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为什么英语才26个字母,却发明了十万种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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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重要吗?
不重要?那为什么英文只有 26 个字母,人类却发明了超过十万种字体呢?喝一口下午茶,听几个关于英文字体的小故事,把字体与生活联系起来,你就可以在地铁站、手边的杂志里、最新上架的专辑封面上找到很多微妙的乐趣。
你爱的伦敦地铁,连字体都不一般
除了大本钟(Big Ben)和伦敦眼(The London Eye),被称为 Tube 的地下交通系统也是不少人心目中的伦敦象征。作为世界上最早开通地铁的城市,伦敦地铁存在的时间已经超过 150 年。即使只是匆匆路过的旅行者,想必也会对伦敦地铁的各种标识印象深刻。这些标识所用的字体叫做 Johnston,以其发明者 Edward Johnston 的名字命名,从 1916 年启用至今,已经有 101 年历史了。
一个辨识度高又富有美感的字体就像是一个城市的口音,相比于 1989 年才将地铁标识字体统一为Helvetica 体的纽约,伦敦和 Johnston 之间的这种关系是最古老也是最忠实的——就像一个好的情人。
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
1979 年,日本设计师河野英一在 Johnston 体的基础上,修改创造了 New Johnston,但原有的风格特征被保留了下来,只是增加了更多的粗细选择。他甚至对伦敦交通部立下规矩:“不能存有任何修改它们的企图”。
(新旧对比)
不过,任何豪言壮语都会在时光巨轮下化为灰烬,就在去年,伦敦交通局打算要与时俱进了,他们想要加入 # 和 @ 这些在 Johnston 体被设计出来时还不存在,如今却在社交网络上无法避免的符号。当更新工作完成,人们决定将其称作 Johnston 100,以纪念这款陪伴了他们百年的字体。
Johnston 体诞生的初衷是为了和充斥地铁的广告明确区分,帮助乘客找到方向,它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直到融进每一个伦敦客的记忆里。
26 个字母之外,符号也很重要
正如伦敦交通局对 #、@ 的重视,符号在书写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许多语言里都代表同样的意思,即 “与”,表示其前后事物的 “联结” 关系。
对于这一点,曾有一场颇为知名的活动——由字体排印爱好者联合会(SOTA)发起的 Coming Together,展示了483 种不同的 &。
这一活动的举行是为了筹集捐款给海地地震复建工程。这是该组织第四次举办字体协助(FontAid)活动,前三次的援助对象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6 对大小写字母),911 事件受害者家属(各式问号合集),以及受印度洋地震和海啸影响的难民(400 个花型装饰图案)。& 在这里不只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伟大 “联结”,也展示了无穷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 符号本是抄写员赶工的产物,但也能变成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说到这儿,不得不提起一个法国人的名字,Claude Garamond。1534年的巴黎,当别人沉浸于平安夜的温馨氛围时,35 岁的 Claude Garamond 却在目睹他的老师、铸字师 Antoine Augereau 被烧死在火刑柱上。此后,Claude 在老师留下的字形基础上不断尝试创新。
由字母 e 和 t 组合而来的符号 &,源自那个基本和英文 and 同义的拉丁文 et。在处理 & 时,Claude Garamond 交代了它的这一来源:左边是 e,右边是 t,二者由一段粗细不一的弯曲相连,再装饰以对称的圆弧结尾。美得让人惊叹。
音乐里也有有趣的字体故事
字如其人,当你望着披头士(The Beatles)乐队名中被放大的 B 和延长的 T,你会感到这些字母仿佛在诉说这群摇滚青年的个性。
从演出时使用的低音鼓皮,到发行的一张张专辑封面,甚至是乐队解散后重新包装的那些商品,这种标志性的字母表现方式已经成了一种经典。
对于这项发明创造,其来源众说纷纭。乐队核心成员 Paul McCartney 称这是他随手画画时蹦出的点子,而伦敦一个名叫 Ivor Arbitor 的鼓店老板却说是他以 5 英镑设计费做出来的,甚至还有签名设计师 Eddie Stokes 跳出来搅局,声称是自己吃午饭时帮前者画到了鼓皮上......
尽管严格说来这不算是一种字体,但并不妨碍它成为乐队的铭牌。任何时候,只要看到字母T 那长长的一竖,你就能认出披头士。就像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的 “红舌头”。
这称得上一次不大不小的创举。毕竟那是一个品牌意识不强,许多乐队没有标志性 logo 的年代。而今天的情况就不同了,大多数艺人会在一开始就决定好人设,这也包括一套能定义自己风格的字体。
比如 Adele 的专辑封面。
上面的文字被大家戏称为 Adele 体。这种御用字体纤细饱满,简约大气,静静躺在封面上有种言有尽意无穷的感觉,与《Someone Like You》(注:Adele 代表曲目之一)的确很配呢。
时尚大牌承包户,优雅的代名词
Didot 是一款典型的法国字体,就像法国女人一样高贵而性感。跟一般的字体不同,Didot 体并不是在所有字号大小看起来都很棒,要达到最佳效果,必须在每一个字号范围内对笔画粗细做专门的调整,对纸张和印刷的要求也相当高,可以说是很傲娇和挑剔了。这么 “不好用” 的字体却恰好是时尚大牌的心头爱。
既保留了古罗马字体经典衬线,又拥有现代风锋利棱角的 Didot,极其适合用于时尚杂志的封面标题。运用 Didot 体最为成功的例子要数两本顶级时尚杂志:法国《VOGUE》和美国的《Harper’s BAZAAR》。
在 20 世纪 20 年代的经济萧条期,当女人们还穿着标准尺码的及膝长裙时,《Harper’s BAZAAR》已经在讨论与 “性感” 有关的话题了。而到了 60 年代,也是她率先带领时髦女士尝试太空服,金属感外套、半透明风衣和网眼袜。
性感的内容与字体相得益彰,不是吗?
1945 年创办的年轻杂志《ELLE》,用的同样也是 Didot 字体。此外,Giorgio Armani 等数不胜数的时尚品牌也都青睐 Didot。
甚至有出版社认为它是最适宜简奥斯汀小说风格的字体,专门用 Didot 出了一套作品集,赋予了其另一个标签——简奥斯汀伴侣。
如果字体也分性别,那 Didot 一定是 female(女性)无疑了!
乔布斯曾在 2005 年的斯坦福大学演讲中说起,当初他就读的里德学院(Reed College)可以提供全美国最出色的美术字课程,尽管六个月后他就退学了,但仍然决定去学习相关课程,因为他想要知道如何写出那些漂亮的字。“那是一种科学永远不能捕捉到的、美丽的、真实的艺术精妙。”(It was beautiful, historical, artistically subtle in a way that science can't capture.)
随后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乔布斯创造了 “苹果” 的传奇,他把对美术字的热爱融入其中,为 Mac 等产品带来了优秀的字体和文字体验。那些当时看起来没什么实际用处的东西,就这样成为了 传奇中不可或缺的一笔。
有时让你的生命闪闪发光的,恰是生活里的那点无用之美。
来源:友邻通鉴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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