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通报 】中卫:通报一起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典型案例
近日,中卫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典型案件。
2012年4月,海原县红羊乡红羊村村民冯彦龙一家搬迁至中宁县渠口太阳梁移民点,按照移民政策规定,分配54平方米移民住房一套。之后,冯彦龙以给当时海原县负责移民搬迁的部门负责人送钱帮其协调两套移民房未得到落实为由,向海原县纪委和市纪委实名举报。接到举报后,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冯彦龙所举报问题纯属自己捏造虚构,意图通过举报的方式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达到解决其家庭困难目的。问题查清后,按照有关规定,市纪委责成太阳梁移民管委会(太阳梁乡)和渠口派出所,对冯彦龙的诬告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举报失实的问题,向被反映人进行了澄清。
冯彦龙为解决个人私利,置道德、法纪于不顾,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肆意诬告他人的行为,完全背离了一个守法公民的基本道德,不但损害了他人声誉,侵犯了他人权益,而且干扰破坏了机关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该案的查处,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杜绝此类诬告事件发生,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净化社会风气。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事实,坚定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于作为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行为,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蔑、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今日公布】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看看你能猜出几个“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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