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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审判119】“老赖”注意了!中卫中级法院敦促你尽快履行判决!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媒体曝光、拘留、追究刑责等9项措施治你!

2018-04-24 居家中卫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8年4月20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飓风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全力攻克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执行案件,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敦促各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特发布本通告:

凡在中卫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均应当于2018年5月5日前自觉到执行法院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接受、配合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执行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依法屏蔽案件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解除查封、冻结强制措施等。对于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视其为失信被执行人,一律采取以下严厉措施。


一、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债券、股权、到期债权等财产。


二、

实施信用惩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公布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


三、


通过各信息平台“曝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通过公共场所LED屏幕、报纸、电视、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或在其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曝光。


四、

   限制有关消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


限制出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六、

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执行法院将限制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

对特殊主体进行通报

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中共党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除受到以上各项限制外,执行法院将把名单信息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不得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候选人。


八、


实施罚款、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九、

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申请执行人及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违法消费行为。执行法院将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对线索进行处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执行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特此通告


中卫中院打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

近日,中卫中院研究制定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要点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实施方案,突出 “1234”工作主线,明确7类27项措施,确保全市法院全部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并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同时实现在执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变革、在执行规范化上的重大转变、在执行质效上的重大提升。

该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线是:

1 围绕“四个基本”“两个90%”“一个100%”目标                        2 抓住执行工作单独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两个关键                                         3              突出执行专项活动、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三个重点4               实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牵引到位、考核督办到位、执行宣传到位,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苦干精神,以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决战决胜,全面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明确抓好案件执行,大力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强执行联动,推进联合信用惩戒落地见效、坚持活动牵引,加快执行兑现、加强“三统一”,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强执行宣传,营造良好执行环境、着眼能力建设,打造“四个过硬”执行队伍等7类27条具体措施。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同志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党组向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检验人民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试金石,更是人民法院退无可退、应当完成、能够完成、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把目标种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措施抓在手中,奋力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胜利,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中卫法院立“状”出征 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4月20日,在中卫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动员暨“飓风行动”启动大会上,市中院执行局长和辖区三个基层法院院长就如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分别作表态发言,现场立下“军令状”,以“带状出征、使命必达”的坚定信念,彰显全市两级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以来,逢会议逢调研必谈基本解决执行难已成为中卫法院“一把手”的常态,目的是要如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在4月17日召开的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郑重承诺,中卫市两级法院有义务、有能力给高院党组和全区人民争光添彩,将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决心,全部完成“四个基本”“两个百分之九十”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结束后,与会同志纷纷表达志愿向市中院党组签立军令状的决心,表示若不能完成目标任务,自愿请辞现有职务,无条件接受组织调整处理,以示勇毅与担当。

中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同志说,立下军令状,不仅是仪程和形式,也是决心和信心,更是目标和承诺。作为基层法院“一把手”,我将带领中宁法院全体干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以敢打必胜的决心、一往无前的意志和铁的纪律,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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