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公安、将军中学回应广大网友关注的810扰乱单位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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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兴国县将军中学门口的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将军中学全过程处理此事的教师曾星对此事进行了回应: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今天,我怀着极其沉痛的心情,悼念我们的学子王欣怡同学。
我校初中部王欣怡等40多位同学自愿参加由北京京师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夏令营活动,25日在研学旅行团的老师的带领组织下,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出发,前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高炮训练营参加由江西省赣州市京师汇组织的、北京市京师源教育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的研学旅行活动,于2016年7月28日晚上22点左右,在营地(北京市民兵训练营)突然晕倒,然后由当地驻军的军车送往北京市航天七三一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于2016年7月29日20点10分死亡,医院诊断死亡原因急性脑血管病,现遗体存于航天七三一医院太平间。
王欣怡同学离开了我们,我们对忽然病逝的王欣怡深感惋惜和悲痛。
王欣怡同学病逝后,学校非常重视,立即委派钟付尘校长、副校长凌福根、王文波和冯祖斌两位主任和我协调处理欣怡同学后事和家属来京,积极召集各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开始,家属提出赔偿50万的要求,涉事四方都聘请了律师和进行法律咨询,根据法理,因自身疾病导致身亡,自身和家属要负主要责任,其余各方负次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前期与学校一起要求京师源、京师汇予以赔偿,之后,通过律师等多方协商提出预付30万保留诉权的方案,后来经学校与各方沟通协商达成京师源10万,京师汇3万,学校出于人道主义,尽力安抚家属,在没有过多责任的情况下,也表态愿意预先垫付10万共23万先处理后事,家属保留诉讼权,各方均表示坚决执行法院的最终判决的协议,但到最后在准备签协议时,家属突然翻盘,不接受协商调解,没说明理由要求学校一次性付清家属48万了结此事。学校出于更好处理事情的高度,又提出增加2万,三方共预付25万处理后事家属保留诉权的做法,但家属方不答应并一口咬定要学校一次性赔偿48万,若不答应,马上回兴国,准备到校闹事。事情发生后学校非常重视,我们一行五人专门留京负责安慰家属,协调各方商讨善后事宜,多方找人向北京和赣州公司索赔,与家属反复座谈,谈判非常艰难。现在家属要求很高,矛头指向没有太多责任的学校,我作为亲历者觉得实在痛心,学校也表示将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学校的和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协助家属处理这一事情,以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将军中学教师 曾星
(以下来源:兴国公安)
关于 “8.10”扰乱单位秩序案的情况通报
2016年8月10日上午,兴国县将军中学发生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7月25日,兴国县将军中学初中部学生王某怡在研学旅行团老师的带领组织下,前往北京市丰台区某高炮训练营参加由赣州市京师汇组织、北京市京师源教育有限公司承办的研学旅行活动。7月28日22时许,王某怡在营地宿舍突然晕倒,经当地驻军用军车紧急送往北京市航天七三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7月29日20时许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系急性脑血管病。
事发后,赣州京师汇、北京京师源教育有限公司及兴国将军中学等单位与王某怡的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协议。
8月10日8时许,王某怡的父亲王某芹、母亲谢某君纠集亲属二十多人,在将军中学门口摆遗像、烧纸钱、喊口号,并用汽车堵住学校大门,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及教学环境。
接到报警后,我局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及潋江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10时许,在反复的法规宣讲、耐心劝说、严词警告均无效的情况下,我局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王某芹、谢某君、王某梁等19名主要人员依法传唤至我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兴国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
据了解,兴国县将军中学由广东深圳青年企业家陈远奎2003年投资兴办的一所民办中学。2009年5月,被省教育厅晋升为“江西省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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