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中卫农民工、个体户可缴存公积金了!公积金可以支付购房首付款啦!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
9月20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再次放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使用范围等。
本次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
允许在城市就业且收入稳定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将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调整为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3个月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允许缴存人员及配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员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本人及配偶商业贷款限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予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取消缴存余额对贷款额度的倍数限制。
将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60%;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在缴存人员正常还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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