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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外孙女,岳父杀了女婿全家!网友:为何不判死刑?
前不久
一起家庭纠纷引发
岳父杀害女婿全家的惨案
震惊全国
其判决结果也备受大家关注
小情侣婚后分居,急于离婚
2017年10月22日,张静与邹涛因抽烟问题发生争执,当日邹涛便离开家中,在外租房居住。2017年11月、2018年12月,邹涛两次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离婚,但两次都未获得法院支持,夫妻间的隔阂进一步加深。
男方父母上门“抢孩子” 酿成惨案
案发小区
张志军称,姚冰为了躲避被挤到了次卧门口。张志军称邹涛家一直没有管过孩子,并没有资格要小孩,于是就冲上前去将邹涛及其母亲拦开,还对坐在餐厅椅子上的邹涛父亲说让他们控制下情绪。
遇害的一家三口
于是张志军供述,他正手握刀朝邹涛的胸口扎了两刀,邹涛就在沙发上不动了。邹涛母亲杨菊在旁边抱着孩子,张志军于是走上前正手握刀也往她胸口扎了两刀。见到自己儿子、妻子遇害,邹波正面向张志军扑了过来,张志军就用刀往他身上扎了一刀,邹波就倒下了。
医疗急救人员到场后,发现邹涛和其母亲已经当场死亡,邹涛父亲邹波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在医院死亡。
法院一审:死刑立即执行
检方指控,张志军持刀捅刺三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方也指出,张志军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张志军辩称,不是故意杀人。其辩护人认为,该案件是由家庭纠纷引起的,不是预谋的犯罪行为,具有自卫的性质,且张志军与被害人三人关系特殊,请求从轻处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志军虽然有自首等量刑情节,但因其犯罪手法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因此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二审:改判死缓
四川高院同时认为,这起造成了女婿一家三口遇害的案件确因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在处理家庭纠纷及子女抚养方面亦有不妥,但非张志军杀人的必然因素,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四川高院认为“该辩护见不能成立”。四川高院经审查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四川高院还认定,张志军作案后,在被害人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尤其是被害人邹某被其捅伤后,没有继续加害;在得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警察,归案后如实供述,反映出其在激情犯罪后认罪、悔罪的主观心态,因此,从上诉人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
综上,四川高院认定,上诉人张志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判决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多条规定,维持一审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网友热议
杀人偿命是人之常情
居然还能改判死缓
于是网友们不淡定了
有些网友质疑谅解书的有效性
有些网友认为判罚太轻
还有些网友认为男方不该抢孩子
律师说法
剧情演绎 (以下为设计对白)
你爸不仅杀了你老公,还杀了你老公父母,三口人啊!你居然还出具谅解书谅解他?!你对得起他的在天之灵吗!你就是帮凶!
虽然死者是我老公,但是凶手是我亲爸,我已经失去了丈夫,不能再失去爸爸了。
律师解读
虽然她是凶手的女儿,但也是受害者的配偶,有权以受害者家属身份出具谅解书,但是本案中就算她没有出具谅解书,法院改判死缓也是没有问题的。她爸爸这种情况确实不是非死不可,男方一家上门抢孩子确实存在过错情况,再说法院对待婚姻家庭矛盾,是十分慎重的,如果不是行径特别恶劣,一般是不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最新回应
4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
请大家切勿盲目愤怒,
要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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