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公示】中共中卫市委拟任4名处级干部,看看你认识吗?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十五号
(2016年8月9日)
根据中卫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市委拟任用的4名处级干部公示如下:
孙志刚,196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原中卫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原中卫县领导干部“四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中卫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副处级),中卫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海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海原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等职务,现任海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拟任海兴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辛彧,1969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原中卫县建设局系统工会主席,原中卫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系统工会主席,原中卫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工会主席,中卫市原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中卫市原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宁县副县长,中宁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现任中宁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部长,拟任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意宏,1966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原陶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副科级)、刑事审判庭庭长(副科级)、刑事审判庭庭长(正科级)、民事审判庭庭长,中卫市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提名为海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李彤宇,1971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副科级)、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正科级)等职务,现任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拟提名为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6 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55000),或直接投入市行政中心北大门口楼梯西侧的举报箱内。举报电话:(0955)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4096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zwdj.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拟提拔任用处级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公告
(2016年8月9日)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市委拟提拔任用的4名处级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如下:
孙志刚同志工作实绩: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广“6361”脱贫攻坚模式、“华润基础母牛银行”模式,探索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示范村。推动建设海城段塬马铃种薯基地、西安园河中药材基地、郑旗浦家山肉羊养殖基地、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主持制定32个脱贫销号村产业规划和村庄规划。多次主持召开旧城棚户区改造推进会议,协调完成棚户区改造3750户。制定了党建工作联系点书记员、党建工作例会及领导干部调研督察制度,推行基层党建一月一督察、季度一汇报、半年一考核的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了干部“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违规兼职、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543”农村党员考评办法,建立“4+1+2”民主治村模式。
刘辛彧同志工作实绩:优化收支管理,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整合城管、国土、环保、公安、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单位执法力量,筹建、中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了明显改观。统筹城乡发展,指导制订了《中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城乡面貌。强化国土管理,加大资源管护力度,不断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夯实环境基础,推进实施21个污染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中宁县大统战格局,全力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全面发展。
王意宏同志工作实绩:认真做好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近三年来,带领庭室干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共260件,其中一审49件,二审211件;参与并担任审判长案件180余件,其中主审一审40件、二审20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黄、毒、赌犯罪。落实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事政策,依法对3起闹访、缠访行为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进行打击。与公、检部门联合下发了《中卫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制定了《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规定》。2014年2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平民法官”,所在庭室连续两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李彤宇同志工作实绩: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全局干警共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38人,其中查处处级以上要案17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2014年组织查办的“神华宁煤集团系列贿赂案”及2015年组织查办的“宁夏教育园区系列贿赂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15年市反贪工作在考核中名列全区第一,本人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中卫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流程格式化操作清单》等各类工作制度8项,内容涵盖9类核心业务、187项具体办案流程,作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严格规范司法的依据。
以上拟任用干部工作实绩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对象工作实绩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55000),或直接投入市行政中心北大门口楼梯西侧的举报箱内。举报电话:(0955)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4096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zwdj.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信息来源:中卫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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