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注】中卫沙坡头区一男子在朋友家喝完酒,竟想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其女儿!
被告人包某某,男,1969年出生,现住中卫市沙坡头区某村。因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12月20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1日经本院批准,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中卫市看守所。
2019年12月20日1时许,被告人包某某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某营业房二楼南卧室与张某、王某、夏某喝完酒后,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张某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因张某的女儿强烈反抗、呼救而未得逞。当日,包某某在该车行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包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包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包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包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包某某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包某某2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12306中国检察网
大家都在看(下面的蓝字直接点开)
【曝光台】不打码!实名!中卫交警继续曝光中卫市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聚焦】中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式启动
【提醒】@中卫人,大风、沙尘、降温、降水、强对流天气来袭,开斋节出行的注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