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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新规!留出“视线通廊”!

大楚网 2022-01-14

12月15日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市出台《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要求该市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湖、望山的“视线通廊”,并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让城市的碧水蓝天绿地与高楼大厦交相辉映,助推城市能级和品质双提升。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大量湖泊与山体与城市的建设区相融合。“如今,市民对于城市风貌和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规划部门不仅要保护好城市的自然资源,更要在滨水临山地区打造有序、靓丽的城市空间,让城市风景线、天际线,以及身边更多的风景,一览无余地‘还景于民’。”为此,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空中心于今年2月份,启动了对原有规定的修订工作。



新《规定》将政策管控范围由之前的中心城区,扩展至全市域,包括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江边、湖边、山边地区。江边地区区长江、汉水水系蓝线为基地,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湖边地区以湖泊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山边地区以山体本体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共涉及长江、汉江、109个湖泊、127座山体的周边区域。


《规定》针对城市设计提出的要求是:在编制滨水临山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时,应注意建筑色彩、风格、体量等与江、湖、山的协调关系,重点明确主要观赏视点、整体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群体组合关系等控制要求。具体而言,就是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湖、望山视线通廊。项目用地临江、临湖、临山一侧宽度不足2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30米(可含相邻地块建筑退距和城市道路宽度);超过200米且不足5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30米;超过5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50米。除必要的地下空间附属设施外,视线通廊内应以绿化景观功能为主,确保视线开敞性。



《规定》还融入了城市天际线的管控研究成果。针对很多高层建筑“一般高”,导致城市风貌比较呆板的问题,规定提出,滨水临山地区建设项目应有高度梯度变化,且高度之间差值应不少于20%(以高度较高者为计算基数)。江边及湖边地区建设项目中的一线与二线公共及住宅建筑布局应前低后高,建筑高度之间差值应不少于20%。滨水临山地区建设项目中的公共建筑造型应简洁大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住宅建筑外立面应进行公建化设计,阳台应进行封闭式处理,并加强屋顶设计。对于山边、湖边的建筑高度,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临山建筑方面,要以山脊线为基准,划定一条高度控制线,建筑高度不能突破这条线。在湖边地区的建筑高度上,规定沿用了原规定的成功经验:不得超过建筑距湖泊绿线的距离。


此外,对于东湖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生态底线区、生态发展区、特殊高度管控区等区域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来源:湖北日报讯 (记者成熔兴)
责编: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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