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 重要公告】中卫市中级法院 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017-03-01 居家中卫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文秘岗位2名;法官助理1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2.在职在编公务员;

3.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法官助理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4.按照规定,公务员、选调生、定向招录等人员服务期届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无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违纪和刑事处罚等情况;

8.身体健康。

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10日;

        3.报名地点: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304室(地址:中卫市文昌镇秀水街1号);

4.报名程序:(1)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2)报名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文件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法官助理岗位人员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人选确定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后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条件,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选调人选。

(三)考察

按照列入考察人员与选调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进一步核实列入考察人员的基本信息、占编等情况,综合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四)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出示同意调出意见后方能进行考察;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2.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5-7074011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日

推荐阅读

【中卫审判63】中卫中院22项措施推进2017年工作新发展

【中卫审判62】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获得多方肯定

【中卫审判61】中卫市中级法院2016年度工作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肯定;去年案件执结率达82.32%创历史新高!

【中卫审判60】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款清理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高度肯定

居家中卫——中卫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权威、主流 、公信 、贴近、 实用

弘扬主旋律 传递正能量 不造谣 不传谣 


你想关注中卫大事?

你想了解事件真相?

你想咨询有关政策?

你想免费发布广告?

你想倾诉心理苦闷?   就找居家中卫

你想咨询法律问题? 

你想投诉举报某人?     

你想寻人、寻物?

你想寻求其他帮助?

 

居家中卫——中卫人必选的民生服务平台

居家中卫——你的贴身服务专家、生活好帮手、良师益友


爆料热线:17709551751 微信号:1581367568

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二维码—关注居家中卫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