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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在看”留足迹,有奖励
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2019年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宣和镇兴海村脱贫出列任务,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条件及《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兴海村属于“十二五”生态移民村,共搬迁安置移民612户2867人,分别来自海原县李旺等7个乡镇,是宣和镇五个重点贫困村之一。兴海村目前在册户籍人口为690户3116人,有建档立卡户308户1376人,其中已脱贫195户888人,未脱贫113户488人。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867亩,牛存栏326头,羊存栏189只。2018年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57元,收入主要来源为养殖业及外出务工,该村为宣和镇2019年计划脱贫出列村。
二、存在问题
1.没有村主任,村级“两委”班子不健全;
2.贫困发生率高达15.7%,远超过3%脱贫出列标准;
3.人饮入户水表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水资源节约使用管理难度大;
4.庭院拱棚钢架年久生锈无法使用,群众缺乏拱棚种植积极性;
5.村庄绿化树木缺株断带,环境脏乱差。
三、建设内容
宣和镇兴海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内容将聚焦短板弱项,突出增加贫困户收入,着力夯实村庄生产生活基础。
(一)健全村级组织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宣和镇负责,2019年12月底之前选举产生新的村级“两委”班子,配齐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完成新任村干部能力培训。
(二)增加农民收入
以有组织的劳务产业为主体,以汽车修理、长途货运、餐饮娱乐等个体私营经济为补充,着力增加农民收入。
1.由驻村工作队负责,协调组建村级劳务专业队,提供劳务用工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并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建立收入监测表,详细掌握年度收入情况。
2.由驻村工作队负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帮扶干部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摸清脱贫销号的短板弱项,一户一策、一户一个帮扶方案,确保年内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
(三)村庄基础建设
1.完善人饮保障。针对人饮使用管理难度较大,安装人饮水表614个;更换塑料球阀614个;安装锁闭阀614个。
2.建设活动场地。修建5个多功能活动场,建设面积29630平方米,为村民农作物晾晒、应急避难、健身娱乐活动提供方便。
3.铺设庭院供水管网。对全村移民户庭院拱棚埋设灌溉供水管网,铺设给水管21200米,安装机械水表563个,安装塑料球阀1126个,安装锁闭阀563个,管道敷设路面拆除恢复31.5平方米,为庭院拱棚充分种植利用提供灌溉保证。
4.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更换阀门70个,安装出水口给水管1300米、正三通500个、异型三通500个、塑料球阀1000个。
(四)环境综合整治
1.对村庄巷道两侧绿化带进行土方平整,平整面积106700平方米。
2.对村庄巷道缺株断带及空地绿化树木进行补植,种植垂柳、刺槐、香花槐、国槐等绿化树木7100棵。
3.对巷道绿化带靠近移民房边缘地带硬化80公分散水,防止绿化灌溉用水渗漏至移民房造成房屋下陷,共计硬化面积为11200平方米。
4.在村庄巷道内配备4立方米垃圾箱9个,解决生活垃圾集中清运问题。
(五)产业培育发展
实施种养业特殊扶持和庭院拱棚转型奖补项目,培育发展主导产业。
1.制定如下种养业特殊扶持政策,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①移民建档立卡户以“返租倒包”方式流转本村企业经营土地或周边村农户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在5--50亩范围内者,根据种植收益按照100--300元/亩补助给予“以奖代补”;②移民非建档立卡户按上述标准折半“以奖代补”;③移民从事牛羊养殖者按照《沙坡头区生态移民村养殖业扶持方案》标准补助。
2.实施庭院拱棚转型奖补,按照以下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连续补助2年,鼓励移民因户发展庭院经济,化解拱棚空置问题。
①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苹果、枣树、梨树、桃树、杏树等经果林,一个庭院种植且成活6-12株给予补助(低于6株的不予补助,高于12株的按12株补助),其中已开始挂果的每株每年补助80元,未挂果的树木胸径在2厘米以上的每株每年补助60元,未挂果的树木胸径在1-2厘米的每株每年补助40元。在公共绿化带等村庄公共地方种植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助。
②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菌菇等温室蔬菜,且改造后的大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者,按照20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
③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韭菜、辣椒等大地蔬菜或玉米等常规农作物者按照《沙坡头区2018—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培育扶持方案》中明确的拱棚种植奖补标准“以奖代补”。
④超出以上范围者一律不予补助,以上①②③项补助政策只能享受一项,不得重复交叉享受。
四、投资概算
兴海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计划总投资841万元,其中:村庄基础建设投资504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资220万元,产业培育发展投资117万元。村庄基础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培育发展中建档立卡户补助资金均来自扶贫资金,产业培育发展非建档立卡户补助资金来自区本级财政资金。
(一)村庄基础建设
计划总投资50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修建多功能活动场所、安装入户人饮水表及阀门、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等。
1.安装人饮水表及更换阀门:43万元。
2.修建5个多功能活动场地:322万元。
3.铺设庭院供水管网:111万元。
4.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28万元。
(二)环境综合整治
计划总投资2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带进行土方平整、移民房边缘散水硬化、配套垃圾箱。
1.绿化带土方平整:69万元。
2.种植垂柳、刺槐、香花槐、国槐等树木:68万元。
3.散水硬化:78万元。
4.配备垃圾箱:5万元。
(三)产业培育发展
计划总投资11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种养业特殊扶持和庭院拱棚转型奖补。
1.庭院拱棚转型奖补:57万元。
2.种植业特殊扶持(养殖业扶持按照沙坡头区统一政策执行):60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宣和镇兴海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责任主体为宣和镇,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乡镇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内容需由相关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产业培育发展建设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奖补方案,细化补助标准、验收流程等关键要素,补助方案在5月之前向扶贫办报备。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宣和镇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宣和镇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拱棚供水、人饮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并指导兴海村加强其他建成使用的固定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2019年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宣和镇海和村脱贫出列任务,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条件及《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海和村属于宣和镇5个重点贫困村之一,是2012年搬迁移民村,主要安置海原县郑旗乡、贾塘乡、树台乡、李俊乡、李旺乡等8个乡镇搬迁移民。海和村目前在册户籍人口642户2613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61户1041人,其中已脱贫156户610人,未脱贫105户431人。全村土地面积2270亩,羊存栏750只,牛存栏620头。2018年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95元,收入主要来源为养殖业及外出务工,该村为宣和镇2019年计划脱贫出列村。
二、存在问题
1.没有村主任,村级“两委”班子不健全;
2.贫困发生率高达16.5%,远超过3%脱贫出列标准;
3.人饮入户水表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水资源节约使用管理难度大;
4.庭院拱棚钢架年久生锈无法使用,群众缺乏拱棚种植积极性;
5.村庄绿化树木缺株断带,环境脏乱差。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宣和镇海和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内容将聚焦短板弱项,突出增加贫困户收入,着力夯实村庄生产生活基础。
(一)健全村级组织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宣和镇负责,2019年12月底之前选举产生新的村级“两委”班子,配齐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完成新任村干部能力培训。
(二)增加农民收入
以有组织的劳务产业为主体,以汽车修理、长途货运、餐饮娱乐等个体私营经济为补充,着力增加农民收入。
1.由驻村工作队负责,协调组建村级劳务专业队,提供劳务用工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并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建立收入监测表,详细掌握年度收入情况。
2.由驻村工作队负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帮扶干部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摸清脱贫销号的短板弱项,一户一策、一户一个帮扶方案,确保年内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
(三)村庄基础建设
1.完善人饮保障。针对人饮使用管理难度较大,安装远传水表512个、更换塑料球阀512个、更换锁闭阀512个。
2.建设活动场地。修建3个多功能活动场,建设面积11000㎡,为村民农作物晾晒、应急避难、健身娱乐活动提供方便。
3.铺设庭院供水管网。对全村移民户庭院拱棚埋设供水管网,铺设大棚给水管30500米、安装机械水表501个、安装塑料球阀1002个、安装锁闭阀501个、管道敷设路面拆除恢复共180平方米,为庭院拱棚充分种植利用提供灌溉保证。
4.拱棚供水主管道维修。海和村拱棚供水主管道(蓄水池至迎大公路)年久失修、损坏严重,需要进行彻底的维修,铺设PVC管2431米,建设闸阀井7座,安装电磁流量计1个。
5.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铺设各类PE给水管12290米、安装塑料球阀630个、路面拆除恢复340平方米、砌筑阀门井90座、铺设滴灌管7000米。
6.卫生室西边路面硬化。改善海和村卫生室门前道路现状,硬化路面1870平方米。
7.村庄道路维修。入庄路面拆除恢复(200mm厚)300平方米,硬化路面切缝沥青封堵共1.2立方米。
(四)环境综合整治
1.对村庄巷道两侧绿化带进行土方平整,平整面积66610平方米。
2.对村庄巷道缺株断带及空地绿化树木进行补植,种植刺槐、香花槐、国槐等树木1600株。
3.清理原有砖砌垃圾池135立方米。
4.在村庄巷道内配备4立方米垃圾箱7个,解决生活垃圾集中清运问题。
(五)产业培育发展
实施种养业特殊扶持和庭院拱棚转型奖补项目,培育发展主导产业。
1.制定如下种养业特殊扶持政策,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①移民建档立卡户以“返租倒包”方式流转本村企业经营土地或周边村农户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在5--50亩范围内者,根据种植收益按照100--300元/亩补助给予“以奖代补”;②移民非建档立卡户按上述标准折半“以奖代补”;③移民从事牛羊养殖者按照《沙坡头区生态移民村养殖业扶持方案》标准补助。
2.实施庭院拱棚转型奖补,按照以下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连续补助2年,鼓励移民因户发展庭院经济,化解拱棚空置问题。
①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苹果、枣树、梨树、桃树、杏树等经果林,一个庭院种植且成活6-12株给予补助(低于6株的不予补助,高于12株的按12株补助),其中已开始挂果的每株每年补助80元,未挂果的树木胸径在2厘米以上的每株每年补助60元,未挂果的树木胸径在1-2厘米的每株每年补助40元。在公共绿化带等村庄公共地方种植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助。
②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菌菇等温室蔬菜,且改造后的大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者,按照2000元/座标准给予补助。
③庭院拱棚转型改造后种植韭菜、辣椒等大地蔬菜或玉米等常规农作物者按照《沙坡头区2018—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培育扶持方案》中明确的拱棚种植奖补标准“以奖代补”。
④超出以上范围者一律不予补助,以上①②③项补助政策只能享受一项,不得重复交叉享受。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海和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计划总投资748万元,其中:村庄基础建设投资567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资85万元,产业培育发展投资96万元。村庄基础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培育发展中建档立卡户补助资金均来自扶贫资金,产业培育发展非建档立卡户补助资金来自区本级财政资金。
(一)村庄基础建设
计划总投资56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安装入户人饮水表及阀门、修建多功能活动场所、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等。
1.安装人饮水表及更换阀门:36万元。
2.修建3个多功能活动场所:115万元。
3.铺设庭院供水管网:145万元。
4.拱棚供水主管道维修:106万元。
5.改造绿化带供水管网:138万元。
6.卫生室西边路面硬化:20万元。
7.村庄中路面维修:7万元。
(二)环境综合整治
计划总投资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带进行土方平整、种植树木、配套垃圾箱。
1.绿化带土方平整:64万元。
2.种植刺槐、香花槐、国槐等树木:16万元。
3.清理砖砌垃圾池:1万元。
4.配备垃圾箱:4万元。
(三)产业培育发展
计划总投资9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种养业特殊扶持和庭院拱棚转型奖补。
1.种植业特殊扶持(养殖业扶持按照沙坡头区统一政策执行):46万元。
2.庭院拱棚转型奖补:50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宣和镇海和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责任主体为宣和镇,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乡镇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村庄基础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内容需由相关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产业培育发展建设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奖补方案,细化补助标准、验收流程等关键要素,补助方案在5月之前向扶贫办报备。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宣和镇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宣和镇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拱棚供水、人饮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并指导海和村加强其他建成使用的固定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2019年
巩固提高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巩固提高宣和镇汪园村脱贫成效,根据《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汪园村属于宣和镇五个重点贫困村之一,位于宣和镇东南角,东靠大战场,南靠同心干渠,西靠石磺沟,北靠中宝铁路,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687户3008人,其中户籍人口264户817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户69户217人,已脱贫63户202人,未脱贫6户15人。汪园村收入主要以种植玉米、硒砂瓜和养殖业为主,该村列为宣和镇2019年巩固提高贫困村。
二、存在问题
群众耕地灌溉用水紧张,用水指标较少,发展经果林产业受制约。
三、建设内容
宣和镇汪园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建设将继续聚焦短板弱项,夯实产业基础,主要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建设以下内容:
汪园村4627亩土地灌溉渠道进行U型混凝土板砌护,并配套建设斗渠口、农渠口、节制闸等水利配套建筑物,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经济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投资概算
汪园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21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详见投资预算表)。
1.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渠道54.65千米,其中砌护D60U型渠板4.37千米,砌护D50-2U型渠板6.13千米,砌护D40U型渠板44.15千米,概算投资396万元.
2.配套建筑物。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4282座,其中节制闸及简易闸61座,斗农渠口279座,生产桥及管涵98座,跌水3座,量水堰2座,畦田口3839座。概算投资125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宣和镇汪园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责任主体为宣和镇,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产业发展建设内容需由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宣和镇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宣和镇要指导汪园村对建成使用的固定资产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沙坡头区兴仁镇团结、泰和、兴盛三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巩固提高兴仁镇团结、泰和、兴盛三村脱贫成效,根据《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团结、泰和、兴盛三村为贫困村,其中团结村、泰和村是深度贫困村,三村共有1352户5843人,其中常住1049户,常住人口4613人。建档立卡户415户1689人,已脱贫383户1583人,未脱贫32户136人。三村共有耕地6637亩,牛存栏188头,羊存栏8180只。2018年人均纯收入5666元,收入主要来源为硒砂瓜种植和交通运输以及务工收入。
二、存在问题
1.养殖园区基础设施薄弱,防护围栏破损严重;
2.部分通村道路未硬化;
3.生态移民村庄环境脏乱差、绿化覆盖率低。
三、建设内容
兴仁镇团结村、泰和村、兴盛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将聚焦短板弱项,夯实产业基础,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养殖园区改造。
(一)基础设施建设
兴盛村硬化村庄道路2条1.188千米,砌护排洪渠道0.81千米,修建防洪拜0.24千米,路边栽设路缘石1.37千米。
(二)村庄环境整治
1.团结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1100立方米,绿化村庄巷道及空地51.3亩,种植各类苗木2387棵;
2.泰和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950立方米,绿化村庄巷道及空地19.5亩,种植各类苗木798棵;
3.兴盛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850立方米,绿化村庄巷道及空地32亩,种植各类苗木1523棵。
(三)养殖园区改造
1.实施团结村养殖园区改造,硬化园区主干巷道5条0.394千米,更换园区供水管道2.252千米,砌筑养殖园区围墙1362米,安装园区铁质大门3付。
2.实施泰和村养殖园区改造,硬化园区主干巷道7条0.625千米,砌筑养殖园区围墙880米,安装园区铁质大门3付。
3.实施兴盛村养殖园区改造,硬化园区主干巷道2条0.202千米,砌筑养殖园区围墙426米,新建园区草料棚22间546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团结、泰和、兴盛三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概算总投资40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4.45万元,村庄环境整治建设投资114.17万元,养殖园区改造投资220.38万元。资金均来源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总投资74.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兴盛村村庄道路硬化,砌筑防洪渠道,修建防洪拜,安装路缘石。
兴盛村混凝土硬化2条村庄道路,全长1.188千米,计划投资57.54万元;兴盛村砌护防洪渠道0.81千米,计划投资9.6万元;修建防洪拜0.24千米,计划投资1.6万元;路边栽设路缘石1.37千米,计划投资5.6万元。
(二)村庄环境整治
计划总投资114.1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团结、泰和和兴盛村三村清理巷道垃圾、村庄绿化。
1.团结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村庄绿化概算投资46.54万元;
2.泰和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村庄绿化概算投资21.27万元;
3.兴盛村清理巷道“三堆”垃圾、村庄绿化概算投资46.36万元。
(三)养殖园区改造
计划总投资220.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团结、泰和和兴盛村三村养殖园区改造。
1.团结村养殖园区改造概算投资82.64万元;
2.泰和村养殖园区改造概算投资60.62万元;
3.兴盛村养殖园区改造概算投资77.11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团结、泰和、兴盛三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责任主体为兴仁镇,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和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团结、泰和、兴盛三村巩固提高项目除村庄环境整治之外的其他建设内容需由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并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兴仁镇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兴仁镇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2019年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香山乡黄泉村脱贫出列任务,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条件及《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黄泉村是沙坡头区深度贫困村之一,位于沙坡头区香山乡西北角,距乡政府驻地50km,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全村辖10个自然村,总人口222户613人,低保对象86户103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户47人,已脱贫14户40人,未脱贫4户7人。种植硒砂瓜是本村主导产业,全村27人外出务工,村集体收入1.59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为硒砂瓜种植和外出务工。该村列为香山乡2019年计划脱贫出列村。
二、存在问题
1.该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2.群众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抗旱补灌条件亟待改善。
三、建设内容
香山乡黄泉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将聚焦短板弱项,夯实产业基础,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和危房改造。
(一)基础建设
1.铺设砂砾石道路3.85km。
2.砌护防洪护坡4.42km。
(二)产业培育
围绕群众硒砂瓜抗旱补灌新建蓄水池5座、截潜水坝2座、维修集水池1座,涝坝清淤扩建1座,架设变压器7台套、10kv高压输电线路3.37km、0.4kv低压输电线路1.76km,并配套配电室、截水墙、阀井等相应配套设施。
(三)危房改造
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深度贫困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试行)》补助标准,组织发动群众实施危房改造,确保生产季节性住房安全。
四、投资概算
黄泉村整村推进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危房改造补助不纳入其中)。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20万元,特色优势产业培育480万元,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总投资5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铺设砂砾路、砌护防洪护坡,保护农田不被洪水冲毁。
1.铺设6m宽、20厘米厚砂砾石道路3.85千米,浆砌石护坡206米,概算投资90万元。
2.砌护防洪护坡4.42千米(护坡高1.5m,基础深1.5m),概算投资430万元。
(二)特色产业培育
计划总投资480万元,围绕群众硒砂瓜抗旱补灌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架设供电线路、配套变压器等。
1.新建蓄水池5座(1200m³1座、7000m³1座、1800m³1座、3200m³1座、2100m³1座),概算投资268万元;
2.截潜水坝2座,概算投资32万元。
3.输水管道7.74千米,概算投资60万元。
4.架设高、低压输电线路5.13千米,其中高压线路3.37千米,低压线路1.76千米,概算投资80万元。
5.变压器7台,变台及附件7台套,概算投资20万元。
6.水泵8台套,概算投资20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香山乡黄泉村2019年整村推进项目责任主体为香山乡,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乡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内容需由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香山乡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香山乡要针对硒砂瓜抗旱补灌调蓄池集中轮灌、统一管理的特点,引导黄泉村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方式,确保项目发挥作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沙坡头区香山乡梁水村2019年
巩固提高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巩固提高香山乡梁水村脱贫成效,根据《沙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梁水村位于沙坡头区香山乡西北部,总面积111.5平方公里,距城区80公里,离乡政府驻地33公里。全村辖6个自然村,总人口216户588人,有常住户103户370人,劳动力264人。其中:建档立卡33户98人,已脱贫24户82人,未脱贫9户16人。全村共有耕地4343亩,2018年人均纯收入4800元,收入主要来源为硒砂瓜种植和外出打工,梁水村于2018年脱贫出列,该村列为香山乡2019年巩固提高村。
二、存在问题
1.该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2.群众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抗旱补灌条件亟待改善;
3.部分群众无安全人畜饮水。
三、建设内容
香山乡梁水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建设将聚焦短板弱项,夯实产业基础,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和危房改造。
(一)基础设施建设
1.硬化4米宽、20厘米厚混凝土道路2.7千米。
2.新建20立方米人饮蓄水池1座。
3.清淤维修坡跟自然队人饮大口井1座,安装水泵1台(套)。
(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
1.灌溉蓄水池9座(1000m³2座,4500m³1座,11000m³1座,7300m³1座,5500m³1座,5200m³1座,2800m³1座,800m³1座)。
2.扩建涝坝2座(1100m³1座,500m³1座)。
3.梁水队磅秤管理房1座,面积15平米。
(三)危房改造
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深度贫困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试行)》补助标准,组织发动群众实施危房改造,确保生产季节性住房安全防震。
四、投资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2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20万元,特色优势产业培育90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
(一)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总投资4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为硬化通村道路、人畜饮水等工程。
1.硬化4米宽、20厘米厚混凝土道路2.7千米,概算投资380万元。
2.新建20立方米人饮蓄水池1座,概算投资20万元。
3.清淤维修坡跟自然队人饮大口井1座,安装水泵1台(套),概算投资20万元。
(二)特色产业培育
计划总投资90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为新建蓄水池、扩建涝坝等工程。
1.灌溉蓄水池9座(1000m³2座,4500m³1座,11000m³1座,7300m³1座,5500m³1座,5200m³1座,2800m³1座,800m³1座),概算投资870万元。
2.扩建涝坝2座(1100m³1座,500m³1座),概算投资30万元。
3.梁水队磅秤管理房1座,面积15平米,概算投资4万元。
五、建设周期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香山乡梁水村2019年巩固提高项目责任主体为香山乡,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党委书记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乡长为主要责任人,扶贫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最迟在4月1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4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工。区发改、扶贫、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管,对进度迟缓、组织不力者严肃追查问责,对工程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恶意偷工减料套取骗取专项资金者一查到底。
(二)分类推进,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沙坡头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报账核算,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项目资金除质保金外不得结余滞留,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实际支付。因工程未完工或决算不及时造成的结余滞留资金,将全额收回本级财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并对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内容需由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招标实施。要严格执行“三级公开”制度,扩大公告公示内容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三)跟踪服务,提升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香山乡要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注重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项目实施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重点审查建设内容是否全面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项目资料是否完整,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香山乡要针对硒砂瓜抗旱补灌调蓄池集中轮灌、统一管理的特点,引导梁水村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方式,确保项目发挥作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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