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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超“被出轨”仅获赔10万元,谣言永远比真相传播得更快,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2016-03-30 赵绮思 南都全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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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九个月,今天上午,“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宣判。

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 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圈内老鬼 @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 分别给付@邓超 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

一审宣判后,邓超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不上诉。看得出来邓超不为赔偿只是想要道歉。

2015年,“邓超出轨”事件曾经一时间喧嚣尘上,而事件当事人邓超在第一时间将造谣者起诉到了法院。截至起诉之日,“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阅读量达6.1亿,有26万人参与了讨论。不得不说,莫须有的罪名给邓超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

在不实爆料出来之前,邓超在我们印象中一直是“宛若智障”的逗比形象。

与孙俪结婚多年,一直恩爱有加。

常年微博晒幸福就不说了,最后还把娘娘也跟着带跑偏……

本来模范夫妻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却在一夜之间,因为一个凭空飞来的“邓超出轨”谣言,各种诽谤、抹黑、质疑、莫须有的罪名直接落到了邓超头上。

2015年6月17日,@圈内老鬼,微博认证为“北京日报社娱乐主编”(后经证实身份为假)的博主发微博称“又一跑男出轨”,并且很快@圈贰爷 等其它帐号纷纷爆料,直指出轨者为邓超。

除了“邓超搭上嫩模遭偷拍”等情节,还把他的成年旧闻挖出,包括他与女星古力娜扎有暧昧,甚至连与他合作《新倚天屠龙记》的安以轩也被卷入。

这一系列爆料微博迅速发酵,“跑男成员出轨”的消息一出,网友纷纷揣测跑男中哪位明星出轨了,尤其队长邓超成为了“众矢之的”。不少博主在爆料之后称自己已经被邓超公司公关了。

然而这时候,第一轮打脸出现。有北京日报的记者出来辟谣,声明@圈内老鬼 “北京日报社娱乐主编”的微博认证为假,@圈内老鬼 当晚立即被封号。

但造谣者并没有因此狗带,为了制造所谓“确凿的出轨图”,@圈内老鬼 另开小号,还扒出了2012年邓超与江一燕的旧料。

不过,这一假消息同样很快被卓伟pia pia打脸了。

然而至此,虽然没有一张照片,没有任何实锤,只有几个娱乐博主的几条微博,却还是已经有不少网友都相信了“邓超出轨”一说。

而在这场闹剧中,无疑要感谢的是邓超亲友团的最大信任,天一亮就挨个出来替他做“发声练习”。

邓超的丈母娘力挺女婿:“我们邓超是绝对不会出轨的!”

和邓超合作多年的俞白眉则以另一种方式调侃道:“负责地说,过去几年里,如果有嫩模,只能是我。”

孙俪随后也转发祝福两人。(好基友,一辈子啊。)

有了“皇家亲友团”的支持,6月18日一早,邓超就在微博贴出各种爆料截图合集,轻松吐槽道:“等半天就给我看这些?”

随后,邓超工作室发出严正声明,表示将追究各责任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事情发展到这里,再来看当初爆料的博主们,此时的态度已然十分有趣。

@娱乐圈揭秘 拒不认错,相反而是十分高冷地说,邓超已经进入他们八卦号的黑名单,此后他的人生将会活得很累。(不好意思……不过看到这里我笑了)

@圈内老鬼 已经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发布微博称:“因有人向我爆料,故而发了一条跑男出轨微博,后经查证该爆料为不实消息,随后也立即删除该微博,这也让邓超等人无辜牵扯其中,在此我郑重道歉。另外,微博上自称是我的小号都非本人,请大家不要相信。今后我也将严格遵守微博相关规定,多多传递真实客观的正能量信息,最后感谢粉丝对老鬼的继续支持,我会一直支持国产偶像,感恩!”

而在立案调查期间,邓超的立场也一直很明确,相信法律,低调处理,决不妥协。

“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一度引发各方关注,娱乐圈似真似假的各种消息一直层出不穷。其实除邓超外,还有一些明星选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声,对娱乐圈风气同样起到了很好的肃整作用。

章泽天
获赔25万全捐赠公益

2015年11月2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章泽天诉华汉和成小飞两起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奶茶妹妹胜诉。

此前,华汉和成小飞曾分别在微博发布“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奶茶妹妹新男友曝光,因欲踏入娱乐圈结新欢”的虚假消息。

章泽天对法院判决表示满意,她表示,会将所得赔偿共计25万元捐赠给京东公益基金会,用于支持公益慈善事业。

周杰伦
胜诉获赔8万元

2015年6月4日,周杰伦将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称其公众号文章对自己造成名誉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北京人和书画院在其“微秀生活”的微信公众号登载了一篇名为《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吧。天会收你》的文章,文中出现了周杰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以及祖父母曾经都是日本人,更出现了“日本汉奸”、“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以及“贼眉鼠眼”等等这类恶毒词汇。

经过法院审理,经营“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书画院构成侵权和诽谤,一审判赔周杰伦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其实……记得QQ空间有段时间特别多黑他的文章,心疼小公举。

章子怡
跨国官司获胜,获39万港元讼费

2012年5月29日,香港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壹周刊》未经查证即转载来源于美国博讯新闻网关于章子怡的报道,称章子怡涉嫌与高官、富商存在不正当性交易并获利7亿人民币。

章子怡认为,这次事件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委托律师团队发起跨国诉讼。洛杉矶时间2013年12月14日,博讯新闻网刊登道歉声明。2014年1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颁令《苹果日报》及《壹周刊》需向章子怡支付39万港元(约30.4万元人民币)讼费。

范冰冰
胜诉仅获赔五万,表示无奈

因被诬陷策划章子怡“情妇门”,范冰冰起诉毕成功和黔讯网。

2012年,香港某报刊登了一则“章子怡因情妇说被限制出境”的新闻,之后,编剧毕成功发辫言论称,范冰冰是章子怡负面消息的幕后策划,同时,黔讯网刊载了《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的新闻。

该案件终审判决为:范冰冰胜诉;毕成功及黔讯网向范冰冰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分别赔偿范冰冰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和3万元。对此,范冰冰的一席话道出了许多明星的心声:“我问过律师了,他说这是目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很正常的一个标准。所以我深刻地觉得,在中国,名誉不值钱。今天让他们赔的是5万元,但如果换作是赔500万元,那这种恶意中伤的事情还可能卷土重来吗?”

之所以绝大多数明星在面对有损自己名誉的不实爆料时仍然采取容忍态度,其实原因都不外如此。以“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为例,耗时大半年,程序繁琐复杂,然而却因为处罚过轻,根本达不到惩戒的力度,长此以往恐怕难以抑制谣言的势头。有不少网友质疑,几万块,不过就是这些营销号的一条广告收入而已吧。

因为造谣成本太低,竟直接导致了造谣者的气焰嚣张。

法院找不到被告,@圈内老鬼 博主夏学敏电话已暂停服务,法院向其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被退回;@娱乐圈揭秘 博主雷善慧经电话确认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但明确表示将不会到庭应诉,@圈贰爷 博主郑永煌首次接听法院电话时,一开始承认是本人,后改口是郑永煌朋友,之后电话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向其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央视新闻 责令被告:“请你们端正态度。”

在今天的庭审中,邓超本人并未到庭,而是委托两名律师出庭,和开庭时一样,夏学敏、雷善慧、郑永煌三名被告仍然没有到庭,被告席空无一人,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截至目前为止,三名被告中只有@圈内老鬼 依照法院判决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

有网友感叹,谣言永远比真相传播得更快,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相对于话题的火爆程度,造谣的成本太低,这大概是营销号造谣肆无忌惮的原因吧。

撰文:赵绮思
编辑:刘卫华 实习生 赵绮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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