生丝(李哲等,2009:77-78、81)。1935年开弦弓生丝合作社再次更新设备,并对制丝工艺进行系列改革,生产出“金蜂牌”商标的优质生丝,被出口局列为最佳产品(开弦弓村村志编纂小组,2015:26-27)。而开弦弓村生丝合作社遵循自治自为的原则,在费达生与女蚕校推广部发起帮助下,也走上了自我发展的道路。
对开弦弓生丝合作社的实验,社会学家吴景超在30年代委婉地说“并不圆满”(吴景超,1939:306);陶孟和则说,开弦弓合作社的成功,只在社会与生产两方面,而在价格、市场、金融诸方面“还不得不受现存组织的压迫”(意即和正规工业组织相比不具竞争力)(转引自费达生,1934a);而澳大利亚人类学家葛迪斯在1956年访问江村后则直接说这一“通过农村缫丝工厂实现合作的尝试并不成功”(葛迪斯,1986:350-351)。今天亦有学者认为,开弦弓村合作社的变革意义只在乡村社会生活层面,而合作工厂本身“未获真正成功”(汪和建,2001)。
所有判定开弦弓生丝合作社“不圆满”、“不成功”的依据,一般都来自开弦弓生丝合作社对经营遭受挫折的据实以陈的报告。确实,开弦弓生丝合作社除第一年(1929年)赢利一万多元外,其余年份都在亏损经营。“生不逢时”的合作社在第二年就遭遇国际生丝市场价格的暴跌,尽管他们成功地生产出了高质量的丝。更直接的是资金问题,开弦弓生丝合作社的资金部分来自社员入股(只占2%),80%来自女蚕校以技术担保向农民银行贷的款,其余是向女蚕校借锅炉和机器等折算。在1930-1936年间,工厂不是没有盈利,但盈利必须用于每年的还贷和购买生产资料,因此合作社盈利未达预期。但费达生并不认为开弦弓生丝合作社经营是失败的。她强调亏损并不是赔本性质,而是用于还贷和付息;她认为一个经营实体开始几年负债经营实属正常,每年亏损数千元也还在可控制可维持的范围内。事实上由于开弦弓合作社所产厂丝的质量在同行中领先,1935年以后生丝合作社的业务转向兴旺(开弦弓村村志编纂组,2015:27)。更重要的是,农民合作社的主要目标在于“维持工作机会”,只要每个人能有工作做并获得工资,虽然合作社负债经营,村民仍然是“愿意极力维持的”(费达生,1933)。
实际上,合作社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是尚显稚嫩的合作经济组织能否在遭受经营困境时经受考验?开弦弓的股东们在1929年每股分得红利10元,此后再也没有分得红利。社员们入股盈利的愿望未能实现,其直接反应就是不再继续向工厂缴纳股金(实际上社员们只缴纳了认购股金的一半),也不愿按规定向企业提供鲜茧。其次是机器对人的挤出效应——原来这个村至少有350名妇女从事缫丝工作,而现在同等量的工作只需要不到70人就轻易完成,将近300名妇女失去了劳动机会。
被机器“挤”出的妇女劳动总要寻找出路。在1929年,本村蚕农将自家生产的5/6的蚕茧都交给了合作社,自家只留下1/6,但到了1932年,自家留下的蚕茧占到2/3。本来工厂机器生产已经取代了手工缫丝,但在1930-1936年间,部分农家又恢复使用脚踏丝车缫制土丝,以至合作社得不到足够的蚕茧供应。尽管土丝的质量和价格无法和机制丝相比,但农村妇女认为,闲着也是闲着,摇出土丝多少能换钱补贴家用。基于劳动与技术的替代作用,当剩余劳动没有转移机会又太过廉价时,已经淘汰的传统技术随时可能卷土重来。
尽管费达生并不把生丝合作社遇到的困境看作是合作生产的失败,但她也对一村一社的合作社规模过小、信用不足的局限进行反思,设想在一已有育蚕合作基础的较大区域成立规模较大(200车左右)的生丝代缫所,与50-100车左右的代缫分所联合成系统,即超越一村一社的更高形式的合作模式(费达生,1934a,1934b)。
三、以合作体制对抗巨型资本
从费达生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她对资本的趋利性有一种“总体性焦虑”,对巨型资本的扩张无度亦抱有很深的警惕。
(一)巨型资本垄断之忧
费达生不是一般意义上反对资本,相反,她深知资本要素对于工业化和技术更新的作用不可替代,多年来她一直想方设法为农民合作组织争取农民银行的低息贷款。
费达生也从不拒绝与工商资本合作。当年推广部为解决经费不足的困难曾与合众蚕桑改良会合作,由合众蚕丝改良会承担在无锡设立蚕业指导基地的费用(费达生1981年口述,转引自高景嶽、严学熙,1987:171)。费达生也和丝界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广部曾帮助多个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人员培训。
但费达生始终对资本保持着高度警惕。她曾明确表示:复兴中国的丝业,不能指望营业丝厂的资本家,因为企业必定要逐利和满足股东的盈利目的,资本主义愈发达的地方,资本跟着利息而流动的速率愈大(费达生,1934a)。在以玉祁代缫丝所经理身份接受《申报》记者采访时,她再次强调了合作制代缫丝厂与资本经营丝厂的本质差别:“向来丝厂之组织,举凡原料、制丝、推销、悉操资本家之手”,“资本挂帅,经营者仅知商业图利”,而代缫丝所的合作性质决定了它“不似资本家之剥削”。她强调玉祁缫丝所的两大特点:厂址设于农村,雇佣附近农民作女工,籍使农民经济宽裕,生活安定;其次实行工厂学校化,谋多数工作人员之幸福(《申报》报社,1934)。
女蚕校30年代准备自筹资金建实习丝厂,商请无锡永泰、乾森、瑞纶、乾泰四厂集体贷款,而实力最雄厚的永泰则愿单独贷款并要求学校将制丝科设在永泰,还邀请费达生留在永泰工作。考虑到“制丝教育和技术改进应服务于国家,不能为一家独享技术优势以谋利”,女蚕校和费达生拒绝了永泰的要求,坚持向四家企业集体贷款(李哲等,2009:53)。
费达生对巨型资本保持高度警惕,既源自于她对资本逐利本性的认识,同时也基于在农村合作运动中与商业资本博弈的经验。当前对近代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普遍采用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以分析民间社会团体与国家政权交相更替主导农村合作运动的复杂过程(刘纪荣,2008)。实际上,在民间社团和国家之外,推动农村合作运动的还有第三种力量——工商资本,且其力量不容小觑。1928年,在南京国民政府的直接推动下,江苏省开始了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农村合作运动实验,以图全面控制蚕丝业。省农民银行也直接组建合作社,仅在无锡地区由农行组建的合作社就有34个(王丰亮、陆渭民,1936)。尽管有学者指出,国家控制的合作社具有“中农化”趋势(陈意新,2005),贫苦农民仍不易得到低息贷款。尽管农行向合作社发放贷款不多,但比之国家资本进入之前农民仅有向高利贷借贷一条黑道,银行资本的进入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银行资本的侵入对工商巨头,如江南“丝业大王”、永泰系的掌门人薛寿萱之辈垄断丝业是不利的,于是薛运用雄厚的商业资本,也在农村中遍设指导所、组织合作社。当时由永泰控制的蚕丝指导站及“蚕农合作社”在无锡及邻近县竟达三四百处之多。工商资本比官方资本更厉害,第一它全面控制了蚕种,规定社员必须使用“永字”牌蚕种;第二控制了原材料,蚕农必须把鲜茧出售给永泰系各茧行(高景嶽、严学熙,1987:323),显示了巨型资本垄断市场的贪婪和惊人能量。
(二)以农村工业合作“抗拒巨型工业化”
女蚕部推广部作为一个非营利的民间社团,在国家资本和工商资本之间又应何为?是否有一种制度性力量,既能利用资本发展工业又能限制资本的无度扩张?费达生认为,必须在中国本土上建筑起一个“包满着可以滋长繁荣条件”的“新的社会组织”,这个组织就是合作制度,它是“农村工业抗拒巨型工业化”之“唯一值得推行之制度”,她坚信在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竞争时”,合作制可能“走出一条生路”(费达生,1933,1934a)。
在1936年“江苏省蚕业讲习会”的一份讲稿中,费达生强调,农村合作社的宗旨和运作特点是以经济事业为手段,从根本上改进社会;以平等为原则,不论资本多少,权利义务相同;民主精神、集体合意处理合作社会事务;以‘自作为制度,大家合力管理自己的事情’。概言之,农村合作社是“多数人团结起来,为解救自己的痛苦,谋自己的幸福起见,以经济事业为范围或手段,以平等为原则,以人为标准,以民主精神而形成一种自治制度”(费达生,1936),从而从原则上与商业资本所办的合作社区分开来。
费达生也坦言,农村合作运作存在很多困难,首先是农民低度的社会化和自利心;其次,合作组织管理权分散,对市场不如资本主义企业那样反应敏捷。最重要的是合作运动既然基于服务和人道主义,就要“以博爱心优待劳动者”,不能像追逐利润的企业一样“勒逼劳动者,或榨取最高限度的劳动工作”,因此同时兼有股东身份的合作社员“不得不牺牲一点”个人利益。最后,合作社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还附有维护“公道、道德、平等”等很多使命,这对从小规模做起的合作社,是一个注定要遭遇许多困难的事业(费达生,1936)。
费达生主导的农村生产合作社,“运用资本主义机械”,但“不以利润为目的”,在与资本艰难博弈之际,她喊出“打倒利润主义”的口号(费达生,1933)。作为公开宣称“对本身赢利不感兴趣”的非盈利组织,女蚕校推广部在与国家资本、商业资本控制的合作组织的三方博弈中,坚持以非盈利合作体制对抗资本,可以说是相当另类的。
当然,她深知民间合作社的力量与巨型资本相比是多么弱小,所以要以扩大联合来增强力量。按照费达生的设想,农民合作社应由地区、县市、省继续扩大发展为全国性的联社。与官办和私立合作社只想控制生产链上游的原材料供给不同,费达生希望农民的合作运动能向下延伸,将蚕丝业购买、贩卖、利用(经营)、信用等全部业务包括进来(费达生,1936)。她和她的同仁也一直不懈地推动合作组织从村级向区域扩展并建构更广泛的合作体系,但最终日本侵略者的战火使这一实验戛然而止。
四、未曾言明的性别议题
清末民初以来,中国举国上下洋溢着对国家现代化的热情,而在各种对现代性的想象中,性别是现代中心议题之一,但大多限于开放女子教育、社交、婚姻自由和女子参政等制度文化,而对于经济组织与科技系统中性别关系之现代变迁则几无涉及。但是农村经济在引进现代机器和新的组织形式后,将给男人女人带来什么不同的影响?在从乡土工业中生长起来的民族工业体系中,妇女应该处于什么位置,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些问题并未进入彼时设计中国现代化路径的知识精英们的视野之内。费达生并不是一个自觉的女性主义者,在她的实验性变革计划中也并未明确设置性别议题,但以上问题都是她在实践中必然遇到且不能不回应的。从费达生的实验性探索来看,让农村妇女分享工业化带来的福利、让妇女掌握新技术从而走出工业生产和技术的边缘地带,一直是她改造社会、改造生产经济体制的隐性主题。
(一)感知现代变迁中的性别化差异,发现妇女的力量
费达生于无声间将性别议题嵌入了技术和经济生产组织的变革之中。这显然是受到了她具有女权思想的母亲的影响。她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校,是第一批受到西方新式教育的女性,她曾为金天翮写于1903年、被称为中国第一部倡导女权的黄钟大镛之作《女界钟》写序,痛诉旧制度下女子“顺从以外无道德,脂粉以外无品性,井臼以外无能力,针绣以外无教育,筐笥以外无权利”;她呼唤女权,让妇女“出之于奴隶之阱,而登之于平权自由之乐土”(杨纫兰,2003:6-7)。她深恨自己因多育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做一个职业妇女,因此教导女儿说“你不要回到厨房里去”,鼓励女儿到社会上去为社会服务(费达生,1992:118;余广彤,2002)。
费达生的性别意识也源自自身的性别体验。她在《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一文中提到了两个机器替代劳动但结果却迥然不同的案例。一例是太湖流域干旱,地方政府提供了电力抽水机低价租给农民。因为有了电力抽水机替代,农夫们不再需要踏水车抗旱了,于是闲下来赌博,以至农妇们纷纷来乡公所哭诉其丈夫儿子因为上赌场把家产“荡”尽了。另一例则是开弦弓生丝合作社使用机械缫丝,替代了数百农妇的手工缫丝工作,但妇女们“不会觉得无事可做而去胡闹”,她们继续繁忙,去打理旁的家事(费达生,1933)。为什么技术变迁对男女两性带来了如此不同的影响?为什么女人不会因为机器替代了工作就空闲下来?为什么她们对家庭有做不完的劳作和无限的责任?费达生未能从社会理论的角度给予解释,但她从农村生活实践知道,妇女因不能继承土地,是家庭中的“无田地者”,妇女是作为家庭重要劳动资源供给者嫁到男系家庭的,她们的生产技能和陪嫁(布匹、纺车和织机等)一样重要。在开弦弓村,母亲嫁女时都要给她带一张蚕种到婆家,这张蚕种如同给新媳妇的考卷,养得好就好,养不好要被视为丧门星,在人前抬不起头。也有因蚕病负债还不起而上吊跳河家破人亡的(余广彤,2002:39)。
费达生深切体会到,笼统的“蚕农”身份下是存在性别差异的,“养蚕、做丝都是妇女在搞”(费达生,1992:118)。她在推进合作的过程中看到妇女自身蕴藏的力量、看到了可能建构起的主体性。开弦弓村制丝厂成立并不是纯粹外部力量推动的结果,开明士绅的推动、村民办社的积极性是重要的内在动因。陈杏荪在开弦弓村合作社三年报告中,记录了合作社倡导规划、筹资建设的过程,除了费达生、孙伯安等有名有姓者,尚有“由杏荪等召集同志,不数日得赞助员四百余户”之说(陈杏荪,1933:3)。在这一段“创业叙事”中,“同志”是无性别标记,或想当然是男性家长,而费达生的口述回忆却将隐形的女人们呼唤出来了——她说当妇女们生产的改良丝带来比土丝高1/3的收益后,“这一下500户人家都要做丝了,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你能做好丝我也能做好。于是我们想到了办个工厂”(费达生,1992:117-119)。换句话说,点燃办厂这把火,开弦弓村的女人也是重要推动者。这一对妇女在经济生产领域的主体性认识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中国历史上,纺织作为一项“妇工”,对中国经济起到的作用远不止于“维系”农耕经济。据史学研究,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对农家纳税来说,男人耕种的粮食和女子织造的织物具有相同的价值(白馥兰,2010:187),但是在父系本位的经济体系中,“男耕女织”中的“女织”依然被视为“助耕”而带有附属性,女性创造的劳动价值无形中也遭到贬抑。费孝通和黄宗智有关农村经济变迁的研究都肯定了妇女劳动对维系中国小农经济的重要作用。费孝通强调是“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模式维持了“不饥不寒”的小农生活、缓解了现代化危机,“女织”为主的家庭手工业一旦遭到破坏,必将带来农村经济的崩溃和社会结构的“脱栓”。费孝通之“脱栓”一词,指乡土社会传统有机配合所维持的小康生活被破坏,并说“第一个脱栓的齿轮是乡土工业”(费孝通,2012:70)。黄宗智则强调,正是由于小农家庭充分利用了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些低报酬、低机会成本的“辅助性”劳动,才长期维系了中国“过密化”的农村经济(黄宗智,2000:64、80)。但是,在这些男性学者的论述中,“女织”仍然是边缘的、辅助性的劳动。而身为女性的费达生其女性身份体验使她具有男性学者所不具有的性别敏感。如她认为纺织业(包括丝织业)起码在中国的工业体系中应有与重化工业同等重要的价值。她曾撰文批评,丝业一遭受危机,就被指已经走到尽头、没有希望、(国家)不必提振;而钢铁业同样因经济危机而极不景气却没人说钢铁业没有前途(费达生,1934a)。在庞大的工业体系中,女性化的纺织业位置低于男性化的钢铁、重化工业——行业也具有“性别化”的等级属性,受到国家区别对待。因此,费达生为复兴中国的蚕丝业鼓与呼,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中国现代经济体系结构性地将女性为主的经济活动置于边缘状况的一种抗争。
传统乡村妇女的蚕丝技艺都是靠母女相传、凭经验摸索的。费达生认为,传授给妇女先进技术,不仅可以提升妇女的家庭地位,也将改变她们在农村整个生产体系中的位置。所以推广部在每一个合作项目开始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妇女进行技术培训。从1924年开弦弓村推行土丝改良始,费达生每年都从村里招收练习生到女蚕校学习3个月;1925年又通过震泽土丝改良所先后为开弦弓村培训了70余个技术骨干。该传习所为震泽丝业公会所办,开弦弓村得以派70人受训,陈杏荪认为是因为推广部试点而独享的优先权(参见陈杏荪,1933:2)。1929年在筹办开弦弓村生丝制造厂期间,边建厂房边在社员中培训合作社未来的管理人员,经数月培训“教得练习生8人,均系女子”(费达生,1930)。
(二)催生第一代农村妇女的“挣工资者”
1929年,伴随着村办制丝合作社的汽笛声,开弦弓村诞生了本村第一批挣工资的劳动者。工业化对农村妇女带来的重要影响首先在于实现了从“农妇”到“女工”的身份转换。妇女对家庭有了直接的贡献,且因工农业生产的价值差,使妇女务工所挣的收入相当可观。这显然有利于她们家庭地位的提高。
但是现代工业需要有高度流动的劳动,甚至需要将劳动者从乡土社会、从家庭中剥离而出。如何看待农村妇女的离乡和从家庭中被剥离?也许是目睹了太多农民被迫背井离乡的苦难,费孝通先生认为农民被迫离乡是“可咒诅”的,因为它不仅使大量农民失业和流离失所,而且破坏了原乡土社会结构的“成全性”,包括农民家庭的完整性(费孝通,1946)。尽管费孝通在40年代做昆明工厂调查时也发现,相当一部分女性进厂的动力是以离家工作来应对家庭冲突的压力(费孝通,1940)——这一发现其实很有意义,说明至少有一部分妇女离乡进厂是出于对家庭中不平等关系的反抗。也许他从结构功能主义的立场看,农民家庭、邻里关系的“整全”和“契洽”比个体从固有关系中抽离的自由更重要。应该看到,费达生在这一点上立场与费孝通是有区别的,她显然并不否定妇女自主离乡,甚至积极促成妇女外出就业。1930年无锡永泰丝厂在开弦弓村招收了32个青年妇女,成为该村第一批离乡务工的妇女,这32个女青年就是费达生亲自陪同永泰丝厂厂长邹景衡来招收的。永泰丝厂招工历来以苛刻闻名,费达生的引荐应该起到了重要作用(参见陈杏荪,1933:73)。1935年费达生任代缫丝厂经理时又吸收了138名开弦弓村的青年女性。抗战胜利后,她又安排村里30多个女青年进无锡和浒墅关实验丝厂做工(开弦弓村村志编纂组,2015:75)。
妇女离土又离乡的意义不可低估,妇女不仅成为“挣工薪者”,甚至成了家庭的主要“养家者”。当时在开弦弓村相当一部分家庭中,形成了“男耕女工”、“男内女外”的新性别分工,对传统性别角色规范的颠覆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费达生一方面肯定农妇成为制丝工人“在经济上是极为有利的事”,同时也看到这一变化可能会带来旧的社会关系的解组和失调,如打破了婆媳、夫妻之间原有的平衡。费达生说,她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做的农村工作,既是“建设”也是“破坏”,因此每引进一个新技术到农村中时,她将持“十二分的谨慎”;但对于变迁中不可避免的“社会失调”,费达生又说,只能“硬一硬心肠”,让“未来的光明来照亮目前的黑暗”(费达生,1934a),含蓄地表达了她对因工业化变迁带来家庭关系、性别关系的改变所持的积极态度。
(三)建立对女工友好的生产空间
工厂体制是最具性别化和等级化的空间。在劳动密集型的丝厂底层劳工全部是女性,她们被称作“做丝阿姐”,“不当人看待的”。费达生曾参观上海丝厂,亲眼见缫丝女工在条件恶劣的车间里长时间工作,未成年的女孩做打盆工,管工手握皮鞭在车间来回巡视,甚至用烫水浇打瞌睡的小女孩……她见此痛心至极,决心将来一定要改掉这种野蛮的管理制度,增进工人的劳动福利。在玉祁制丝所担任经理后,她便大刀阔斧进行了改造。丝厂取消了童工打盆,全部用煮茧机煮茧,把工人工作时间由原来的12小时减至包括学习时间在内的10小时;同时适当提高了工人工资,建立奖金制度,做到女工工作时间减少而报酬还比一般丝厂高。她提倡工厂学校化,建立医务室、食堂、员工俱乐部、教室、哺乳室、浴室及女工宿舍,改善了工人的福利待遇。对费达生的改革措施,厂主吴申伯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但不满费达生提高工人福利拉升成本。费达生为保持工人工资福利不降,千方百计来提高机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如增加丝蒦转速、降低煤耗)、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生丝品质,终于保住了工人已争取到的福利(余广彤,2002:79、83-86)。
女工的利益始终是费达生最关心的,每当与资方在劳工福利方面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费达生不会妥协。抗战胜利后,中国蚕丝公司接收了日资的瑞丰丝厂,并任命费达生担任经理。她踌躇满志地希望按照玉祁制丝所模式办成一个模范丝厂。但她有关盖工人食堂、宿舍、托儿所的计划均被中蚕公司否决,费达生对官僚资本只要赚钱不管工人死活十分愤怒,一年后她在为工人争得年终奖后即愤然辞职(余广彤,2002:133-137)。
在辞去第一丝厂的经理职务后,费达生不甘放弃建模范丝厂的理想,她力促新运妇女指导委员和女蚕校合作贷款,在女蚕校的废墟上重建了苏州实验代缫丝厂。实验丝厂中女工宿舍、医务室、合作社、缝纫室,工人识字班一应俱全,还办了菜圃和猪圈以增加工人的营养。新运指导委员会的机关刊物《妇女新运杂志》总结道:实验代缫丝厂都是“女先生”管理,工厂经营管理模式“体现了厂方对女工的爱护”,不仅生产出达到出口国际水平的生丝,而且“改变了二百三十六个农妇的经济命运”,“大大抬高了每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彭昭仪,1948)。
对费达生而言,工厂并不仅是一个生产空间,还是一个生产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的场所。她提出把企业办成“改良工人生活、技术和教育的工厂”(全衡,1939),就体现了这种理念。尽管她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劳资关系,但只要在她管理的权限范围之内,她一定会努力将工厂办成对女工友善的生产空间。
(四)田野和工厂中的“女先生”:进入技术管理层
对东西方权力关系而言,科技乃是西方优越性话语的核心要素(白馥兰,2010:7),而对性别体制而言,科技和管理也是体现男性优势的领域。整个一部中国早期工业技术史,就是一部男性工业之子和技术精英的历史。而费达生和她执教的女蚕校则努力通过自己的社会实验,改写了妇女被这一高度男性化的领域完全排斥的现状。
在女蚕校开办早期,作为一个女子职业学校,头两届毕业生都无法进入任何专业部门工作,通过“技术下乡”,在乡村这个远离工业现代化中心的边缘地带,一批女性为技术人员逐渐赢得了技术和生产领域的表现机会。在开弦弓村,村民们都尊称费达生为“费先生”,表达了对她专业权威的高度认可。而她对蚕丝业的成就和贡献,也为她在技术界、实业界赢得了权威地位——1934年江苏省蚕业改进委员会聘她为“吴江蚕桑改良区”副主任;1938-1941年四川省丝业公司聘她为制丝总技师;1939-1945年她被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聘为乐山蚕丝实验区主任;1946年2月到1947年2月被中国蚕丝公司聘为苏州第一丝厂厂长;1947年女蚕校实验代缫丝厂建成,她又兼任厂长……费达生并不是行走在蚕丝技术领域的“独行女侠”,费达生和女蚕校一直在努力培养一批以女性为主体的专业技术队伍,竭尽所能地给女性成长的机会和空间。在她一手创建和经营管理的代缫丝厂中,从经理到车间技术员,几乎都是“女先生”。她任教的女蚕校培养了一批女性技术管理人才。这些女性因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逐渐为政府专业机构和企业所接纳。据1929年统计,女蚕校毕业生在农矿厅以及吴县隶属机构担任总事务主任2人,主任技术员8人,技术员34人(李哲等,2009:47)。1927年无锡乾甡丝厂聘请了两名女蚕校毕业生担任技术员,这是企业第一次向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女生开启大门。而到1932年女蚕校开学不久,无锡丝厂的经理们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女蚕校制丝科的学生提前毕业,以参加工厂的技术改革和担任车间管理人员。费达生和制丝科教师杨志超亲自把11个学生送到丝厂,其中仅乾甡一厂就聘用了8个(高景嶽、严学熙,1987:334、530),女性制丝专业技术人才受企业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而那些“每天早晚都在乡间路上奔波”、在农村基层从事蚕桑指导的技术员们,她们以特别能吃苦和丰富的经验构筑了技术系统的基础。费达生曾感叹:“历尽千辛万苦,真正踏踏实实苦干的都是女性”(全衡,1939)。这支活跃在乡间和工厂的女性技术工作者队伍也引起了国外的关注,称江苏省女子蚕业学校最近在“丝界放异彩”(蚕丝业同业组合中央会,1929)。
日本学者池田宪司曾评论道,费达生“从束缚女性的旧社会里脱颖而出,以蚕业指导员的身份培养出不少后辈,她打破了当时传统的蚕丝业行业结构,办成了许多合作社;还办成若干个新式蚕种制造场和制丝工厂”(池田宪司,2002),这是对她部分颠覆了技术、生产体系男性主导格局的一个公平的评价。
五、结语:现代性的另类追求
就“另类现代性”(other modernities)概念的初始意义而言,“另类”透射出西方中心的视角。所谓“另类”,意即对某种标准化的偏离。无论是起步于乡间小路的工业化理想,还是以合作制抵抗巨型资本的垄断性扩张以限制其逐利本性,费达生的社会实验无不是对西方现代性模式的偏离。实际上,作为一个变革实践者的费达生也并未有意识地去追求“非西方化的现代化道路”,她只知道中国要走出在国际资本竞争角力中不利的困局,没有什么现成的模式可供选择,变革的道路必须从中国社会最深处的土壤中生长出来。
她“用了一生的岁月想从改进农村的副业和工业,来帮助农民提高他们的生活”(费孝通,1947),她之所以“放弃安闲的小姐生活,在烈日暴风中奔波”,以一种近乎“宗教般的热忱”去寻找适合中国的道路,如她自己所说:一个为社会服务的人,定要有一种“社会价值的鉴别力”(费达生,1933)。她所追求的社会价值首先是让中国通过现代化而独立强大。小时候母亲曾指着一个日资丝厂对她说:“将来你们长大把它收回来!”这个种子从小就种在她的心里,在她负笈东瀛,向这个觊觎中国领土主权的野心勃勃的“教师”学习之时,心中想兹念兹的是有朝一日能“和日本做殊死的竞争”(费达生,1934a)。另一个强大动力是她对民本主义和社会公平的追求。她说:“我想的新制度的原则是很简单的,就是要使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能得到最公平的报酬”。因此她说,“我们工作的意义绝不是限于使农民增加一些金钱上的利益。它应该指向一种新的公平的社会组织,一种平衡的文化”(费达生,1933)。
实际上,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思想界从未停止过对西方中心的现代性的抵抗,正如汪晖所说:“抵抗性深藏在中国现代思想的各种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脉络之中,构成了中国现代性的特征之一”(汪晖,1997),而费达生即使在这样一个抵抗殖民现代性的脉络中,也仍然表现出她不同于众的“另类”。因为既往单一现代性的定义,不仅是西方中心的、市场中心的、非生态化的,而且是男性中心的。对于费达生而言,以实验示范模式为女性在现代经济生产体系中争取一定位置,也是她楔入现代化工程中的另类议题,她以一生的岁月对现代性做出了“另类”探寻。
今天我们面临着更复杂的现代选择——全球化使得资本在全世界都拥有了巨无霸式的主导地位;在中国,乡土社会已被城市化巨轮强力碾压为村落碎片和“田园记忆”;在已走过黄金期的乡镇企业已被看作是一种消失中的奇怪“物种”(或者说是过渡性“杂种”,参见樊纲、陈瑜,2005:937-952)之时,如何回过头看待费达生当年的社会实验?如何评价她那近乎无望的抵抗?她的另类探索对今天有什么意义?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已经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我们只想说,费达生从她公平社会的理想以及技术和社会组织变革必须造福于广大民众的理念出发,无所畏惧地探索过、实验过、奋斗过,我们在表达对她的崇敬之余,也留下了许多需要今后思考的新议题。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