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委书记何健在中卫中院建设工程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上做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并住建、交通等部门,研究建设工程的监管办法、规范建设工程管理,防止建设一项工程、出现一次烂尾、倒下一批干部。
今年7月份召开的中卫市委四届九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健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对中卫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做出了部署。企业治理体系是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四届九次全会闭幕后,中卫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全会通过的《意见》精神、要求,迅速安排部署调研人员对全市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案件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组经过整理分析近三年审理的1381件建设工程案件,发现该类案件主要呈现收案数量整体呈递增态势、涉案标的额较大,专业技术强、审理周期偏长,案由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参与人多元、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不易化解的特点。进一步分析探讨建设工程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建筑市场涉及主体多、行为不规范、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无证上岗、管理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前期筹划仓促、建设资金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操作频繁。针对建工案件产生的原因,中卫中院调研组提出了筑牢行政审批入口关、严格企业自身管理、严守司法救济防线、提高企业法律意识的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政法委、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领导。
何健书记的批示,体现了市委对中卫市建工行业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对中卫中院建设工程案件审理情况调研工作的认可,同时也对建设工程规范管理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力量。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中卫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何健书记的批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积极研究建工案件审判等企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为中卫市建筑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撰稿:邢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