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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3小时完成应急处置...成都市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2017-04-11 成都城市管理

近年来,各地井盖“吞人”事件频发。

究其原因,均为事发时井盖出现丢失、

或者破损等问题时,不能及时处置修复。

就成都而言,我们又将如何应对呢?


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

正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成都市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将之前成都市对井盖的一些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进行了完善,并针对一些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市民朋友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在线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发表意见。

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 

24小时内实施修复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拟最高处2万元罚款

井盖虽不起眼,却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2014年1月,成都成立了井盖监督中心,统筹组织我市中心城区检查井盖的监督协调、投诉受理、甄别派遣、检查考核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各井盖行业主管应按照职责督促井盖权属单位落实井盖巡查维护责任。未办理验收移交管理手续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井盖,由建设单位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在应急处置中,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后,应当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未能在3小时内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由属地政府确定的应急处置机构,按照井盖监督指挥平台派遣代为临时应急处置,临时应急处置费用由井盖权属单位承担。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落实井盖巡查维护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拟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发现或收到井盖缺损信息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井盖应急处置或实施修复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拟处以最高2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井盖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盗窃、破坏井盖及相关警示标志和违法收购井盖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城温馨提示:“小井盖”关乎大民生。如果市民遇到井盖缺失、破损或者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反映,井盖问题“不踢皮球”!

(编辑: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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