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法苑4】中卫中院专项 “清理执行积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信息化培训会议精神,中卫中院第一时间采取会议学习、细化方案、案件督办、建立台账、制订措施等方法,迅速启动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一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3月17日,该院召开全体执行人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议精神和陈刚副院长、杨晓红局长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信息化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区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上来,集中精力投身“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二是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该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中卫中院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将超过半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截止2016年3月15日)的清理列入此次清理任务之中,把活动验收时间提前到9月1日,强化责任,自加压力。
三是加强管理督促办理。为配合“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2015年以前的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梳理,给每个承办法官下发了《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人抓紧时间审查、执行。
四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七项目标任务,分别建立了有条件执行的三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台账、有条件执行的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台账、有条件执行的6个月以上(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9月15日之间立案)未结执行案件台账、来区赴京涉执信访案件台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台账、半年以上(截止2016年3月15日)未结执行案件台账、无条件执行的未结案件台账等“七本账”。
五是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要求承办人对超过半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逐案汇报,对照各自的七本台账,着重从执行思路、工作作风、执行进度、处置障碍、和解效率等方面深入剖析案件未结原因,逐案制订了执行措施,明确了限期结案时间。
六是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对未结积案实行“登记销号制”和“每月通报制”,坚持每结一件,审核销号一件,每月一通报,保证每月都执结一定数量的在案登记未结案件,确保六月底执结70%的未结案件,确保八月底完成《方案》既定目标任务。
该院党组成员、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郝正智强调,全体执行人员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科学决策,该协调的要协调,该并案的要并案,力争在6月底前执结一批有条件执行的未结案件,不能执结的一定要有原因、有方案、有期限,活动方案和目标绝不能打折扣,确保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信息化培训会议精神得到落实,确保“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李辉)
从严精准抓管理 开拓创新求突破
中卫中院72项任务分工
推进落实“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
近日,中卫中院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法院“11359”工作思路和“创新突破年”工作主题,旨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全市法院工作始终顺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努力为建设开放中卫、富裕中卫、和谐中卫、美丽中卫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方案明确了“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为了确保主题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该院还将强化司法理念服务发展大局、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完善司法服务机制加强司法为民、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四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为72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
中卫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强调,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落实创新,从严精准抓管理,开拓创新求突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智慧司法理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将“创新突破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2016年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抓好落实,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做出积极贡献。(黄滢)
中卫中院明目标、定措施、强责任、提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近日,中卫中院结合本市法院实际,研究制定《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制作《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进计划表》,确定目标,明确推进措施并逐项强化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力求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司法能力。
该院明确提出要提升把握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执法办案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舆情管控及学习、团结、奉献等5个方面的能力。制定了20项强化推进落实的措施并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完成的,还明确了牵头部门。该院提出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司法能力提升切实推进落实:一是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任务落实。二是进行季度通报,对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基层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列入年度考核。四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常态化。五是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按月上报信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发现、挖掘、培育和选树典型。
目前,各项措施正在加紧落实中。(马玉红)
【中卫法苑3】网吧趁人熟睡偷手机 换来10个月牢狱2000罚金
【法治中卫2】中卫市中级法院八项措施向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亮剑”
【法治中卫1】交朋友 谈真心 摸真底 中卫市中级法院院长尹效恩走访调研帮扶贫困乡镇
点击“阅读原文”可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