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享补贴补助!宁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事业单位可自主公开招聘!
11月16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为充分运用人社政策支持推进全区已形成规模、优势和影响力的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充分运用人社政策支持全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到企业工作,按月分别补贴5000元、3000元
我区鼓励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按照每人每年两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至3年,支持9个中南部县区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在读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
对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到企业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贴,可连续补贴5年。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对引进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事业单位可自主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总量限制
事业单位围绕重点产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自主公开招聘,自主制定招聘计划,自主发布公告,自主组织考试考核,全年招聘不受时间限制。事业单位围绕重点产业自主引进全日制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不受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没有空编的可“先进后出”,实行“绿色通道”办理招聘手续。
对入选院士后备人才的,给予500万元专项资助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的统一部署,我区将加大院士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对入选院士后备人才的给予500万元专项资助。
实施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专项培养计划,采取单独分配选拔名额、业绩突出破格选拔等方式,加快储备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给予6万元、1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经考核优秀的最多支持5年。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举办重点产业高级研修、急需紧缺和岗位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期左右,培养培训重点产业人才2000人次以上,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支持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单位等深造,按每人3万元给予经费补助。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将给予500万元补助
我区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创建力度。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专项补贴。对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给予一定的项目补贴。
离岗创办企业人员,离岗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我区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
为进一步简化创新创业申请审批流程,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依规及时审批,各级人社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到企业兼职创新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其职称、年龄、资历等均不作为限制条件,离岗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期间保留其人事关系,并保障其职称评聘、考核奖励、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重点产业领域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可按需自主设置创新岗位,创新岗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绩效工资应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重点产业企业招用特定人群,可享一次性就业补贴
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支持重点产业企业职工开展拿证工程,重点产业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12月以上的,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中、高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信息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