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消息, 4月8日,记者获悉,日前,贺兰县纪委监察委对贺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杨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了解,杨宁在担任贺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宴请、大吃大喝,并以单位名义在贺兰县个体餐厅挂账消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家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2018年4月4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贺兰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并报贺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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