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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居住权登记启动!
《通告》明确,居住权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其中,以合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设立或者确认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
居住权人的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义务人等发生变化的,居住期限、居住条件和要求等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居住权变更登记;
居住期限届满、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居住权消灭的,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居住权消灭的,居住权人死亡的,因不动产灭失或者被征收办理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的,可以依法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
为便于居住权登记申请人办理登记工作,我市制定了不动产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并制作了不动产居住权合同范本,确保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权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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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汝平 通讯员:周顶 史晓雯
编辑:海博 校审:奚婷 审核:邓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