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通服务号

其他

技术交易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印发)和《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成科字〔2022〕61号),制订本指南。此次申报涉及交易活动资助和交易服务资助2个类别共7个子项。5.1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订本指南。功能定位支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备稳链补链延链功能、催生新产业(行业)或对城市治理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打造具有产业(行业)或区域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一)乡村振兴领域1.优质水稻新品种培育及配套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示范实施内容:针对当前水稻品种同质化严重、高产与优质、抗逆不能协同实现、茬口衔接矛盾等问题,开展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创制优质、多抗、高异交习性或高配合力的水稻新本材料,选育优质高产、抗性强、熟期适中且满足我市主要栽培模式下推广应用的优质水稻新品种。围绕实现当前水稻在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条件下提质增效,筛选近两年“稻香杯”、“鱼凫杯”获奖优质水稻新品种(通过审定且米质在部颁二级及以上),集成以优质化和全程机械化为核心的生产技术体系,在市级星级园区建立核心示范基地并示范推广,推动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创制优质水稻新材料1个并通过省级技术鉴定;选育品质指标达部标二级及以上优质水稻新组合2个进入区域试验,其中1个通过省级或国家审定;在市级星级园区建立示范基地1个、面积100亩,示范展示“稻香杯”、“鱼凫杯”优质水稻品种10个,集成省级农业主推技术1项;筛选适宜成都地区推广应用的优质高产品种1-2个,推广应用2万亩;组织现场观摩1-2次,开展技术培训1-2次,培训或指导各类人员100人次以上;核心示范片水稻单产水平较本区平均提高5%,实现每亩节本增效100元以上。2.高多酚油菜品种推广及产品开发实施内容:满足我市油菜产业提质增效的需求,创制或筛选高含多酚的油菜新材料,培育高含多酚油菜新品种,集成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等生产技术体系,开展示范推广;采用先进的压榨技术,提升菜籽油品质,实现油菜从“品种到筷子”、从“田间到餐桌”的产品的升级。考核指标:创制或筛选高含多酚的油菜新材料1-2份,培育油菜新品种1-2个、其菜籽油多酚含量超过1800mg/L;建立高多酚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核心区1-2个,每个面积200亩以上,辐射推广1万亩以上;建立高多酚油菜品种的病虫害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1套并在核心区示范,产量不低于195公斤/亩;利用引进的7D压榨技术,对高多酚油菜品种进行物理榨取,探素新压榨技术对菜籽油的浓香风味的保持。3.耕地快速熟化工艺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实施内容: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守牢建好天府良田,针对当时耕地熟化需求量大,劳动力短缺且成本高、熟化时间长等问题,开展耕地障碍因子诊断,耕地熟化关键工艺技术研究,无人化智能装备研发、耕地复垦与快速熟化智能装备作业与效果评估,通过多环境、多时段实践实战,构建耕地快速熟化技术体系和规范,完成耕地无人化智能熟化修复工艺与装备,达到耕地修复无人化自动作业与快速熟化,耕地地力与肥力达到同区域作物生长所需正常水平的目标。考核指标:耕层快速翻耕施肥熟化一体无人化作业速度0.5亩/小时,土壤深旋配套施肥作业速度0.6亩/小时;形成无人化耕地快速熟化智能装备配套土壤改良技术规范1套;完成耕地快速智能熟化后,耕地地力与肥力达到同区域作物生长所需正常水平;申请相关领域发明专利3件;完成设备定型及生产样机2台。4.丘陵山区带状复合种植履带自走式大豆联合收割机实施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天府粮仓”和都市现代农业建圈强链,聚焦农机装备方向,研发推广适用丘陵山区的小型大豆联合收割机,开展简化操作、提高机械灵敏度、降低收割损失、提高作业速度、提高湿烂田快速通过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同时,研发各型选配装置,满足水稻、小麦等作物品种的收获。考核指标:研究形成降低收割损失、降低籽粒破损率、降低含杂率的技术方案1套,研究形成满足水稻、小麦等作物品种收获的技术方案1套;收割机作业速度0.9~7km/h,作业效率0.2~0.6hm2/h,含杂率≤3%,破损率≤1.5%;申请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通过四川省首台套认定,市场销售1000台以上。5.成都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实施内容:围绕建设高质量“天府森林粮库”,重点聚焦成都市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开展适宜成都地区种植的优质特色中小径笋用竹品种筛选、竹笋品质鉴定与评价,标准化丰产栽培和低效竹林更新复壮技术,林下立体种植食用菌、中药材或特色森林饮料植物新模式,研发竹笋加工工艺,创新竹笋周年供给模式、竹林康养旅游等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考核指标:筛选出适合成都市产业化发展的特色森林蔬菜-笋用竹品种3个,形成丰产配套、笋用竹加工等新技术2项以上,构建林下立体种植、周年供给等新模式2套以上,形成技术规程1项,形成笋用竹新产品1个以上;申请专利1项,建立示范基地100亩以上,竹林康养旅游示范1处,推广应用标准化种植1000亩以上,核心区亩均增收1000元,带动农户20家,增加就业岗位50个,培训林农500人次。6.稻虾综合种养微塑料—镉双低积累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示范实施内容:研究集成稻虾综合种养系统阻抗微塑料、镉技术,实现Ms-Cd在稻谷和小龙虾体内的积累双降;开展微塑料—镉双降“稻-虾”共生体系下小龙虾繁育养殖技术和主要重大病害的防控技术研究,优化集成不同的稻田-小龙虾产业技术体系。在市级星级农业园区建立示范推广基地,组建稻虾共生科技服务团,开展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服务、模式示范、推广。考核指标:示范推广适宜稻虾综合种养模式的优质水稻品种3~4个;形成微塑料—镉双降综合技术1项;申请专利1-2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个,核心示范面积200亩以上,推广面积5000亩;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0人次以上。7.食用菌智慧工厂大数据平台应用示范实施内容:围绕智能高效生产,推进农业智能系统等技术攻关,构建食用菌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大数据分析、智能分拣系统与追溯物联网等系统,利用物联网综合集成技术,对食用菌生产全生命周期进行全程监测信息采集与智能管理,并对消费者提供食用菌安全信息追溯服务,提升智慧工厂的全程数字化管理、农业资源精细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能力。考核指标:通过智慧工厂大数据平台的应用,提高食用菌种植水平,减少低效重复劳动力至少70%,监管效率提升85%,使生产成本每天每斤节约0.1元,每吨节约成本200元/年;形成16个食用菌智慧工厂化生产示范基地,形成3个智能化高科技化的农业产业示范区;实现新增应用生产企业16家;开展技术培训50场次,培训或指导人员3000人次。8.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建设及除臭技术示范实施内容:开展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建设,包括选育中心除臭设施配套建设、天府黑猪圈舍环境监测;开展微生物除臭技术示范、低蛋白日粮调制技术示范、除臭技术综合应用示范、循环农业模式等天府黑猪除臭技术示范;组建天府黑猪养殖臭气治理专家服务团,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成都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助推产业升级。考核指标:建立天府黑猪新品种“无异味”选育中心1个,建立天府黑猪除臭技术核心示范点1个;开展除臭菌种筛选及复配、选育中心不同应用场景微生物除臭技术应用,筛选除臭菌种3-5株,获得微生物除臭菌剂配方1项;开展低蛋白日粮调制优化、天府黑猪饲喂应用示范,获得天府黑猪低蛋白日粮配方1个;研究猪舍粪沟除臭技术、风机口后端除臭技术、分层除臭技术,通过除臭技术综合应用示范,使天府黑猪选育中心大气氨排放总量下降5%,臭气指标下降5%-10%,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订本指南。功能定位支持在蓉各类创新主体面向重点产业和城市治理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支撑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提升关键行业技术储备。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一)乡村振兴领域(拟支持60个项目)1.高端种业:支持开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林竹的新材料、新品种及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和技术体系构建;2.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保鲜贮藏与冷链物流的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3.智慧农机:支持智能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推动智慧农机助力传统农业;4.生态农业:支持开展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耕地保护利用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二)公园城市领域(拟支持80个项目)1.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支持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VOCs源头替代、低温脱销、污水污泥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塑料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新污染物监测与治理、多污染物系统治理、水土保持、湿地修复技术创新研发,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2.宜居城市建设:支持开展智能建造、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智慧旅游、可穿戴运动装备、智能健身器材、文物保护与修复、花卉新品种繁育技术创新研发,推动宜居城市建设;3.智慧公安建设:支持面向警务实战的行为识别、安全防控、网络治理、刑事技术、禁毒技术创新研发,推动智慧公安建设;4.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持开展游戏电竞、在线视频、数字音乐、数字艺术技术创新研发,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5.碳达峰碳中和:支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光储直柔、建筑节能、工业节能、交通能源融合、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碳捕捉与利用技术创新研发,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三)人口健康领域(拟支持100个项目)1.前沿技术研究: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学、转化医学、疾病早期发现、新型诊断、生物治疗、基因测序、麻醉、护理等一批急需突破的先进临床诊疗关键技术。2.公共卫生研究:聚焦病毒性肺炎、结核、艾滋等传染性疾病的早期预警、免疫机制及干预、诊疗技术、诊疗规范(模式)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3.疾病防治:妇、儿重大疾病诊治研究;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眼防治技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养老照护、残疾人服务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4.中医中药:开展中医治疗、中医治未病、中医优势病种、特色康复等研究;中药开发及临床研究,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项目单位基本条件项目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其余项目单位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中牵头单位注册登记住所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二)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三)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四)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月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追溯期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目申报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五)采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会同合作单位就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六)乡村振兴领域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我市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成都市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科技特派员需将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上传至附件材料的签字盖章页一栏。(七)文化和科技融合方向鼓励成都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成都高新区瞪羚谷数字文创产业基地)内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研发,相关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文化和科技融合方向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组人员基本条件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中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高校院所牵头联合企业申报的,可由合作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人员。(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三)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材料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书。2.附件材料:(1)自筹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11月末或12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2)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一)乡村振兴领域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俊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客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定本指南。功能定位支持获得国家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奖项的青年创客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持续开展创新研发。支持对象获得国家部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列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全国赛等)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青年创客。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2.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3.“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金奖、银奖、铜奖。5.“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一等奖(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6.全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7.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支持标准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按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制定本指南。功能定位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转化实施研发成果。支持对象国内公立高校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全职科研人员,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省市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全职科技人员。支持标准经评审择优,按创(领)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10%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申报要求1.申报人员在成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已满1年,且不满5年。2.申报人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申报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20万元。3.申报人员创办的企业主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企业(或申报人员)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建圈强链”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的成果转化项目。4.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创办企业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来蓉前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5.每个企业仅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已入选我市创业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申报材料1.科技人才支撑项目(创业项目)申报书。2.附件材料:(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在职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以下证件之一:中国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职证明按申报人身份分别提供: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1年以上),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来蓉前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必备材料)(2)企业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情况及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市场监管局调档章程、银行进账单、上年度财务报表)。(必备材料)(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授权专利证书和已受理的专利等业绩、成果材料,用于评审)。(据实提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科普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32号),制定本指南。资助对象在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且在2023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中遴选。资助标准根据2023年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价,对申报且符合科普活动资助条件的申报单位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申报要求1.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命名满一年以上。2.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科普日、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蓉城科学嘉年华及科普援藏等科普活动或运用多种传播载体,开展科学传播。3.完成日常科普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科普基地管理机构报送科普工作计划、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科普资讯、科普工作总结等,积极组织、参加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4.稳定投入科普活动经费。将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5.推介与宣传科普活动。利用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对外开放信息及推介科普活动等。6.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1)场馆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活动科技馆、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 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市级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报指南根据《成都市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3〕2号),制定本指南。资助方向及标准资助方向:支持项目单位聘请外国专家从事某项具体的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经成都市科技局推荐报送,获批科技部(国家外专局)2023年度立项的外专项目,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估、经费实际开支情况,结合获批经费额度,优先予以配套资助。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资助方式,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度,经评审获批立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2.聘请的外国专家或团队(5人以上)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中长期聘请的外国专家来蓉为用人单位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2)短期聘(邀)请外国专家来蓉指导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核心技术问题;(3)短期邀请外国专家来蓉举办学术交流讲座等引进国外智力的行为。申报材料1、成都市外国专家项目资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扫描上传):(1)专家护照。(必备材料)(2)劳动合同(协议)。(必备材料)(3)专家经费开支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必备材料)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业务处室: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22号),制定本指南。资助对象“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菁蓉汇1+3”—主体活动、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以及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承办单位。资助标准1.对“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主体活动和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补助。2.对“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3.对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单位。2.活动应以创业者、投资人、创业导师、双创载体为主要参加对象,着力于推动创新创业资源交流共享,促进创新创业要素优化配置,宣传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创业者、投资机构向成都集聚。3.申报的“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在举办前已在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备案,并获得“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品牌授权;申报的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在举办前已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方案。4.活动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举办。申报材料1.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活动总结(参会嘉宾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媒体报道证明、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等材料)。(必备材料)(2)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报告及佐证材料。(必备材料)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业务处室: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
2月1日 下午 3:08
其他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资助对象在
2022年8月15日
其他

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申报指南

科普主题鲜明,科普设施及内容丰富,展示手段先进多样,科普体验及互动性强,科普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消防标准,保障措施完备,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4.
2022年8月15日
其他

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指南

类活动分为重点活动和一般活动,主要包括:(1)在蓉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2)聚焦重点产业链举办的、对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B
2022年8月15日
其他

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申报指南

名专业人员跟踪、服务。(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2年8月15日
其他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科研信用记录良好。2.承担项目应为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含子课题),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且项目在执行期限内;之前已获得过配套资助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后续经费配套。3.应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批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一年内提出申请。申报材料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3)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4)中央拨付资金账款凭证(如银行进账单)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政策咨询业务处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28-61881725
2021年11月3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科普基地建设及科普创作资助申报指南

科普基地建设资助(一)资助对象指具备开展科普活动资源条件的在蓉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单位,以有形的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对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经命名后向社会公众开放或依托一定数量的传播载体开展科普宣传和活动,具有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包括,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以下简称“创新屋”)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以下简称“实践站”)。(二)资助标准对符合科普基地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三)申报要求1.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科普基地建设单位注册地和科普基地所在地应在同一区(市)县。2.科普主题鲜明,科普设施及内容丰富,展示手段先进多样,科普体验及互动性强,科普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消防标准,保障措施完备,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3.重视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有科普工作计划(规划),有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4.科普基地建设申报条件(1)场馆类科普基地: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和活动场所,科普设施能够满足向公众开放的需要,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展厅和活动场所面积一般应达到500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创新产品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新产品(一)重点支持方向围绕政务、公安、医疗、电力、交通、金融、城管、园区、气象、教育等应用场景,重点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实现产业化的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开发的行业应用软件和专用软件。重要提示: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行业应用软件和专用软件”。(二)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给予20万元资助。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0个项目。(三)申报要求1.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对符合条件由创新层调整进入精选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三)申报要求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四)申报材料1.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一)乡村振兴领域支持开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林竹的新材料、新品种及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和技术体系构建;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保鲜贮藏与冷链物流的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支持智能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推动智慧农业助力传统农业;支持开展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川西林盘修复保护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二)公园城市领域围绕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科技需求,支持噪声污染治理、油烟污染处理、高空焊烟处理、扬尘治理、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市政污泥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态修复方面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智能安防、天然林保护、立体绿化、智能建造、密码保护、智慧养老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支持数字音乐、数字旅游、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电子竞技、4K及以上超高清视频转化与制作、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新媒体内容自动分类统计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支持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工业节能、低(零)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电子元器件制造VOCs监测与治理、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碳捕捉与封存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4.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5.乡村振兴领域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我市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我市科技特派员名单参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43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0〕4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140个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1〕6号)。申报材料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2)2020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3)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业务处室: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联系电话乡村振兴领域:028-61881734公园城市领域:028-61881741碳达峰碳中和领域:028-61881741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指南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部委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包括以下几类:1.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3.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为在蓉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且为平台第一依托建设单位;2.配套资助申请须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后一年内提出;3.近三年在同一细分领域获批建设多类国家级平台的,不重复支持;对已获其他市级部门配套资助过的同一平台,不重复支持。申报材料1.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引导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研发平台。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在蓉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取得有效登记编号的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2.依托单位具备固定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具有相应的科技人员队伍;3.依托单位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有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归属、资金投入方式等实质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在3年(含)以上;4.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科技投入能力,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5.平台名称统一为“XX(企业简称)—XX(高校院所简称)产学研联合实验室”;6.已认定为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企业不重复支持。申报材料1.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申请书;2.附件材料:(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依托单位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有效登记编号的证明材料;(3)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依托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以及具体合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主要技术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6)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7)其他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项目立项文件等)(据实提供)。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依托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成果熟化和工程化,并为行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的研发平台。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行业中综合实力强、技术研发水平一流的在蓉高新技术企业,应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2.该中心为企业内部独立的研发部门(机构)或与外单位合建,有健全的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有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和科研管理的人员;3.具备工艺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艺试验任务的能力;4.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5.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含)以上;拥有所在行业领域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标准化建设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6.平台名称为“成都XX(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已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同一细分领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申报材料1.成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书;2.附件材料:(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依托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3)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5)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6)依托单位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文件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7)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围绕产业功能区及高品质科创空间主动布局,针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急需的服务需求,鼓励联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引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渠道,为企业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的功能性平台。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近三个年度平台建设投入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平台建设投入范围包括: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数据库、试验材料等购置,仪器设备维修、数据库更新,弥补必要的创新服务运行成本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2.平台应在产业功能区内,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3.平台运营一年及以上,在本服务领域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服务特色鲜明,重点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共享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产业技术服务,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专业数据服务;4.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支撑平台运行的专业人才队伍;5.线下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拥有服务资源网络体系;6.平台对外服务率达80%以上,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数应达平台服务客户总数50%以上,且服务对象为非关联企业;7.平台名称为“成都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XX领域)”。申报材料1.成都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申请书;2.附件材料:(1)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建设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平台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文件;(4)平台上一年度服务项目、服务科技型企业清单;(5)建设单位近三年建设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政策咨询业务处室: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028-61881725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菁蓉汇1+3”—主体活动、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以及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资助标准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采取活动举办后予以补助的支持方式。对“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主体活动和创享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菁蓉汇·校企双进”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按照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次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新创业活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活动承办单位。2.活动应以创业者、投资人、创业导师、双创载体为主要参加对象,着力于推动创新创业资源交流共享,促进创新创业要素优化配置,宣传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创业者、投资机构向成都集聚。3.申报的“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在举办前已在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备案,并获得“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活动品牌授权;申报的其他市场化双创重点活动在举办前已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方案。4.活动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举办。申报材料1.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活动总结;(2)《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报告》;(3)参会嘉宾、项目路演企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活动参加人员的参会证明;(4)媒体报道活动的证明;(5)活动现场照片;(6)除创享会、训练营外,提供已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材料(如路演团队项目获得天使资金的证明文件及银行转账记录等);(7)设置嘉宾演讲环节的活动,提供演讲嘉宾的演讲PPT。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政策咨询业务处室:市科技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联系电话:028-61887292
2021年11月3日
其他

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补助申报指南

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2)2020年度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孵化器和新纳入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批复文件。(四)本地运营载体运营服务补助1.
2021年7月12日
其他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市软科学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成都科技、经济、社会和民生重大需求,立足实践,面向决策开展研究。一征集范围和项目要求(一)主题项目本类项目申报,课题名称、主要方向须与命题相一致,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点击小标题展开详情☞方向一:成都科技创新战略设计研究目标: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从发展战略、目标定位、主要路径、战略力量、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深入分析成都创新发展现状、国际竞争态势,提出提升改进的实施路径、突破点位及对策建议。研究题目:1.成都建设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和主要路径研究2.
2021年7月12日
其他

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已获得“成都市蓉城社区创新屋”命名的单位。资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申报条件1.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科普能力培训交流活动,按时报送科普工作计划、总结、信息。2.
2021年4月6日
其他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类别及额度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资助资助范围:2018年1月1日后获得由国家部委(含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国内知名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申请人为获奖者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获奖项目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方向领域。资助额度:经审核,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获得由国家部委(含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国内知名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金奖)的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给予获得由国家部委(含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国内知名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银、铜奖),或由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金奖)的项目一次性15万元经费资助;给予获得由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银、铜奖)的项目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奖励,按获得奖项的最高资助额度进行资助,不重复资助。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资助范围: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从事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资助额度:经审核,采用后补助方式,对攻读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的企业在职科技人员,按50%比例给予规定学制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申报要求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资助申报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1.
2021年4月6日
其他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前沿新兴领域量子科技:50比特以上量子计算精密测控关键技术,包括大规模阵列精确同步控制技术、低相噪载频调制技术、高精度量子操控技术、高速自动化量子比特测试和流程化控制技术的攻关研究,研发测控系统样机并在量子计算物理系统上开展应用。Mbps级高速连续变量量子密钥分发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高速本地本振连续变量量子密钥分发系统并在传统保密通信系统中开展应用。(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卫星互联网增强型卫星便携站、特种卫星通讯系统等卫星通信产品研发;卫星互联网在无人机、无人驾驶、国土监测、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应用技术开发。北斗高精度定位芯片研发;基于北斗CORS网的高精度地图定位在线实时数据处理系统研制。卫星遥感数据分析及应用系统研制,多模态卫星遥感快速处理与信息融合技术,在城市规划实施监督、粮食安全、应急救灾等复杂场景下的自动解译与变化检测相关技术研发。(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边缘计算:用于边缘计算的芯片研发。以中心云和边缘云架构的边缘计算一体化设备及系统研发。基于自主可控架构的边缘计算中心设备及系统研发。以国产智能计算芯片为基础平台的多场景、轻量级、具备高精准度算法能力的人工智能分析专用边缘计算设备。(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5G:适用于5G智能终端并满足高频、高集成、低延迟特点的通信模组、射频模块、关键器件等。5G用户终端设备(CPE)。基于5G的低功耗窄带物联网芯片及国产IP产品。多模态网络与通信芯片及模组。基于光通信的多材质薄膜电路。面向带宽100G以上光通信的低功耗、小尺寸光调制驱动器、光放大器、化合物半导体激光器。面向行业应用的5G身份增强认证产品,物联网轻量化低功耗安全芯片或模组。(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工业互联网:基于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设备、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集成应用和二次开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工业互联网通信和计算设备、工业控制软件、工业数据库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产品研制,工业网络、工业软件、控制系统融合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全景数据采集分析、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多方技术研发。(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车载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智能感知产品,研发车载智能信息处理,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展景区无人驾驶低速观光车、园区无人驾驶物流车的人—车—地—后台的场景示范。(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1项以上,产品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稳链补链领域集成电路及化合物半导体: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进口替代的存储芯片(DRAM/Flash)、移动处理器芯片、逻辑芯片(FPGA/CPLD)、高耐压大功率半导体器件芯片(IGBT等)、超宽带双通道功率模块、具备AI计算能力的智能终端芯片组。碳化硅、砷化镓、氮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制备及应用。(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突破关键技术2-4项,申请专利1-2项,形成重点产品1个以上,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端软件:适配国产CPU、国产PLC、操作系统等,通过工信部直属事业单位的源代码溯源评估的云操作系统、行业专用软件;适配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和存储设备的PB级超大规模数据库、网络优化系统。研发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突破关键技术2-4项;每个项目申请专利1-2项或完成软著2-3项,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高精度传感器与高精度伺服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传感器芯片(CMOS/CCD)、高分辨率车载摄像头、高清宽动态摄像机。大流量、高精度、宽速度、稳定性高的高精度伺服系统,高精度同步伺服运动电气控制系统等。(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突破关键技术2-3项;每个项目申请专利1-2项或完成软著2-3项,形成重点产品1项,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精密减速器:实现高端智能装备超精密传动,在机器人、数控机床、航空航天的高端智能装备等领域对关键零部件实现自主可控。(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突破关键技术2-3项;每个项目申请专利1-2项,形成重点产品1项,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生物创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相关发明专利)或创新作用机制的1类新药,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的创新药,厌氧微生物等新型微生物制剂和多联多价疫苗研发。完成临床前药学、安全性评价等研究或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需提供详实研究数据支撑材料。(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启动临床研究并完成临床试验阶段性研究内容,或完成临床试验研究申报上市。化学创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相关发明专利)或创新作用机制的1类新药,用于治疗实体瘤和血液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及肺损伤等创新药的研发。完成临床前药学、安全性评价等研究或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需提供详实研究数据支撑材料。(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启动临床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完成临床试验研究申报上市。医疗器械与生物医学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点的II、III类医疗器械产品,新一代基因测序仪、微创手术机器人、取栓支架等产品,项目已完成产品设计及样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学材料,心脏瓣膜、生物活性涂层等,项目已完成基础研发或生产开发。(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申请专利1-2项;医疗器械产品完成临床阶段性试验或申报注册,材料类研究完成生物安全性评价要求。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执行期不超过2年。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2.申报单位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成果积累和自主知识产权。3.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实施条件和经费保障,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4.
2021年4月6日
其他

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公园城市领域本领域重点支持以下9个方向,实行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每个方向拟支持1个项目:1.居民楼生活油烟集中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2.建设工地大气污染精准监测和深度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3.“大运村”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4.公园城市特色植物景观构建支撑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5.公园城市立体绿化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6.森林地图与虚拟仿真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7.成都市沱江流域支流生态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8.城市级智慧停车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9.基于可靠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影视动漫版权确权存证及交易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乡村振兴领域本领域重点支持以下8个方向,实行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每个方向拟支持1个项目:1.绿色优质高产高抗水稻新品种选育研究及应用示范2.基于数字技术的水稻全生育期高效生产研究及应用示范3.粮食作物新品种培育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研究及应用示范4.生态循环种养技术集成创新研究及应用示范5.“天府油菜”品种培育和全产业链研究及应用示范6.特色食用木本油料产业化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7.成都地区大蒜提质增效关键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8.天府农博园城乡数字化综合服务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人口健康领域在本领域指南编制过程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探索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揭榜挂帅”机制,会同卫健部门面向医疗机构征集需求,凝练重点,形成8个方向的示范需求榜单,实行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每个方向拟支持1个项目:1.
2021年4月6日
其他

技术交易资助申报指南

对技术交易中介方,按最高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技术转移(交易)机构资助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1.
2021年4月6日
其他

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部委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包括以下几类:1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3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蓉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且为平台第一依托建设单位;2配套资助申请须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后一年内提出;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蓉城社区创新屋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以社区街道(乡、镇)为主体,建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社区科普场所。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当年新申报并且符合建设资助条件的社区,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01场馆类科普基地指通过在蓉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建筑物及附属物作为科普展示场地,以有形的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对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经命名后向社会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主要包括:(1)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社会力量兴办的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场所;(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设施、实验室、生产现场、园区等;(3)建在天府绿道、锦城绿道及其它绿道上的场馆、设施、园区等。02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指不以有形的科普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开展科普的单位以及开展的科普活动、科普作品等。主要包括:(1)利用传播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的传播媒体、科普网站、科普报刊、创作基地、科学传播培训基地等;(2)从事用于科普产品(展品、展项)、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活动等组织或机构。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符合科普基地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场馆类20万元,非场馆类10万元。申报要求1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愿意将科普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2科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3场馆类科普基地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和活动场所,能够满足向公众开放的需要,有科普展示馆、科普画廊、科普演示设备和模型等,科普展厅和活动场所面积一般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非场馆类科普基地与科普工作有关的办公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具有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产品、作品、栏目、版面及其他传播载体等科普资源及线下面向公众科普活动不少于2项。4重视科普工作,有科普工作计划(规划),有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5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设施,保障措施完备。申报材料1.成都市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2)科普展教场所、科普资源的图片、文字介绍;(3)已获得有关部门科教基地命名的证明文件或图片(据实提供);(4)科普基地有关管理及安全制度等。政策咨询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类别01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在蓉或国(境)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包括:1.近三年来,国(境)外知名外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全球科技领袖企业100强等)、国(境)外全球TOP100高校和国(境)外独立科研院所等,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2.近三年来,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分两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0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与国(境)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在我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立项的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给予项目实际研发经费联合投入3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经评审立项的一般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03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资助对象:在开展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园区等引才引智载体。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得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批准命名的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04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1.新获得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中外合作项目;3.经科技部批准,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外合作项目,给予国家资助金额10%、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给予国家实际到位资金15%、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05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举办的A类和B类国际科技合作活动,其中:A类活动分为重点活动和一般活动,主要包括:(1)在蓉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2)产业功能区举办的、对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B类活动是指企事业单位参加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组织赴国(境)外开展的培训、项目路演、大赛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资助标准:A类活动根据活动绩效择优进行后补助,对重点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一般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2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B类活动按照每人每次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1万元资助。申报要求(一)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1.实际投资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50%;2.研发机构总人数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先进的实验设备等研发条件,拥有核心技术;4.研发项目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5.优先支持研发成果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转移转化的机构。(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创业活动的青年大学生团队(含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2.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疫情期间由科技部批复承担的国家新冠肺炎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申报条件1承担国家新冠肺炎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承担单位;承担其它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科研信用记录良好。2承担项目应为2020年4月30日(含)之后由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且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2020年4月30日之前已进行过配套资助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后续经费配套。3应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批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一年内提出申请。申报材料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3)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4)中央拨付资金账款凭证(如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政策咨询业务处室: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1881724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乡村振兴科技行动(都市现代农业领域)支持开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林竹的新品种、新材料研发和农林新品种、新材料的配套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和技术体系构建;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冷链物流等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以大数据、信息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推动智慧农业助力传统农业;支持开展生态种养、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川西林盘修复保护等生态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公园城市科技行动(社会发展领域)围绕成都建设公园城市科技需求,支持VOC治理、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塑料污染治理、湿地保护、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支持智能安防、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密码保护、智能交通、绿道建设领域的技术研究,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支持电子竞技、影视制作、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技术研究,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人口与健康领域围绕“健康成都行动”的要求,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聚焦前沿技术在临床医疗技术中的需求,支持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新型临床诊疗技术的攻关,支持疾病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传染病防控、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推动公共卫生领域的技术创新。(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2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4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5优先支持在国家和省、市级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优胜或已获创投机构投资的申报项目。申报材料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2)2019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3)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4)获得创投机构投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银行进账单等)(据实提供);(5)获得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据实提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联系电话:61881734(乡村振兴科技行动)61881741(公园城市科技行动、人口与健康)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类别(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申报对象: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全职的科技人员,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申报方式:申报人为上述范围人员,申报单位为申报人在蓉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二)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申报对象: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全职的科技人员。申报方式:申报人为在企业全职、兼职的上述范围人员,申报单位为申报人服务的在蓉科技型企业。资助标准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按创业类、创新服务类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申报要求(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1.申报对象在成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2.申报对象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3.申报对象申报项目前,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3年;4.主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申报对象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优先支持完成知识产权分割确权的项目。申报项目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5.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创办企业的证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6.申报对象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7.每个企业仅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已入选我市相关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人员不得以同一项目、同一企业重复申报。
2020年12月16日
其他

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之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类别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1.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申报范围: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申报范围: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二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范围:2017年1月1日后获得由国家部委(含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国内知名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申请人为获奖者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获奖项目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方向领域。三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申报范围: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从事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资助额度(一)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按创业类、创新服务类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二)经审核,采用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荣获国家部委一等奖(金奖)的项目20万元经费资助,荣获国家部委二、三等奖(银奖、铜奖)和省、市大赛一等奖的项目15万元经费资助,荣获省、市大赛二、三等奖的项目10万元经费资助;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奖励,按最高资助额度给予支持。(三)经审核,对攻读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的企业在职科技人员,按50%比例给予规定学制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申报要求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1.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需满足下列条件:(1)申报对象在成都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2)申报对象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3)申报对象申报项目前,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3年;(4)主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申请人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优先支持完成知识产权分割确权的项目。申报项目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5)国内高校院所申报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创办企业的授权。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要提供其全职工作的相关证明;(6)申报对象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7)申报对象依托创办的企业进行申报。每个企业仅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已入选我市相关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人员不得以同一项目、同一企业重复申报。
2020年5月14日
其他

创新环境提升计划之技术交易资助申报指南

新设立技术交易机构资助(1)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扫描件;②相关获批文件或证书、协议扫描件;③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情况总结(含典型案例)。2.
2020年5月14日
其他

成果转化引导计划之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范围2020年1月1日—3月30日期间,科技型企业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所发生融资事项。疫情期间是指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至申报截止日。资助类别及标准一天使投资补助: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3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疫情期间获得天使投资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补贴。二债权融资补助1.信用评级补助: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2.
2020年5月14日
其他

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之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部委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包括以下几类:1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3科技部会同有关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其它国家级创新平台。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蓉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且为平台第一依托建设单位;2配套资助申请须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后一年内提出;3近三年在同一细分领域获批建设多类国家级平台的,不重复支持;对已获其他市级部门配套资助过的同一平台,不重复支持。申报材料1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2)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政策咨询业务处室: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1881724
2020年5月14日
其他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及标准(一)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对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疫情期间由科技部批复承担的国家新冠肺炎应急科研攻关项目。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注:疫情期间是指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至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二)国家科技奖励资助对象: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人员。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申报条件(一)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1.承担国家新冠肺炎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承担单位;承担其它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科研信用记录良好。2.承担项目应为2019年7月26日(含)之后由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且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2019年7月26日之前已进行首次配套资助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后续经费配套。3.应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批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一年内提出申请。
2020年3月25日
其他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软科学研究结合成都科技、经济、社会和民生重大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实践,面向决策开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的研究。支持方向、标准及组织实施本指南项目(课题)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原则,实行公开择优、前补助支持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01重点项目根据以下命题确定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要根据研究项目所涉领域的行政决策需求,突出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拟立项项目可能会被要求提前提交研究报告并形成3000字以决策建议报告,相关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1.
2020年3月25日
其他

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 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在已获“成都市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命名,且2019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中遴选。资助标准根据2019年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经综合评价,对优秀科普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优秀蓉城社区创新屋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申报要求1.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命名,并通过复核。2.有健全的科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科普工作规划,有对外开放、人员管理、活动档案、应急安全等制度,按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科普资讯,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学习交流活动。3.有稳定的科普活动经费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4.科普活动设施完善,科普活动资源丰富,科普主题突出,科普能力进一步提升。5.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1)充分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广告、现代媒体以及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等方式开展对外开放推介活动。科技馆、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全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参观体验的科普基地,全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50天,接待参观团队不少于30个,或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收费的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有组织的单位和街道(社区)居民参观团队实行免费开放或价格优惠。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全年举办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蓉城社区创新屋全年面向社区居民开放不低于200天。(2)积极主动开展科普互动活动。科普基地全年组织开展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或与学校、企业、街道(社区)等联合开展科普宣传、讲座、论坛等互动活动不少于6次;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普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剧汇演、创新蓉城科普一日游等重大科普活动。蓉城社区创新屋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活动,在社区居民休息日、节假日及全国科普月、科技周、科普日等期间积极举办系列科普主题、社区“双创”活动,全年不低于10次。(3)开展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对全市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申报材料1.成都市科普基地活动资助申报书(或成都市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申报书);2.附件材料:(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2)进学校、进社区及开展互动活动等总结(附活动简报、图片、签到表等材料);(3)制作的科普产品(列表并附相关图片、视频、宣传资料等);(4)增加的科普资源名称、数量及介绍(列表并附简介及图片);(5)收费的科普基地对外公布的门票优惠文件和政策复印件。上述(1)-(5)项材料提供时间为2019年1月—12月)。政策咨询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2020年3月25日
其他

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及标准(一)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在蓉或国(境)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包括:1.近三年来,国(境)外知名外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全球科技领袖企业100强等)、国(境)外全球TOP100高校和国(境)外独立科研院所等,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2.近三年来,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分两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与国(境)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在我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立项的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给予项目实际研发经费联合投入3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经评审立项的一般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三)市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与国(境)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在我市建设的引才引智示范基地。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获得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批准命名的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四)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1.新获得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中外合作项目;3.经科技部批准,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资助标准: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2019年5月22日至9月19日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2019年9月20日(含)后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配套资助;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外合作项目,给予国家资助金额10%、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牵头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给予国家实际到位资金15%、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五)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资助对象: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举办的A类和B类国际科技合作活动,其中:A类活动分为重点活动和一般活动,主要包括:(1)在蓉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2)产业功能区举办的、对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B类活动是指企事业单位参加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组织赴国(境)外开展的培训、项目路演、大赛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资助标准:A类活动根据活动绩效择优进行后补助,对重点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一般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2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B类活动按照每人每次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1万元资助。申报要求(一)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1.实际投资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50%;2.研发机构总人数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先进的实验设备等研发条件,拥有核心技术;4.研发项目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2020年3月25日
其他

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补贴申报指南

资助对象及标准对综合评价优秀的已建市级或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补贴经费。支持在疫情期间(2020年2月—4月)对入孵企业(团队)实施房租、服务费减免的创新创业载体,将减免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产业功能区内的市级或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二)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三)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四)同一运营机构运营多家创新创业载体的,只能将其中一家载体作为已建载体经费补贴申报对象。(五)新建的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当年不能申请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补贴经费。申报材料(一)已建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1.
2020年3月25日
其他

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01公园城市科技行动领域本领域重点支持以下14个方向,实行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每个方向拟支持1个项目:1.专用新能源吸霾车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成都市近地面大气污染现状,研究以新能源为动力的专用吸霾车,搭载雾霾吸附及处理设备,实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清除近地面大气中的PM2.5及以上颗粒物。除霾设备每小时净化空气2万立方米以上,净化后排放到大气中的空气的PM2.5含量符合相关标准,吸霾车符合专用车辆上路要求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2.可降解抑尘剂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成都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以海藻为原材料研发可降解生物基膜抑尘剂,抑尘剂具备防浸蚀、抗碾压、吸湿保湿、无毒可降解等特性,通过加水后进行喷洒,可实现扬尘的高效沉降、尘土的有效固定,对PM2.5、PM10的抑尘效率达到95%以上。3.臭氧生成前体物敏感性和机制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典型臭氧污染区域,研发搭建可移动烟雾箱实验模拟系统,实现实际环境空气及多种可控环境条件下的臭氧生成转化模拟实验;结合外场观测和模拟实验,评估臭氧生成潜势,提取主控因子,明确主要反应过程及机制,解析臭氧污染来源与成因,识别关键可控要素;形成重点区域臭氧污染解决方案并开展防控应用示范。4.多尺度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成都市特殊地理气象条件,研究大气污染成因及大气污染与气象过程之间的响应机制,建立气象与空气质量模型的指标优化、评估方法,从不同时间尺度和空间尺度,构建基于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多尺度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并开展应用示范。5.城市污染水体治理技术集成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成都市建设公园城市水体污染防治科技需求,对城市水体污染成因、特点及演进规律进行分析,在筛选评估现有相关技术的基础上,开展污染水体泥-水原位协同技术、岸带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阻控技术、水生态调养技术等集成创新研究并进行应用示范。6.下沉式再生水系统支撑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下沉式再生水系统建设科技需求,开展高品质再生水低耗高效处理技术、水源热泵能量回收循环技术、高效一体式复合生物除臭技术等支撑技术研究,搭建再生水厂智能化管理平台,构建水生态资源循环综合体,实现城市污水低成本、高效率转化为可用水资源。7.锦城公园土壤修复、地力激活及肥力提升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在锦城公园选择示范区域,针对其表层土壤特别是基本农田环境质量和地力现状,检测分析土壤机械组成、有机质含量、肥力特性,对土地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风险进行评价,应用有机肥改良、土壤调理等技术进行治理,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解决方案。8.锦城公园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新技术集成创新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在锦城公园选择示范区域,针对其基本农田现状及种植要求,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新模式等集成创新研究及应用示范;基于农业区块链和CNG农业链,打造集中连片应用场景,恢复农田肌理景观,培育品牌农产品。9.“百个公园”示范工程建设技术支撑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围绕成都市“百个公园”示范工程建设,根据服务人群、公园主题,选择一个具有成都特色的公园进行支撑技术研究。按照低碳环保要求,对选择公园的土壤、生物多样性进行技术研究;按照突出主题、适地适树、体现多样性原则,对植物选择和配置方式进行技术研究;应用新优植物品种、新植物培育方法、新场景营造手法,打造彰显成都特色的主题公园。10.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景观精准提升及苗景化营建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根据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科技需求,开展乡土树种与特色景观植物选育,引进景观提升优良树种和色叶、观花、香化植物,应用植物配置、植物栽植新技术及营造林新模式,研究生态修复、景观精准提升关键技术,制定景观精准提升及苗景化营建实施方案并进行应用示范。11.农村用低成本智能燃气表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的特点,以NB-IoT低功耗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研究开发新一代智能物联网燃气表和智慧燃气管理平台,结合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建立计量终端安全感知和燃气风险管控体系,实现智能终端数据采集、监控、预防、应急处置等功能,并开展应用示范。12.植被环境创建与渲染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研究及示范内容:针对CG制作中大体量的自然环境表现需求,研究开发包含在线渲染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