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应届生直接入户,两区政策再放宽!佛山拟出台落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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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台落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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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5章18条,适用于符合佛山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其中,经佛山市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申请落户,年龄不受限制。
意见稿提到佛山拟放宽人才入户条件,其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年毕业生可直接入户,详情如下:
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毕业于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且具有由毕业院校发放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
该文件对在职人才的规定是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佛山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在此基础上需要满足3项条件之一,可申请入户: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我市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才:
1.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境)外博士学位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我市从事与证书专业(名称)相符的工作。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专业(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3.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我市从事与证书工种(名称)相符的工作。其中,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工(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工种(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高级工(三级)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中级工(四级)和初级工(五级)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公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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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建设,优化我市人口结构,进一步畅通人才入户渠道,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3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电子邮箱:chenyw@hrss.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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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编辑:劳晓文
责编:熊翊廷
监制:刘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