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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规来了!出行、买房、消费将发生这些变化...
进入7月
一批新规开始实施
与买房、出行、消费、医保有关
每一条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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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明确广东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
《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两个条件者,可享受退休待遇:
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全省逐步统一,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二是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从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五千元的罚款。
新修的《实施办法》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为其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施行
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铁路局 公安部关于发布铁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公告》(国铁运输监〔2015〕3号)同时废止。
《目录》明确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等十类物品,并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作出规定。
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该法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同时,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等八种凭证免征印花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扩大 新增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7月21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完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二是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全部经常项下;三是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四是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自2022年7月1日起出厂的淋浴器、净水机产品必须加施水效标识
《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覆盖的产品范围是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水供水管路末端,公称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4℃—90℃条件下的盥洗室(洗手间、浴室)、淋浴房等卫生设施上使用的淋浴器(含花洒或花洒组合)。
淋浴器水效标识标注的主要信息包括生产者、产品规格型号、水效等级、流量等内容。《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覆盖的产品范围是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反渗透膜或纳滤膜作为主要净化元件,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小型净水机。
净水机水效标识标注的主要信息包括生产者、产品规格型号、水效等级、净水产水率、额定总净水量等。自2022年7月1日起出厂的淋浴器、净水机产品必须加施水效标识,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
《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编号为JGJ/T496-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行业标准《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246-2012)同时废止。
制定此标准为了规范和统一房屋建筑编码及其基本属性,提供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基础。标准明确建筑码、基本属性采集、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应用,不适用于构筑物。
对载客类、载货类等通用航空活动安检、运输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布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了对通用航空器运营人安保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运营人对通航安保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二是要求运营人制定安保方案并及时修订、妥善保存,并要有安保机构或安保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安保责任;三是要求运营人加强人员管理,对相关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安保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四是要求运营人采取有效安保措施确保航空器安全;五是考虑到载客类、载货类等通用航空活动事关公众安全,对其安全检查、人员或物品的运输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实施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从市场参与者、履约保障品、主协议等方面完善债券借贷制度,包括支持市场参与者规范开展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等,提高债券借贷交易效率和灵活性。同时,为加强风险防范,《办法》明确了大额借贷报告及披露、风险监测、自律管理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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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综合自中国政府网
编辑:罗欢欢审核:蔡颜颜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看梅州最热新闻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