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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32号),制定本指南。


资助对象




在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且在2023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中遴选。


资助标准




根据2023年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价,对申报且符合科普活动资助条件的申报单位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


申报要求




1.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


2.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科普日、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科普活动或运用多种传播载体,开展科学传播。


3.完成日常科普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科普基地管理机构报送科普工作计划、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科普资讯、科普工作总结等,积极组织、参加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4.稳定投入科普活动经费。将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5.推介与宣传科普活动。利用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对外开放信息及推介科普活动等。


6.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

(1)场馆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活动

科技馆、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 80 天,接待参观团队不少于 50 个,或人数不少于 10000 人次;收费的科普基地应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每年组织开展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开展讲座、论坛、科普展示体验等互动活动不少于12次;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及科普月、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科普活动不少于6次。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参与人数在 10000 人次及以上。年度在各类载体发布科普资讯累计超过500条,点击率或观看率累计超过100万人次。

(2)“创新屋”活动

每年面向社区公众开放不少于 200 天,接待人数不低于 2000人次。依托“创新屋”科普资源,围绕社区特色,突出创新创业,经常性开展系列科普活动,举办科普参观、动手体验等面向社区公众的科普活动不少于 12 次。

(3)“实践站”活动

    每年面向青少年开放不少于 80 天。开展以实验探究、研讨沙龙、个别辅导、远程授课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研究实践课程不低于 5 次。


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普活动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必备材料)

(2)场馆类科普基地(含“创新屋”“实践站”)年度对外开放情况、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的材料等(附对外开放情况佐证资料、活动简报、图片、签到表等材料)。(据实提供)

(3)增加的科普资源名称、数量及介绍(列表并附简介及图片)。

(4)收费的科普基地对外公布的门票优惠文件和政策复印件。(据实提供)

(5)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开展科学传播的载体及年度发布科普资讯的数量和点击率或观看率等(列表并附相关的截图)。(据实提供)

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迎春  6188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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