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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不打码!实名!中卫交警继续曝光中卫市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居家中卫 2022-05-18


曝•光•台


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2020年6月1日起“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但还是有很多人骑摩托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

看看都有谁


• 1 •


姓名:陈彬

时间:2020年5月13日12时18分

地点:长城路与怀远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2 •


姓名:段学龙

时间:2020年5月14日18时35分

地点:中央大道与文昌街交汇处向东10米处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3 •


姓名:冯希重

时间:2020年5月14日18时56分

地点:迎宾大道与南苑东路由北向南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4 •


姓名:黄吉新

时间:2020年5月13日08时06分

地点:怀远桥头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5 •


姓名:苏志太

时间:2020年5月13日09时20分

地点:丰安路与利民街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6 •


姓名:王发军

时间:2020年5月13日19时00分

地点:迎宾大道由北向南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7•


姓名:杨颖

时间:2020年5月12日14时24分

地点:中央大道与文昌街交汇处向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8 •


姓名:雍伏祥

时间:2020年5月13日07点47分

地点:长城路与五里街由西向东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9 •


姓名:雍建平

时间:2020年5月13日11时48分

地点:鼓楼东街与文昌街由东向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 10•


姓名:张振兴

时间:2020年5月14日18时23分

地点:中央大道与文昌街交汇处向西10米处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请广大市民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做文明有礼中卫人

不做交通违法榜上人

信息来源:中卫交警



【创城•曝光台】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第9期


车牌号码:宁A2W259

路口名称:鼓楼东街世和广场路口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1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车牌号码:宁A803Y6

路口名称:鼓楼东街世和广场路口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3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车牌号码:宁AG898U

路口名称:鼓楼西街市医院门口西至东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0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车牌号码:宁EE7599

路口名称:鼓楼西街市医院门口西至东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7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车牌号码:宁EM8833

路口名称:火车站停车场南侧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6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车牌号码:宁ET8590

路口名称:鼓楼西街与兴隆街路口

过车时间:2020年4月16日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法律在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创城•曝光台】看看谁在开车弄手机!第9期



智能手机

已然成为人类最贴身的”小伙伴”

大街小巷

随处可见“低头族”


(图片来源网络) 更有甚者,开车玩手机!打电话回微信看看电视 刷抖音
临到路口着急忙慌看导航......


血的教训

10.56%的交通事故为开车玩手机造成

     

开车玩手机分心驾驶看似一个的简单动作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的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驾驶安全隐患,中卫交警持续加强对“开车打手机”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


曝光台

01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A210T2

违法时间:2020年4月9日

违法地点:中山街与南苑路十字路口


02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AS999W

违法时间:2020年4月10日

违法地点:中山街与香山街十字路口


03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EM1798违法时间:2020年5月5日违法地点:S201省道146km+0.2km

04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ES1818

违法时间:2020年5月4日违法地点:机场大道与南苑路T型

05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ES5663

违法时间:2020年5月5日

违法地点:S201省道146km+0.2km


06

违法曝光

Exposure

车牌:宁EZ5290

违法时间:2020年5月3日

违法地点:西干路与C4路T型路口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16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处五十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开车玩手机不仅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

还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理由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不管你是驾车还是走路

请你放下手机!

信息来源:中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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