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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跑不脱!城管天网“缉凶”,老司机领千元罚单

2017-06-14 成都城市管理

干净宽阔的马路上,

莫名其妙的多出了一条泥浆路,

水泥块、泥浆埋伏其中,

静静等待着“猎物”。

途径此处的司机纷纷躲避,

现场气氛低沉、诡异,

紧张到了极点!

就在此时

……

欲知详情

请跟着城城坐上时光机

回到2016年1月7日晚

  情 景 再 现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

青白江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杨峰、曹屹等人正在进行夜间巡查,

突然,前方有情况...

“老杨,你来看看,这半夜三更的,道路上杂会有这么多的泥浆?”

执法队员曹屹心中满是疑问,

“老曹,做好准备,我们今天可能遇到‘疯狂’运渣车了。”

杨峰一边查看情况,一边回答道。

一路跟着大片撒漏的泥浆,

执法人员确定了从大石路到团结西路沿线,

共有8条道路被污染。

“司机简直不像话,这泥浆撒漏了约10公里!”

说罢,现场队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对污染路面进行全面清理,

并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

经调看天网,执法人员发现,

造成道路大面积污染的罪魁祸首

是一辆车牌号为川AH91XX的运渣车。

工作人员立即通过车牌号查找到其所属公司,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城管局接受调查处理。

2016年01月11日,

驾驶员沈某携带相关材料

来到区城管局接受询问调查,

在听取沈某陈述,复核证据后,

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调查通知书》,

制作了《案件询问(调查)笔录》。

综合现场调查及当事人的陈述情况,

确认车辆川AH91XX沿途撒漏污染路面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撒落的污染物为电石粉残渣。

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涉事运输企业处以人民币4999元罚款。

城城来科普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带泥行驶。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运载散装货物、砂石、灰浆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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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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