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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人民救救我!空等半年遭遇房东背信弃义,害得我们无家可归

2017-04-24 化龙巷

周一一大早,小编就愤愤不平

起因就是网友“扎根常州好难”

发帖讲述亲身经历的这件事

事情比较复杂,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我去年10月签订中介合同购买一套二手房,到3月已经进行了网签手续,贷款是3月放下来的,这个月我就要还贷款了,但是房东突然跟我们说不愿意配合我们做过户手续。

双方签字的网签合同


资金监管凭证


放贷短信


目前现状

二手房网签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网签成立,我的贷款也是3月份下放的,就只差签字过户了。


至于为什么拖了半年,不是我的问题,是房东家自己要办理公证手续,出售不动产。

房东家情况:一家4口每个人名下都有房子(他们家卖给我们的两梯三户的其中一户,其他两户都是他们家的,我家买的是毛坯的一户),他丈母娘透露家里还有别墅,他们并不缺钱,也不缺房,但偏偏就是因为房价上涨,觉得人财两空(房东家卖掉房子是给老丈人看病的,可在我们网签手续贷款手续完成之后,老丈人却因病去世),不愿意继续售卖房屋。

我家情况:卖掉自己的自住房,想换一套3房2卫的房子,目前房子拿不到,我们一家五口人还要租房住,冬天冷,夏天热,就盼买了房子装修入住的,而且我们这个月就开始还贷款的了,问题是房子还拿不到!


现在中介、朋友、同事都建议我走法律程序

但具体我们并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决,

因为这中间的曲折真的太多了。


事件前情


2016年8月,我们开始了自己的换房计划,毕竟觉得房价要涨自己可能就再也买不起房了,所以想趁着这个机会换一下大房子,在公婆的支持之下我们卖掉了自己的80几㎡自住房,还清了剩余的房贷,剩下了一部分可以付首付再继续买个新房。


本来盯着买新盘的,结果认筹之后开盘等太久,9月的中秋节我们就开始看二手房,终于在2016年9月底看上了一套3房2厅2卫的房子,大概是120多㎡,我们家里5口人,没有两个卫生间不行,正好公婆与我们都满意,于是2016年10月1日,去中介总部签订了购房合同,因为我们当时卖房的款项还没有到账,所以就只付了2万的定金,在现在看来这个定金确实是太少了,因为想到房东的房子是无贷款的,近期就能过户了,于是就没多想。


房东当时也透露,家里房本上面有4个人的名字,丈人、丈母娘、夫人和自己,中介就问他们都同意卖房不,房东说,都是同意的,而且我们看房的时候是房东的丈母娘给开的门,说自家老头子身体不好,留那么多房子也没用,于是卖掉一套给老头子继续看病治疗。(当时主观意愿是愿意卖房)


他们家老头子的情况就是中风了,没有什么意识,无法表达自己,当时中介、房东以及我们三方都认为,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老人家生病没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让房东丈母娘去签字就可以过户,所以在之中介合同中约定2016年11月10日之前,房东需要协助我们办理贷款、资金监管等一些手续,给公证手续留足了时间。


但没想到房东在问清了流程之后,发现这个手续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考虑到房子我们也满意,房东那边也是卖房给丈人继续用药治病的,我们就没有多疑,在10月17日房东跟我确定了手续,而我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回复是需要法院的判决,证明这个老人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再进行公证,让房东的丈母娘代签售卖不动产,法院预计时间是2-3个月,公证可能要15个工作日,想着可能年底之前就能买到房子装修了,于是我们也认可了这套手续,房东就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这期间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问一下进展情况,等的焦心的时候我想过放弃去买其他的房子,但是考虑到房东也信守承诺的办理手续,我们如果违约,相当于让人家白白浪费了时间和金钱,况且我们还要赔偿房东的损失以及中介费,我们本来换房的钱就紧张,再浪费这些钱就不值得了,所以只能等待。


从2016年10月一直等到2017年2月房子终于可以买了,但是中途却有了变故。


事情进展一:办理途中生变故


2017年2月25日,终于等到了房东的回音,说所有手续已经办理成功可以过户,于是我们就通知了当初签合同的中介,中介就帮我们安排了公司的过户经理,过户经理几次联系房东,他们家里都说没有空,于是我们在担心中又等到了2017年3月10日,下午我们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网签手续与贷款,我们也觉得遇到了诚信的房东,让我们的换房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房东2月27日发短信给我问我们办理进度如何,是否能尽快签字过户,由于银行刚刚联系过我们说几日之内就能放款,我就说时间快了,就在这几天。谁知道30号我的贷款放下来了,房东也联系我说他的老丈人(产权共有人之一)因病去世,之前的手续可能没用了,没办法过户了,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但毕竟耗了这么久的时间,我们肯定还是想买到这套房子的,于是我就询问了中介和律师,他们的回复是,有代签手续可以去窗口问一问,如果房东诚心卖房可以让他配合你们签字过户的。我们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问房东这样可以办理么。得到的回复是否定的,他们不愿意去签字,说这套流程不合理不合法。

律师的结论是,继承人都在房本上,而且之前也有了法院的判决与公证书,也不算是不合法,至少老人去世,作为配偶和子女是有权处置遗产的,到了房东这边他就一口咬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说要去办继承,但又没有说做完继承还按照之前约定的价格卖给我,也没有说做完继承还会继续履行合同,卖与不卖其实就是他一念之间的事了。

事情进展二:房东回复房子不卖了


就这样我们又耗了几天,中介回复说房东不愿意去签字,要我们取消网签,一开始还说他要去做一下继承,必须让我们取消贷款与网签。后来我再三询问中介,中介说房东不愿意把房子卖给我了,按照中介三方协议的约定愿意赔偿我2万块钱,中介费由他承担。

当然我是心灰意冷的,想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让中介约了房东去总公司谈一谈,在这之前我们也让中介帮我们问了一下房管局和银行的人,贷款是需要还清才能撤销网签的,我们手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还贷款,当时正好还碰上3月30日与4月8日政策的两次修改,我不知道我的公积金贷款取消之后会不会变成二次贷款,额度与首付会不会发生变化,很有可能我们还清贷款取消网签就丧失买房资格了。

事情进展三:中介、房东、我们三方协谈


后来4月11日,中介约了房东,我们进行了三方协商,之前有朋友也跟我讲过,让我有心理准备,这家人肯定是不愿意卖的,让我们走法律程序,但是我们觉得买了他家的房子,那一层两梯三户,全是他家的,他们住了两户,这户毛坯的出售,怕以后做了邻居尴尬,所以才想协商解决。那次协商房东表示,因为老丈人已经死亡,丈母娘觉得房子没必要再卖了,而且房价涨了这么多,之前签合同的价格过了这么长时间等于是亏着卖了,自己就等于说是人财两空了,不愿意再继续卖了,让他来赔钱给我们。

可我们现在是进退两难,撤销网签、贷款等一系列手续,对我们来说很不利,贷款记录是否会形成,下次贷款是否就困难了,要知道这已经是我们第二次进行商业贷款了,我们很珍惜自己的贷款机会,如果不取消网签,房子也买不成,还要为了不是自己的房子还贷款!中介的意思就是我们贷款也到监管账户了,首付款也在监管账户,等于说基本款净了,想让房东配合交房,谁知道他还是坚持说,你们能取消网签就取消吧,反正现在也没办法签字过户。

这次三方协商有几个关键点,整理如下

1、房价上涨,丈夫又去世了,感觉人财两空,房东丈母娘拒绝再进行下去。

2、房东个人认为,人死了就不能用之前的代签手续,这样是不合法的。

3、房东明确表示,就算是走继承,也要他丈母娘配合的,丈母娘不配合,等于我们还是买不了这套房子。

4、中介提出可以拿着代签手续去窗口询问一下试试。

结论就是因为我们贷款已经放下来了,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中介让房东去做做丈母娘的工作,我们就继续用代签手续去窗口询问一下能不能办成。


协商之后让我们觉得这个房东还算是明白事理的,

大家可以有事好商量,

但我们真的低估了金钱的力量。


事件进展四: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4月18日,距离我们贷款放下来已经有19天了,他们家同意一起去窗口,房东深知如果他们不讲话,窗口就默认代签手续有效了,于是在中介填表的时候,他就大声讲,产权人xxx已经死亡了,窗口正在办理的手续也就暂停了,告诉我们这房子要继承之后重新办理买卖手续。


当天中介也询问了房东丈母娘的意思,因为之前一直只跟房东一人沟通,没有跟他丈母娘接触过,房东丈母娘明确回复说,房价上涨这么多,房子不愿意卖了。


当天房东本人跟我说了这样的话,我记忆犹新

1、我承认这个合同有效,但是这个合同没办法履行下去了。


2、中介告诉我们,唯一的路就是起诉,房东回复我说,你们要起诉也是起诉房管局的窗口,是他们不给办理的。


我们是这样想的,如果撤销现有的网签,按照他们现在这个态度一定是不卖的(中介也是这么说的,结局一定是不卖的),等于我们白白等待了半年,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白白浪费了一次的贷款机会。提前还贷的钱我们也凑不出来,而且还需要付给银行一定的违约金,我们一个普通的家庭,不止房子买不到,还要牺牲这么多,我们实在是损失太大了。


之前我们也跟房东沟通过,由于我们是卖了房子换房的,目前一家人还只能租房住,而房东家四口人,每个人名下都还有其他的房子,看房的时候他丈母娘也透露,自家还有别墅,可以说是家底殷实不缺房住,希望他们能够看在我们买房不易的份上,把房子继续卖给我们,可惜沟通未果,朋友建议我们只能走到诉讼这一步。


热心网友帮忙支招

@小瑟:这个么明显就是房东看家里人死了,房价也涨上去了就不想卖了哇,真是天真!网签手续都过了,贷款都在还了,现在说房子不卖,脑子里有坑啊!国家政策是你说不卖就不卖的,也不去打听打听损失有多少。



@nevergg:胜算比较大的,对方收了你的预付款,如果违约要赔偿同等预付款金额!还有其他的费用的。



@呵呵毛:现在不光是赔偿问题,房子升值的金额都要赔偿,一告一个准,法院倾向于买房人。



@jscz_belami:可以去打官司,要求继续执行合同。这个是有胜诉判例的。



@ζ黑色柳丁﹏:这样的案例是可以告的,当时是4个人都同意卖房的,而且都签字了(老头没自主能力,办理了公证手续)。这样即使是老头去世了,那么剩余3个大概能算继承人应该先办理继承在履行合同卖给买家,现在的问题是老太婆看涨不想卖了,而且都网签过了,钱也都在资金监管账户了,那么就由不得卖家了,因为网签时候手续都是全的,也就是说在政府公证下这个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了。其余的都是后面的过户手续了,如果卖家要违约也是可以的,赔付房款20%? 感觉楼主先协商,协商不成在走法律途径,并要求卖家赔偿违约交付房子的违约金。



@牛牛老婆:能赢的,只要有合同,我同事也是这种情况,房东看房价涨了,死活不肯买,不肯过户,后来打了官司的赢的。


咨询过当事人,

他表示目前已经在走法律程序,

希望是个好结果。

也希望大家看到此事能长个心眼。

还望懂法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

#这个案子究竟胜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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