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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不能把车借给你!”刷爆温州人的朋友圈

2016-09-30 温州草根新闻

临近十一黄金周,不少有车的小伙伴,估计会遇到一些朋友借车的要求,这可以说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弄不好,搞得朋友之间产生矛盾。那到底是借还是不借呢?往下看!


据报道,一位车主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车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借车这事本身是有风险的!作为车主,是有连带法律责任的,出一次事可能就要承担上百万的损失。还不警惕?!再看看下面这些案例↓↓↓



案例一


某车主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 飞下十二米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而这位车主面临着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案例二


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部长安牌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今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还是将车借给了罗某。罗某在行驶途中,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受到损伤。


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认为罗某和童某两人共同的过错导致了本次事故,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和罗某支付赔偿款6.4万元。






案例三


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虽然这些案例都让人触目惊心,但事实上,很多人还是碍于情分把爱车借给了别人!


所以,你得大胆说出来: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尤其不能借给刚喝过酒的朋友!




非借不行,应该注意些什么?


如果出于某些原因,你实在推脱不掉,怎么办?再仔细看一遍,你把车借给别人,如果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有:


1、 借车人没钱赔偿

  

如果车主无过错、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就倒霉了。


2 、借车人酒后驾驶

  

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他赔不起的都要你买单。


3 、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


4 、借车人又转借第三人

  

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5、 车主借车有过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如果非要借车,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而且,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实在磨不开面子,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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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全接触、魅力上海、中江生活网、华声在线、湖南交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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