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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坦洲交通违法罚款今起可上网缴啦!
去年8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手构建“广东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系统”,并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我市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准备工作也已经完成。
哪些违法罚款可网上缴?
据了解,目前,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包括:广东省内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冲红灯、占用应急车道除外);在广东省内交警现场作出处罚的(不限罚款金额)经当事人签署处罚决定书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哪些车违法罚款不能网上办?
另外,为加强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他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上述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仍需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确认驾驶人身份,处理记分,且车主为单位性质的车辆交通违法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处理。
网上缴纳罚款走什么流程?
1、注册并登录省公安厅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d.122.gov.cn,下称交管平台),选择“违法处理业务”功能,办理违法确认并缴纳罚款,或选择“罚款缴纳功能”,为已经确认的交通违法缴纳罚款。
2、在相应栏目输入车辆号牌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及处罚信息。使用“罚款缴纳功能”的,进入省财政厅缴费平台页面,选择缴费的代理银行,并按界面提示选择代理银行提供的网上支付方式,如“网银支付”、“银行在线支付”等,进入代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按要求填写支付信息,并核对无误后提交,确认缴款成功后退出系统。
3、需确认交通违法信息的,按照系统提示,确认相关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如对违法记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执罚地交警部门提出异议,说明理由,请求复查,待收到复查结果后再进行处理。对违法记录无异议的,选择“罚款缴纳功能”缴纳罚款。
4、银行确认缴款成功后,交管平台的缴款系统状态由“未缴款”变成“已缴款”。
5、缴款人凭代理银行缴款回执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缴款代理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打印票据,具体网点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查询
来源:中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