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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理论研究进展

毛中根 等 经济学动态 2021-09-10







摘要:夜间经济是以城市空间为依托,发生在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以服务业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其对带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魅力、塑造社会空间、满足居民社交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相关研究起步较晚,理论成果较少。国外夜间经济经历了更长的发展过程,实践中有更为成熟的做法,研究成果更加丰硕,对我国更好地发展夜间经济有借鉴意义。基于此,本文梳理了国外相关文献,从夜间经济的内涵、特征、作用,影响夜间经济发展的因素,发展夜间经济中面临的挑战,以及对夜间经济的宏观调控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展望夜间经济理论的未来发展方向,以期对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关键词:夜间经济  城市经济  服务业 
一、引言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最初是英国为了缓解城市夜晚空巢现象,为实现城市复兴提出的经济学名词。20世纪90年代,城市去工业化发展及零售业去中心化发展导致市中心活力日渐丧失,于是英国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期实现城市复兴。这些政策都或多或少涉及夜间经济,为夜间经济发展创造了基础和条件。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盛行,人们参与夜生活的意愿不断增强。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强劲的内在需求推动夜间经济迅速发展。由此,夜间经济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并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共同趋势。2004年未来基金会发布报告指出,2020年英国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口(1300万人)将在下午6点到9点之间“从事经济活动”。2015年,夜间经济为格拉斯哥贡献了21.9亿英镑GDP,占全市GDP总量的13.5%;吸纳了约16200个全职就业岗位,占全市就业的10.8%。2017年,英国格拉斯哥启动了一项新的城市战略,旨在将该市打造成一个“充满创意和机会的绿色宜居中心”。这项战略将发展夜间经济视作其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当前,夜间经济作为我国“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潜力”的重要举措被提升到了战略层次。2019年4月,上海首推“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旨在强化城市夜间治理能力,促进夜间经济发展。2019年7月,北京出台十三条具体措施旨在点亮“夜京城”。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指出,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夜间经济被赋予新的内容和含义。夜间经济不是“啤酒+烧烤”的简单组合,而是文化、科技、艺术的集中体现,是拉动国民经济提升城市魅力的重要一环。首先,夜间经济有利于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夜间经济以旅游业等中高端服务业为核心产业。这种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不仅能够吸收大量劳动力、提高就业率,更易形成以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产业链,从而带动餐饮、酒店、交通等诸多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其次,夜间经济有利于城市发展。夜间经济伴随着城市演化而生,代表着城市空间和夜间活动的融合。夜晚作为大多数人的闲暇时间,是闲暇消费发生的关键时段,是城市消费功能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城市魅力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最后,夜间经济对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夜间经济塑造包容、自由、放松的社会空间,为各社会阶层提供社交场所,是提高人们社会认同感、归属感和依恋感的重要方式。夜间经济具有与日间经济不同的特征和作用,因此其产生和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然而,享乐主义作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之一,容易产生各种社会成本,可能威胁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更好发挥夜间经济积极作用,并减少由此带来的社会成本,这对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当前我国理论界对夜间经济的研究还比较匮乏,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现实层面,学习和了解国外夜间经济的发展经验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二、夜间经济的内涵、特征及作用 (一)夜间经济的内涵及特征夜间经济的起源可追溯到1977—1985年间。Renato Nicolini负责在意大利罗马举办一系列名为“罗马庄园”的文化节,包括夜间活动。这一大型文化节以“电影之城”“体育和舞蹈之城”“电视之城”“戏剧之城”等四个“城中城”活动为基础。直到深夜,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公园里闲逛、跳舞、吃饭、看电影、看芭蕾和戏剧、听音乐、聊天,彼此之间形成短暂而友好的关系(Bianchini,1995)。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政府认识到人们对美好夜晚生活需求不断增强,意大利、法国、丹麦、瑞典、荷兰、德国等先后放松了对夜晚活动的管制,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城市夜晚活动的发展。但夜间经济一词还未被提出。夜间经济是由Montgomery (1990)在一篇关于英国城市规划的文章中正式提出的。由于零售业去中心化发展导致竞争加剧,市中心的商业地位不断下降、活力不断丧失,如何实现城市复兴成为一大难题。Lovatt & O’Con nor (1995)研究指出,旨在实现城市复兴以及将人们带回城市的文化活动几乎都有意无意结合城市夜生活的概念,这是夜间经济被重视的原因。夜间经济作为英国城市复兴计划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一经提出便得到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Bianchini (1995)指出夜间经济是实现城市经济“翻倍”的机会,是激发城市活力的重要措施。以Bianchini (1995)为代表的研究掀起对夜间经济研究的第一波浪潮,他们大多积极鼓励夜间经济发展并持乐观积极态度。随着英国政府对夜间管制逐渐放松,廉价饮酒产业得到意外发展,进而助推城市发展。Finney (2004)和Hobbs et al (2005)等认为,以酒精为核心的夜间经济大规模扩张导致的暴力和混乱威胁到了社会治安。所以,伴随夜间经济发展而来的巨大社会成本逐渐显现,引起学者对夜间经济研究的第二波浪潮。学术界对夜间经济的第二波研究较为悲观,人们对夜间经济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对饮酒和娱乐产业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的研究,这种关注导致人们把夜间经济狭义地与饮酒和娱乐产业等同看待。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社会问题的担忧,休闲和娱乐产业慢慢发展起来,人们对夜间经济的认识更加理性,对发展夜间经济的态度也更加积极。学者们为更好地发展夜间经济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开始关注到夜间经济对社区高级化的作用,以及发展夜间经济的政策措施产生的排他性结果,从而引发学者对夜间经济研究的第三波浪潮。目前学界关于夜间经济的定义并未形成统一认识。整体看来夜间经济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经济属性强调夜间发生的经济活动,主要指与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有关的生产或消费行为。社会属性强调在夜间城市这个公共空间内发生的各种日常活动和社交行为,例如遛狗和做游戏等。Rowe et al (2008)认为夜间经济是指与夜间娱乐和社交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和体验,将一些非经济活动纳入夜间经济范畴,强调夜间经济的社会属性。Beer (2011)认为夜间经济是在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之间发生的,以服务和娱乐业为主的生产或消费行为,他更加强调与经济有关的夜间活动,即夜间经济的经济属性。Rowe & Lynch (2012)将夜间经济包含的经济内容进一步细分,具体包括购物、现场表演、俱乐部、餐饮、咖啡馆文化、艺术展览、剧院、博物馆等活动。McArthur et al (2019)指出,夜间经济的经济维度更强调其消费属性,而不是生产属性。与夜间经济相伴相生的还有一个概念,即“24小时城市”。Comedia (1991)在一份名为《下班时间:对英国12个镇中心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研究》的报告中呼吁建立一个“18小时城市”。该呼吁逐渐演变成后面的“24小时城市”。24小时城市将夜间经济活动看作日间经济活动的延伸,但夜间经济更加强调夜间经济活动中的独有特征。现代城市与夜晚融合而成的夜间经济具有独特的社会空间,使其具备与日间经济不同的情感特征。因此,与夜间经济有关的研究总是与夜晚联系在一起,与夜晚有关的研究也大多与夜间经济相关。致力于夜晚研究的学者用“边界”来描述夜晚。日间和夜间存在的微妙边界,使二者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Shaw (2015a)用“破裂的边界”来描述当代城市夜晚,认为不断扩大的日间力量正在渗入夜晚,形成一个混合的社会空间。Tadié & Permanadeli (2015)认为,夜晚代表一个灰色地带,以不同于白天的规则、准则和态度为标志,让人有一种自由和不受社会和习俗约束、迫害的感觉,给人带来一种融合恐惧、神秘和欢愉的复杂情感。因此,城市之夜被认为是休闲和自由的时空,是逃避工作压力和日常琐事的机会,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兴奋、冒险、恐惧、痛苦的强烈情感体验。 (二)发展夜间经济的作用1.经济作用。夜间经济以服务业集聚为特点。短期来看,它的经济拉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增长效应、协同效应、集聚效应等三个方面。(1)增长效应,即通过简单的延长经济运行时间实现经济增长。Bianchini (1995)研究指出,夜间经济通过延长经济运行时间带动与其直接相关的旅游、休闲、娱乐产业繁荣,是实现经济翻倍的机会。(2)协同效应,即夜间核心产业的发展会带动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一方面,夜间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会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夜间经济通过增加游客滞留时间,增加游客参与城市其他经济活动的机会。Hobbs et al (2005)研究指出,以酒精为核心产业的夜间经济带动其他互补产业的繁荣,例如餐饮和出租车服务等。特别是当夜间经济的核心产业转变为旅游等中高端服务业时,这种协同效应更为明显。夜间旅游的繁荣会带来餐饮、出租车、住宿甚至零售业的繁荣,Olt et al (2019)研究指出,很多夜间经济商家的目标消费群体都是游客。Füller et al (2018)研究了后一种协同效应,由于游客在逗留期间也会进行其他消费行为和活动,因此,夜间经济带来的经济利润并非局限在夜间经济发展区,而是会带动和刺激整个城市的经济增长。(3)集聚效应,即夜间经济集聚区会形成规模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夜间经济发展通常会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以某些服务业为主的夜经济集聚区,从而使各厂商之间形成正外部影响,有助于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甚至催生新产业。Weng & Wang (2004)以台湾旅游业为例的实证检验表明,住宿和餐饮等服务业之间确实存在规模经济。Roberts (2006)研究指出,夜间经济中的艺术和文化活动营造出的文化氛围,对催生数字媒体等“新”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夜间经济除了通过增长效应、协同效应、集聚效应等即期效应拉动经济增长以外,也能通过长期效应拉动经济增长。Nofre et al (2018)研究指出,夜间经济在塑造消费者对城市的“体验”方面具有重要作用。Heath (1997)也认为,无论是游客还是投资者,如果他们在某个地方有积极的夜生活体验,那么他们更有可能再来。因此,从长期来看夜间经济对拉动经济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夜间经济的经济作用也表现在更好地体现城市的消费功能上。Ritzer (2001)研究指出,工业城市到后工业城市需要经历深刻的转变过程,即从以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向以消费为基础的社会和经济秩序转变。Glaeser et al (2001)认为,随着这种转变的发生,未来城市的命运越来越取决于能否吸引到消费者。发展状况良好的夜间经济能够较好地体现城市的消费功能和城市的宜居性,是吸引消费者居住的重要因素,决定一个城市能在多大程度上成功。Hobbs et al (2005)认为,夜间经济被视为是后工业城市的重要特征,是居民消费发生的重要场所,也是推动城市复兴、实现城市消费功能的重要方式。2.社会影响。学者们分别从正面和负面两个角度考察了夜间经济的社会影响。Lefebvre & Nicholson-Smith (1991)提出的空间生产得到后现代地理学家Soja (1996)的进一步发展,后者提出了“第三空间”概念,认为空间具有精神属性。夜间经济的精神属性是其产生社会影响的主要原因。人们受其精神属性吸引参与夜间经济,又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着夜间经济塑造的社会空间。从正面影响来看,发展夜间经济是满足居民社交需要等较高层次需要的重要途径。Yeo & Heng (2014)研究指出,夜间经济塑造出包容的社会生活空间,给富人、穷人甚至残疾人都提供了活动场所,为处于社会边缘的人提供温暖和归属感,也为那些因家庭矛盾不愿意回家的人提供归宿。夜间经济通过促进人们多元参与,让人们遇见平时不太可能遇见的人和事物,可以增加社交机会,满足社交需要。特别地,Yeo et al (2016)研究指出,对普通人来说,夜晚具有更加明显的社交优势,人们在夜晚有更多的机会形成和维护一段社会关系。Eldridge (2019)认为这种社交优势不仅体现在有更多的机会遇见陌生人,还体现在与其认识的人交往,发展亲密关系和培养身份认同感。在夜间经济这种与众不同的社会生活空间中,人们有更大的机会和可能性进行社交以及接触和自己相似的群体,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事实上,人们很大程度上正是受这种社交需求的驱动参与夜间经济。正如Roberts (2015)指出的,倘若人们只是想喝酒,那么并没有必要非去市中心去喝酒。Norse et al (2018)认为发展夜间经济对社会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夜间经济的发展带来夜生活的扩展和商品化,以酒精驱动的享乐主义损害了夜间城市的宜居性,威胁到不同城市群体的可持续共存。学者大多认为,夜间经济中产生的各种社会成本大多和过度饮酒有密切关系。以酒精为基础的夜间经济带来的社会成本主要有噪音、暴力、垃圾、公共安全等。Tarrant et al (2019)研究发现,当代大学生(无论男女)大都以一种对自身有害的方式喝酒,这种过度饮酒不仅增大了受伤害的概率,也是造成夜生活混乱的主要原因。Tomsen & Payne (2016)分析表明,周末和半夜发生凶杀案的概率最高,但大多数凶杀案并非发生在夜生活集聚区内部。Smith & Raymen (2018)指出,在媒体报道中夜间经济似乎也与迅速上升的暴力水平直接相关。夜间经济中的暴力具有偶然性、爆发性和残酷性,这些暴力涉及的受害者广泛分布在消费者、酒吧工作人员、外卖人员、出租车司机之中。但从酒精行业发展来看,这种过度或者以有害的方式饮酒的行为带来的利润占整个酒精行业的60%。此外,Roberts & Gornostaeva (2007)指出,夜间经济发展会带来人们感知安全度的降低。Bromley et al (2000)研究表明,老人在晚上出门时会感到恐惧,会尽量避免经过有大量饮酒者的街道。但也有学者认为饮酒是夜间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Tutenges (2013)认为年轻人大量饮酒会产生强烈的自由、力量和团结感;Thurnell-Read (2015)认为饮酒是塑造个人身份、巩固友谊、从现代生活的压力和焦虑中解脱出来的一种方式。在夜间经济中,除了与酒精相关的产业会带来负面社会影响以外,休闲产业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Smith & Raymen (2018)研究指出,与休闲产业相关的研究一般强调他们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实际上这种认识过于片面。一是休闲场所的建立可能会导致当地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例如,唐纳德·特朗普将阿伯丁郡(Aberdeenshire)海岸线的大片区域封闭起来,以建立“世界上最棒的”豪华高尔夫球场、俱乐部和酒店,这对当地沙丘生态系统造成较大破坏。二是大量游客集聚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例如,Nofre et al (2018)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巴塞罗那本地居民大多反映来访游客制造了大量噪音,使他们夜晚难以入眠。三是游客离开之后留下的大量垃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例如,马尔代夫是一个人口不到40万的岛困,每年却接待将近80万游客。数量庞大的游客离开之后留下的垃圾对马尔代夫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负担。四是交通工具对环境的污染。Gossling et al (2002)实证研究表明,长途旅行中交通应当对环境污染负主要责任。三、发展夜间经济的影响因素和挑战夜间经济的发展是内部动力和外部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具有必然性。接下来,本文分别从夜间经济发展的基础、影响夜间经济发展的因素、发展夜间经济面临的挑战等方面加以阐述。 (一)夜间经济发展的基础1.照明设施的完善。照明设施的不断完善是夜间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Lovatt & O’Con nor (1995)认为,现代照明设施的完善意味着夜晚变成“夜间”,人们不再因为黑暗而暂停工作,这是人类在争夺夜间控制权的胜利,也是夜间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Tiesdell & Slater (2006)进一步指出,照明方式的出现使人们可以不再按照“自然”时间作息,即人们不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对时间的把握更加灵活化和随意化。更重要的是,不断完善的照明设施带来人们对时间的感知发生变化,并引起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巨大改变。夜间灯光代表的经济意义也引发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Levin & Zhang (2017)指出,灯光照明是评估国家和地区人口和经济活动的良好替代方法。Wu et al (2013)考察了夜间灯光与GDP之间的关系;Elvidge et al (2012)将人口数据与夜间灯光数据结合形成夜灯发展指数(NLDI),用于衡量收入分配差距;Xiao et al (2018)基于夜间灯光数据模拟能源消费。Mellander et al (2015)指出夜间灯光在衡量经济总量上的准确度不如衡量密度,可被用作衡量城镇化率的良好指标。事实上Levin & Zhang (2017)研究发现,灯光亮度也会受诸如植被、建筑环境和气候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者受人为因素的操纵,因此目前鲜有文献直接用夜间灯光来衡量夜间经济。夜间灯光作为夜间活动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夜间经济活动的强度,但并不能直接反映夜间经济。2.城市去工业化发展。城市工业化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使夜晚成为人们习惯的闲暇时间;城市的去工业化发展则为夜间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框架和基础。Brabazon & Mal linder (2007)不仅指出了去工业化对发展夜间经济的意义,也指出了工业化对发展夜间经济的意义。伴随工业化而来的机械化使不规律的工时制难以维持,人们慢慢习惯和适应朝九晚五的生活,即白天变成工作时间,闲暇只能在夜间进行。城市去工业化发展使酒店业、旅游业和零售业取代工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为发展夜间经济提供基础和框架。Jones et al (2003)认为城市的去工业化发展造成大量土地和厂房的闲置,为发展夜间经济提供了空间。Rowe & Lynch (2012)研究指出,去工业化带来的管制放松、灵活工作时间、服务业增长以及更多闲暇时间,吸引了大量民众在城市内部生产和消费休闲产品,使夜间经济发展成为可能。3.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为夜间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有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的消费群体,形成以年轻人主导的夜间经济。Roberts (2006)认为,在高等教育快速扩张时期,新增的大学生是推动英国夜间经济繁荣的主要力量。1991—2001年间,英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总数增加了四分之三以上,一些夜间特许经营场所主要的目标群体就是18~24岁的大学生。Lindsay (2009)、MacLean & Moore (2014)等研究发现,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年轻人也是夜间经济中最活跃的群体,他们大都容易被夜间经济所吸引。4.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可支配收入是消费的基础,收入不仅决定人们能不能消费,也决定人们可以消费什么。Doll et al (2006)、Zhou et al (2015)等认为,城市夜间灯光的亮度与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城市夜间活动越多,意味着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其夜间活动也会更丰富。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往往也越高,夜间经济也会更活跃。Roberts (2006)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经济在经历衰退之后稳步增长,工党政府通过增加公共开支,几乎实现充分就业,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是该时期英国夜间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5.政府管制的放松。20世纪90年代,英国夜间经济的繁荣离不开政府管制的放松。随着新自由主义兴起,主张自由、私有、市场,反对政府管制的呼声日益高涨,政府部门和学界对夜间经济在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城市复兴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信心十足。放松对夜间饮酒类场所许可经营的主张取得压倒性胜利。1997—1999年间,曼彻斯特市中心拥有酒类许可的场所数量增加了243%。诺丁汉郡特许经营场所的容量从1997年的61500个增加到2004年的105000个。除了许可经营场所数量大量增加以外,这些场所的规模也有所扩大。泰晤士河上的金斯顿(Kingston)一个晚上可接待多达12000狂欢者。《2003年许可证法》进一步简化了酒类场所申请许可流程,虽然该法令受到较多争议,但为英国夜间经济继续繁荣提供了保障。 (二)影响夜间经济发展的因素1.消费者感知安全。安全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能否保障消费者安全进出市中心是促进夜间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消费者在夜间城市中的感知安全程度影响消费者的参与意愿,是影响夜间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受到众多学者关注。Thomas & Bromley (2000)认为,不仅消费者自己或亲密的朋友在夜晚中遭受直接伤害的经历会增加消费者的不安感,媒体报道犯罪案例或制造“道德恐慌”也有可能加剧人们对特定犯罪的恐惧。Sheard (2011)指出,消费者个人特征会影响消费者在夜间经济中的感知安全度,从而影响消费者参与夜间经济的意愿。具体而言,Rozhan et al (2015)指出,女性相较于男性更为脆弱、更容易遇到危险,感知安全度会更低;Sheard (2011)认为,不同年龄的女性对不同夜间活动的感知安全度也存在差异;Brands et al (2016)指出,不同种族的人在夜间经济中感知到的安全程度也不同,如荷兰的少数民族很少参与夜间经济。2.基础设施建设。Eldridge & Rober ts (2008)通过调查夜间经济中的消费者发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夜晚外出的限制因素来自交通基础设施的缺乏。Sibirskaya et al (2015)指出,社会基础设施供应不足导致某些地区的人难以提高生活水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不发达造成区域间出行和货物流通困难。基础设施作为夜间活动发生的主要或辅助场所,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夜间经济的发展。Gallan (2015)指出,文化基础设施是夜间活动的重要场所和空间,对发展夜间经济具有重要意义。Rozhan (2015)也认为,干净明亮的街道会让人感到更有安全感,更愿意参与夜间活动。3.业态多样性。一方面,业态供给状况决定和制约消费状况;另一方面,丰富的供给有助于提高城市夜晚的包容性。具体来说,单一的业态形式吸引特定人群参与,损害城市的多样性。例如,Thurnell-Read et al (2018)研究发现,以酒精为核心产业吸引的大多数为社会地位较低、收入水平较低的年轻男性,将大多妇女、老年人、儿童排除在外,容易引发不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丰富多元的业态形式能显著提高消费者的参与意愿,激发城市夜间活力,提高城市包容性。Roberts & Eldridge (2007)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间,采用焦点小组的研究方法,在英国五个城市组织20个焦点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夜晚多样性对夜间经济的影响。结果表明,不同人群偏好不同的业态形式,丰富多元的供给业态有助于吸引不同群体参与夜间经济,提高城市的活跃度。例如,老年人更想去一些能够和朋友坐下来简单说话聊天的地方;家长希望能够有一些适合带着孩子一起外出休闲娱乐的场所;社会团体则表达了对举办一些嘉年华、灯光秀、烟花表演等节日活动的意愿。4.政策环境。政策环境是一种看不见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们认知和行为的环境因素。国家政策方针和新闻媒体报道都会营造出一种政策环境。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能在宏观上调控和把握夜间经济的走向,无论是夜间经济的发展繁荣,还是夜间经济的未来走向,都离不开宏观政策的引导。Tiesdell & Slater (2006)认为,在发展夜间经济过程中,政策法规虽然不会直接决定人们的行为,但会影响和调节人们的行为。新闻媒体报道通过引导人们的行为,从而影响夜间经济发展。Cook & Wilkinson (2019)认为,正是维多利亚(Victoria)的新闻媒体非常积极地强调现场音乐对国家文化、社会和经济活力的价值,才使得维多利亚的现场音乐成为其夜间经济的核心。 (三)发展夜间经济的挑战1.享乐与管理之间的冲突。有学者认为,发展夜间经济本身就存在着矛盾,它受享乐主义的驱动,但过度享乐主义是引发各种反社会行为的根源。一方面,必须关注公共秩序;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经济增长。这意味着不能过度约束夜间经济发展,但政府放松对夜间管制的结果往往是犯罪和混乱的增加,扰乱公共秩序。因此,几乎不可能既要发展夜间经济,又要杜绝夜间经济造成的各种社会成本。Winlow & Hall (2006)研究指出,如果没有享乐主义,夜间经济将减少很多吸引力。Lindsay (2009)认为,夜间经济依赖于青少年在酒精中感受到享乐主义的驱动,然而过度的饮酒享乐却是导致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源。2.土地用途冲突。Tibbalds (2012)认为,城市土地用途的多样化是城市活力的表现。但Tiesdell & Slater (2006)指出,邻近土地之间的不同用途容易造成矛盾。具体来说,娱乐和休闲用途与零售用途之间的冲突主要在经济方面,而娱乐和休闲用途与住宅用途之间的冲突主要在环境方面。例如,住宅区如果邻近夜间经济发展区,则容易滋生矛盾。Beer (2011)指出,夜间经济发展区内部也可能存在矛盾和冲突。一般认为,与酒精有关的场所密度越大,集聚程度越高,发生犯罪和反社会行为的概率也会越大。但过度分散又会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监管。因此,若将夜间经济发展区集中在一起,虽然更容易管理,但也更容易造成混乱和暴力等问题。3.夜间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之间的冲突。夜间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之间的冲突主要有两点:其一,夜间经济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关系,故存在利益冲突;其二,夜间经济活动还具有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特点,例如酒吧等行业,容易对其他经济活动造成负外部性,损害其他经济活动的利益。Tiesdell & Slater (2006)认为,随着夜间经济发展,其数量、规模、种类不断增加,加剧了不同经济活动之间的竞争;其滋生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也会影响其他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给城市管理提出挑战。Füller et al (2018)指出,柏林在2014年推出的酒店住宿特别税虽然为市政府创造了巨大的收入盈余,但这笔钱(约3000万欧元/年)被再投资于旅游业本身,而不是用于补偿该区接待越来越多游客造成的成本,激化了旅游业和其互补产业之间的矛盾。4.夜间经济参与人之间的冲突。Rowe& Lynch (2012)指出,饮酒者、居民、狂欢者、游客、警察、医护人员、商业组织和政府之间在治理、休闲、居住和商业方面存在竞争或利益冲突。例如,Bertin & Paquette (2019)就认为,明亮的灯光可能导致普通居民和夜间活动主办方之间的矛盾。夜间狂欢者与普通居民之间的冲突受到学者更多的关注。Nofre et al (2018)以巴塞罗那为例分析了以旅游业为核心的夜间经济扩张激化了城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巴塞罗那塔位于该市一个人流量最大的地铁站和海滨迪斯科舞厅区之间,居住在该区的受访者表示,大量游客在外面聊天、喝酒、聚会,导致他们晚上无法入睡。夜间经济中的狂欢者除了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之外,还会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例如,以旅游业为基础的夜间经济扩张带动住房紧张和租房价格上涨等问题,可能挤出当地贫困人口,导致他们流离失所。Eldridge (2019)指出,当地居民和夜间消费之间的冲突存在的另一种可能性:以旅游业为核心的夜间经济推动中产阶级化进程,一些新开的酒吧或餐馆可能会故意排斥一些长期居民,而青睐新的、更具流动性、更受尊重的客户群体,从而引发新老居民、流动人口或受限制人群之间关系的进一步紧张。夜间经济的发展让长住居民在夜晚更容易产生一种被自己的归属地排斥的感受或担忧。他们对新的俱乐部和酒吧的出现变得更加敏感,因为那里有不熟悉的事物,认同感受到威胁,在夜晚更容易因为噪音而感到焦躁和心烦。5.夜间劳动力面临困境。致力于夜间经济研究的学者们更多将注意力放在游客、消费者、监管方,对夜间劳动者的关注较少。实际上,从事夜间工作的人员扮演着重要角色,也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他们不仅受制于夜晚交通运输情况,在工作中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性,也更有可能在上下班途中有一些不太愉快的体验。Plyushteva (2019)研究了旅游业和酒店业工人的夜间通勤工作,发现白天和夜晚的城市交通具有明显差异。夜晚交通更少,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人们夜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会感受到更大的不安全感,出租车在夜晚更贵等。现有的夜晚交通不仅给夜间工作者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上下班的时间成本和心理负担。McArthur et al (2019)发现,虽然夜间工作者在劳动者中占有很大比例,对夜间交通有巨大的需求,但与夜间经济有关的政策讨论主要侧重于对消费者的运输,很少考虑夜班工人。因此Plyushteva (2019)认为,如果将更多的注意力从运送消费者身上转移到运送夜间工作者身上,将显著提高城市的包容性。四、发展夜间经济的调控政策发展夜间经济不仅能带来巨大经济价值,提高城市影响力和魅力,也能满足人们的高层次需要,但也会带来一些社会成本。城市现有的法律和行政框架大多是基于日间工业生产建立的,并不能完全适应夜间经济的发展。夜间经济具有不同的时空属性,需要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者大都认为,发展夜间经济的关键是在其经济社会作用与社会成本之间找到平衡点。 (一)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空间维度的政策规划,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避免和减少由于城市土地混用造成的问题,创造更加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增加城市宜居性和社会多样性。城市规划涉及土地混用、建筑布局、噪音规划等多个方面。首先,土地混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夜间经济发展区域与住宅等其他区域之间的隔离问题;二是夜间经济发展区内部是集中发展还是分散发展问题。Tiesdell & Sla ter (2006)认为,应尽量将可能产生冲突的场所在空间上予以分离开,避免由于相邻土地用途使用不同造成的冲突。例如,在居民住宅区附近不允许有酒吧、现场音乐等场所。夜间经济发展区内部也需合理规划空间,过度集中,则容易滋生酗酒、暴力等问题;而太过分散则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管理。也有学者认为,问题并不是由于场馆密度过高造成的,而是与场馆的运作方式和人们的行为方式有关。其次,Yeo et al (2016)研究发现,通过一些简单巧妙的建筑布局和设计,例如调整建筑物的高度、距离、入口的朝向以及休息椅、广场等的使用等,有利于消费者夜晚在某一特定区域停留更长时间,产生更多互动。 (二)时间规划时空层面的差别是导致夜间经济与日间经济存在性质差异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学者主张从时间维度对发展夜间经济进行规划。时间规划并非只强调限制夜间经营场所的开门或者关门时间,也有学者认为自由化夜间场所的经营时间,允许24小时开放反而会起到更好的效果。限制性的关门时间可能会促使消费者在临近关门时间之前多喝几杯,而自由的关门时间不太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发生。Bianchini (1995)较早提出对夜间经济进行时间规划的设想,认为应当对特定城市中心的居民和游客在不同季节每天晚上可以获得的服务进行详细的逐小时分析,分别采取策略。Tiesdell & Slater (2006)认为,时间规划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较早的统一关门时间,例如晚上11点;较晚的统一关门时间,例如午夜之后;错开营业时间;自由关闭时间。较早的统一关门时间虽然能够简化问题,但“一刀切”可能会使夜间经济失去活力,也只是转移了问题而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较晚的统一关门时间、错开营业时间以及自由关门时间均有利于减少交通堵塞和噪音等问题,但会增加管理难度,因为需要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监管,且自由关门时间也有可能造成商家之间的不良竞争。因此,实际操作中应根据不同城市的情况进行时间管理,合理分流。在新西兰的某些地方,遵守“单向门政策”:禁止在凌晨1点之后进入酒吧等场所喝酒,且最迟凌晨3点必须离开这些场所。2008年英国纽卡斯尔强制性引入一项政策:规定最后进入酒吧等场所的时间为凌晨1∶30,最后的清场时间为凌晨3∶30。多数城市通过许可证的办法实现对夜间经济进行时间管理。例如英国利兹专门举办研讨会并制订24小时许可证制度,试图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错开关门时间以减少街道上的行人数量,在人流高峰期减轻公共交通系统的压力。 (三)多元管理主体Ashton et al (2018)指出,保证夜间经济良好运转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利益相关者都能认同的协调一致的管理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保证夜间活动的安全舒适,推动夜间经济可持续发展。夜间经济中多元化的管理主体有利于协调各参与者的利益诉求,最大化满足相关参与者的需求,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管理方式。Füller et al (2018)认为,多元管理主体的优势在于通过“软实力”的管理方式,较好地协调监管与享乐主义之间的矛盾。20世纪初期,英国很多城市创建了富有想象力的伙伴关系,这些伙伴关系主要由警察主导,并融合一些社会组织、地方部门、夜间经济中的商家等多方主体共同管理。例如在曼彻斯特的博尔顿(Bolton),就任命一名市中心经理在夜间营业,通过实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平衡夜间经济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Hadfield & Mea sham (2015)指出,这种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能够强化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伙伴关系”,从而提高管理效率。此外,英国很多城市将街头牧师应用于夜间经济管理。Swann et al (2015)认为,尽管街头牧师不会将自己视为“警察代理人”,但毫无疑问,他们的活动对公众的态度,尤其是在信任问题上的评估很重要;街头牧师不仅能对夜间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减轻公共执法机构的负担。Van Steden (2018)也认为,街头牧师自愿从事这些非正式监护行为,有利于促进夜间利益相关者与警察、国家健康服务中心以及市议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并为迷失的夜间活动参与人提供情感支持。研究还发现,街头牧师志愿服务的动机有多方面,但信仰是其根本动力。Johns et al (2019)也肯定了街头牧师在夜间经济中的作用,认为他们对人们起到道德约束的作用,是夜间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009年荷兰鹿特丹的夜生活区斯塔德豪斯普林(Stadhuisplein,鹿特丹市中心一个集中了大量酒吧和俱乐部的广场)设立了一个特别警察小组。每周五和周六晚上,穿着黄色反光安全背心的13名警察在两名街道看守和两名“青年管家”的陪同下在这个夜生活区执勤。警察往往容易让年轻人产生抗拒心理,但“青年管家”作为非正式执法人员,让人感到更亲切。当看见情绪不稳的夜间经济参与人时,“青年管家”通过主动上前亲切询问,安抚其情绪。 (四)丰富业态供给英国虽然最早提出夜间经济概念,并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夜间经济,但由于当时人们的收入水平低,支撑不起相对高额的闲暇消费,反而廉价饮酒产业意外繁荣,并由此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但问题的根源不在于与饮酒相关的享乐主义,因为除了饮酒还有文化、休闲、旅游等诸多夜间产业,也能满足消费者的享乐需求。酒精虽然是夜间经济中的重要内容,但以酒精为核心的夜间经济产业不具有可持续性。Roberts & Gornostaeva (2007)认为,尽管私营企业增加了营业额和利润,但成本却落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以酒精为基础的夜生活的扩展威胁着城镇中心的总体可持续性。实际上Bohling (2015)指出,醉酒带来的娱乐感也可以通过音乐、表演以及与其他人互动等产生。Roberts (2015)也指出,如果人们只是因为想饮酒而饮酒,并没有必要到市中心饮酒,夜晚人们在市中心饮酒大多是出于对社交、身份认同感和享乐的需要。他认为有必要通过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夜间业态选择,鼓励少数民族、少数群体、特定音乐爱好者参与夜间经济,提高人们的归属感。另外,丰富业态供给也是提高夜间经济吸引力的重要方式。曼彻斯特、利兹、诺丁汉、格拉斯哥和谢菲尔德都曾试图通过发展以零售为基础的业态,来弥补晚上五点左右下班时间到晚上八九点开始的夜间娱乐活动之间的空档期。它们大多通过延长零售业营业时间以及将现场音乐、街头表演、剧院、电影院、餐饮与零售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和留住城市居民。 (五)营造良好环境环境压力理论表明,长期处于不良的环境下人们容易产生疲倦感,减少对自己日常行为的控制度,减弱参与各种活动的意愿。Wortley (2001)发现,人们可能会因环境因素产生压力、沮丧或被挑衅的情绪而增加犯罪等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Shaw (2015b)指出,如果创造了适当的城市立法和环境,人们的主观感受就会改变,从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所以,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来营造安全、良好的夜间经济环境,不仅能减少犯罪和反社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也能减少人们在夜间经济中被伤害的可能性。Rozhan (2015)也指出,视频监控、公共交通设施、便民利民设施、灯光照明设施的完善以及更加清洁的空间,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夜间经济的运行秩序。Roberts & Gornostaeva (2007)通过在英国383个地方当局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研究发现,77.5%的人将改进视频监视系统作为最重要的回应。然而视频监控是否真正有利于减少夜间经济中的反社会行为仍然存在争议。Brands et al (2016)认为,视频监控的应用和完善至少可以显著增加人们的安全感,且大多夜间经济参与人对视频监控的应用持积极态度。Brands et al (2015)通过实验研究发现,灯光和大街上巡逻的警察,尤其是步行或者骑自行车的巡逻人员能明显减少人们对犯罪的恐惧,增加人们的安全感。Cozens et al (2019)认为,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增加公共厕所、完善基本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也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促进夜间经济发展。McArthur et al (2019)指出,在完善夜间公共交通设施中,最重要的是保障每个人的公平性,不仅需要保障妇女、老人、儿童、贫困人口和残障人士乘坐公共交通的平等性,也需要考虑除了消费者以外的夜班工人的交通平等性。这种公平性不仅体现在交通的可达性上,还体现在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体验上。而且,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保证夜间经济的合理运行并不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实践层面也得到认可。例如21世纪初,为了更好发展夜间经济,曼彻斯特建立了一个无线电网络计划,将当地出租车司机、夜间营业场所和警察联系起来;引入不可翻倒的垃圾箱;资助开通6个月的新夜间巴士路线,直到该路线能够正常运行。五、评述与展望随着夜间经济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与积淀,既有研究在夜间经济的内涵特征、影响因素以及宏观调控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深刻的认识。结合当前夜间经济发展态势和全球经济走向,未来夜间经济研究可能在以下四个方面重点突破。第一,由研究单维城市现象向多元城市竞争转变。已有研究多是从繁荣城市经济的角度进行研究,剖析了城市夜间经济面临的问题和影响因素。随着城市进一步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夜间经济将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补充,寻找一个舒适的夜生活空间可能成为城市吸引力的重要方面。此时,发展夜间经济就不仅仅是一个城市自身发展的问题,而成为城市之间竞争发展的问题,如何实现城市间夜间经济的差异化竞争和良性有机协同将成为新命题。第二,由研究代表性城市向异质性城市转变。当前夜间经济研究多是建立在代表性城市分析模式基础上,虽在夜间经济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强调融入城市文化特征,但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夜间经济发展模式大体呈现“千城一面”,灯光秀、仿古美食街坊、延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时间等,存在基本雷同现象。所以,需要对夜间经济类型、发展模式和实现路径进行细分和差异研究,以期揭示夜间经济发展的异质性城市特征。第三,由研究城市空间载体向区域空间载体延伸。夜间经济绝不只是一个城市经济问题,如果夜间经济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加上城市间夜间经济的协同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夜间经济的影响必将延伸至经济腹地,呈现出“极化效应”“涓滴效应”等区域经济现象,引致夜间经济理论向区域空间载体发展。第四,由研究如何管理夜间经济向如何有效管理拓展。夜间经济对城市管理提出新命题,较早的研究主要是分析夜间经济管理的一般原则和路径,而最新的研究逐步关注通过微观调查或剖析某一环节对夜间经济参与人的影响,进而为夜间经济有效管理提供参考。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必将进一步丰富夜间经济的管理手段和方式,为研究如何有效管理夜间经济提供基础,引导相关理论变革。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夜间经济研究与国外的差异,在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同时,注意把握自身的异质性。其一,发展夜间经济的起点和基础不同。这导致我国与国外发展夜间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同。国外夜间经济发展较早,相关研究比较成熟,但现实起点较低。相比之下,虽然我国才开始重视发展夜间经济,但起点较高。起点不同导致国内外发展夜间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同。具体来说,国外相关部门最初想通过促进夜间消费带动城市复兴,但由于当时人们收入水平低,支撑不起相对高额的闲暇消费,反而廉价饮酒产业意外繁荣,并引发严重的反社会行为。因此,国外与夜间经济相关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如何减少甚至杜绝犯罪等反社会性问题。虽然国内近年来才开始重视发展夜间经济,但已具备足够的供给能力、消费能力以及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夜间经济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夜间文化消费带动城市繁荣具有现实可行性。我国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提供更有吸引力的夜间经济产品和服务,吸引利益相关者多元参与。因此,我们应抓准发展夜间经济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深入分析制约夜间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用批判性眼光看待国外经验和做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有效地指导夜间经济实践。其二,发展夜间经济的背景和环境不同,导致我国与国外发展夜间经济时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现有研究大多是基于欧美国家背景和情况进行的,针对亚洲的研究较少,而针对我国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地理差异导致亚洲城市与西方城市的夜生活体验存在巨大差异。我国的社会性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地域风俗、文化背景等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别,发展夜间经济的现状和基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都具有特殊性。首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追求经济价值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的和谐稳定,在面对可能威胁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反社会行为时,应采取更加谨慎和严厉的措施。其次,夜间经济对建设和谐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义重大,有待进一步探索,不能仅将其作为经济问题而简单化。最后,我国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是发展特色夜间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城市魅力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更好地将中华文化融入城市夜间经济,将现代科技与历史文化、神话传说完美结合,讲好大国故事,展现大国风采,激发当代青年的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有待学者的进一步研究。 ……毛中根,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邮政编码:611130,电子邮箱:maogen@ swufe.edu.cn龙燕妮、叶胥,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邮政编码:611130,电子邮箱:269238876@ qq.com。 原载《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2期,全文可见经济学动态网站“最新目录”栏目,或点击微信页“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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