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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中卫高某某等5人涉恶案件中取保候审的3名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3人均被依法逮捕!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对黑恶犯罪坚决“亮剑”
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正在审查的高某某等5人涉恶案件中取保候审的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侦监部门审查逮捕,侦监部门经审查后认为,多某某等3人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多某某等3人决定逮捕。
2015年8月,张某某因缺乏资金找高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张某某因无法一次性偿还本金,按照高某某的要求每周清利息8000元,截至案发共向高某某偿还7.6万元,全部为利息。2017年1月的一天,高某某指使多某某、文某某等7人找张某某及妻子孙某、担保人拓某某讨要利息,因张某某无力偿还,多某某等7人便将张某某3人带至高某某经营的商行,对3人实施殴打恐吓,甚至拉着3人上街示众威胁,逼迫张某某对未偿还的利息部分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张某某拒绝后,高某某等人继续殴打、非法拘禁张某某3人长达4小时,张某某被逼无奈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捺印。
检察官提示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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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夏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