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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还是打女人?

爱与生命管理 爱与生命 2022-08-23

这两天,“唐山打人事件”连上20多个热搜,几乎成为全体女性的噩梦。


一段3分钟的监控视频,也在网络上流传:6月10日凌晨2点过,河北唐山某烧烤店内,三名男子拽着白衣女子的头发,拖到店门口,一脚一脚踹她的脸,把椅子和啤酒瓶砸向她。


三男子正将白衣女子拖到店外

(图源:微博@迷惑新闻大赏)


一旁的女性朋友试图阻拦,也被在场男性一拳抡倒在地......之后,女性受害者满身鲜血,躺在医院的图片,更激起了广泛民愤。


据央视新闻报道,6月10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在视频中,网友也能看到,这场残暴围殴的开端,是因为其中一名男子试图性骚扰店内一位女子,遭遇拒绝。


每一个去帮助的女生都被打了

(图源:微博@无边桃炎)


昨天,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回应:九名涉案人员已被全部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警情通报

(图源:新华社)


这场事件让许多网友感到恐惧的点在于,被打的几个女孩,几乎称得上是“完美受害者”:“她们没有穿裸露的衣物,没有去偏僻的场合,没有单独出行,没有去娱乐性场合”。她们只是四个女性,坐在灯火通明的、热闹的餐馆,正常地吃饭聊天。


更关键的是,被骚扰女子还满足了我们常对受害者的另一种要求:她在遭遇骚扰后,没有示弱、害怕,而是第一时间表示了拒绝。“可是你看到了,在绝对的暴力面前,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毫无作用。”


网友的热评

(图源:微博@·钮钴禄翠花·)


在对残虐行为的控诉外,这两天的舆论场,开始围绕着唐山打人事件,引申出更多讨论。其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是:这到底是纯粹的恶性暴力事件,还是性别暴力?重点在于,“打人”,还是“打女人”?


1

暴力,还是性别暴力?


许多人认为,这只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伤害案件或者滋事案件,并将讨论放置在“黑恶势力”“寻衅滋事”上——受害者的“女性”身份成为了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然而,这起案件真的只是普通的暴力案件,而与性别无关吗?被打的人是女人,值得强调吗?


无论如何解读都不应当忽略的是,这起案件因性骚扰而起,是一起男性在实施性骚扰未果后,恼羞成怒实施的伤害案件。


试想,如果当时座位上坐着的是四位男性,这些暴徒会上前“搭讪”,并摸同性的腰和后背吗?


双方当事人的社会性别身份,镶嵌在了他们的行为准则当中。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这两者并非偶然,而和我们的性别文化息息相关。


施暴的男性,性骚扰不成便谋生害人之心。新京报评论员陈迪指出,由“想要女人”的心理,顺滑地转变为“想要打死女人”,正是有毒的男性气质和父权文化作用的结果。


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在家里可以肆意殴打自己的妻孩;街上的小喽啰们,可以满脸色气地对女生吹口哨;大学校园中的偷拍、互联网上对女性照片的意淫......


这些性别暴力事件,和唐山案件诞生于同样的环境之下。施暴者身上,也首先映射出同一个性别问题:“有毒的男子气概”。


爱尔兰公益短片:《男子汉不能哭》

(图源:@a土人)


美国莱特学院心理学家库柏斯(Terry Kupers)将“有毒的男子气概”描述为,意图建立支配和权威、厌女、恐同和暴力倾向的集合。即一个男人若想证明自己是男人,往往表现出对女性强烈的贬低、控制欲望和维护旧有性别分工的尝试。


其次,父权社会的性别文化,将“女性”视为“物品”,归于“从属地位”,同时要求男性处于霸权的、主导的地位。


而被一个“客体”拒绝的男性、不拥有女性的男性,在父权结构中,就会被排斥在边缘位置:“你被女人拒绝,你还算不算个男人?”


男性在父权结构中,对于“算个男人”有着极为强烈的欲求。这也是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提到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男性的自我认同,需要构建在物化女性、占有女性的基础上,而一旦一个男性在占有女性一事上失败了,他便被同性群体排斥在外。


简单来说,就是“丢面儿了”。


这是唐山男子试图性骚扰女性,遭遇反抗后恼羞成怒的原因。也是事后在许多评论区中,男性网友认为视频中的女子“该被打”的原因——“谁叫你不给男人面子?”


性别不平等的文化,也由此体现了:毕竟,对男性来说,性骚扰未果的威胁,是无法证明他的“男子气概”。而对女性来说,拒绝性骚扰,则可能被暴力殴打。这类网友发言,就像在说:“你被打进ICU算什么,他可是丢了身为男人的面子啊。”


《绑定(第一季)》

(图源:豆瓣@秃炮怪)


199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提出了“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概念[1],明确指出: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家庭暴力、贩卖妇女和强奸等行为都属于针对妇女的暴力。


《宣言》还强调:“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历史上男女权力不平等关系的一种表现,此种不平等关系造成了男子对妇女的支配地位和歧视现象,并妨碍了她们的充分发展……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严酷的社会机制之一,它迫使妇女陷入从属于男子的地位”。


唐山案件的行为模式并非个例,它和无数的性骚扰、性侵害案件一样,和无数的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案件一样,属于性别暴力的范畴。性别是男性在性骚扰失败后,成为施暴者的原因,也是女性反抗后,成为受害者的原因。


2

“别再只跟我说,学会保护自己”


“以后晚上少出去吧”“夏天还是要多穿点”“找个男朋友吧,一个人很危险的”……


暴力发生过后,除了彻骨弥漫的绝望和恐惧之外,这些“解决办法”也随之被提出。恐惧,来源于对力量对比的绝望、来源于面对系统性不公的无力感。


然而,这些“解决办法”真的有用吗?


印度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剧照

(图源:豆瓣)


2017年,印度热播的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中有这样一句台词:“我教了我的女儿二十年,让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对于性别暴力,我们早已花了太多力气,教导女性学习自保,却鲜有人从小告诉男性一些朴素的道理:不要打人、不要施暴。


事实上,更有用的办法,早已在别的地方提出过。譬如,美国女童梅根的遇害催生了性犯罪者资讯公开制度[2],韩国赵斗淳案件促成了《性暴力特殊案件法》的修订[3],台湾地区的彭婉如遇害案、邓如雯杀夫案等案件,提高了公众对性别暴力议题的整体认知,直接推动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骚扰防治法》和《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系列性别平等法律的出台。[4]


在所有的办法之中,性别平等教育尤其重要。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5],呼吁创造一种性别平等的教育和社会环境,消除妇女歧视和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可见,想要女性作为人活着,除了教育女性自我保护外,也并不是毫无办法。关键在于,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注意到、什么时候愿意去解决。


需要知道的是,性别平等教育本身也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正确的性教育,不只针对潜在的受害者,强调自我保护与识别危险,还教育所有人,践行性别平等、尊重ta人性自由,让孩子不成为潜在的施暴者。


以刘文利主编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已下架)为例,二年级上册的内容中,便提倡破除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等传统性别观念,提倡男孩和女孩同样细致、同样坚强勇敢、同样独立自主,从而打破性别刻板印象的桎梏。[6]


《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二年级上册32页


三年级上册的内容中,提出“传统的社会性别是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是压迫,也是对男性的限制。随着时代发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三年级上册33页


这套《珍爱生命》全面性教育课程涵盖小学1~6年级,设计了六个单元:家庭与朋友、生活与技能、性别与权利、身体发育、性与健康行为、性与生殖健康。每个单元、每个年级2个主题,1学年12个主题,从1年级到6年级共72个主题,每个主题1课时。其中,教授性别平等、预防暴力和校园欺凌的相关主题达到37个。


《珍爱生命》全面性教育课程主题框架

(图源:见尾注7)


试想——如果这样的全面性教育能够在所有学校推行,孩子们从小就学习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长大后,又如何会想要去性骚扰ta人、如何会因为性骚扰不成而施暴,又如何会有“性别对立”之争呢?


刘文利作演讲:“(通过性教育)我们希望孩子能同时具有健康、福祉和尊严”

(图源:《人物》杂志“年度面孔”第一期)


性别暴力背后的因素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我们由衷希望,不要只在伤害之后才想到性教育,不要觉得恶性案件只是他人的不幸,更不要让性别暴力事件背后的种种因素继续影响孩子。

性别暴力的恶之循环,必须依靠全面性教育予以打破。


3

打人,还是打女人?


在案件发生后,亦有许多男性感到疑惑,一起恶性治安案件,怎么就在成为了性别问题后,矛头指向了自己?这起案件,到底和男性个体有什么关系?


这种不快感和疑惑也形成了不小的声浪。许多人喊出了“勿将唐山事件上升为性别歧视”的口号。


确实,如此恶劣的案件,在绝对数量上并非众多。如果我们把所有的性别暴力行为,按照程度排在一个坐标轴上,左侧是跟踪骚扰、偷拍意淫等,往右则是性剥削、强奸、殴打。唐山案件就处在这个坐标轴的右侧,程度较重。


性别暴力程度轴

(图源:作者@猪头法师自制)


但同时,它与坐标上的其它案件一样,仍是根植于历史文化土壤、基于性别不平等的结构性暴力。


如果仅仅将其作为治安案件看待,那么无论如何组织“扫黑风暴”,对犯罪团伙重拳出击,都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执法运动。


唐山事件的本质,就是性别暴力。针对唐山事件的后续舆论发酵,更给它带来了无可否认的性别烙印:许多女性得知此事后的第一反应是,再也没有了在公开场合中拒绝性骚扰的勇气。


唐山事件,给更多女性带来了心理伤害

(图源:公众号莓辣MAYLOVE相关文章评论区)


在下一次的性骚扰中,是否能鼓起勇气拒绝而不会有生命危险?面对下一个来自己这里“展露自信”的男性,能否自由地袒露自己的不快?


性别暴力早已从线下弥漫到线上,给更多女性带来了集体的心理伤害——我们不再能有底气,能对这样的问题做出回答。


事件当晚,《男性可以为支持女权主义做到的35件实事》一文又重新被疯狂转载——在女性的集体无助中,在法律的滞后中,在下一代的性别平等教育仍然遥远的现实中,大家开始希求于身边的男性发生改变。


再次被爆转的文章

(图源:公众号“日刻”)


这篇文章提出35条建议,尝试呼吁男性以具体、简单的行动参与性别平等实践,比如:

 

第4条:给女性留出空间,即使你不是那种真会对女性造成威胁的男性,也请不要随意离她们太近,因为她们没法在大街上判断出你到底危不危险。

 

第31条:如果你在酒精或者毒品的作用下可能会对女性有失礼的行为,那就请你不要摄入酒精或者毒品


这些建议,并非是将每个男性个体视作假想敌或者犯罪者,而是指出性别不平等下,女性正在遭受的危险与歧视,并发出共同行动的呼吁。


呼吁男性,理解恶性案件对女性造成的安全恐惧、理解性别歧视文化和刻板印象给女性施加的诸多不公、理解性别暴力的结构与文化背景。更呼吁所有人,接受性别平等的理念原则,加入这场与人性之恶的斗争之中。


如果再多说一句:这并不是“男性可以为女权做些什么”,而是男性,为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人、一个学会尊重他人的人、一个不被父权制和有毒男子气概荼毒的人,本应做什么。

 

回到开头的问题:打人,还是打女人?


当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女人”在这个社会中,并没有被完全当“人”看?


当我们真的到达那样一种社会,即打人事件发生后,我们不用再强调被打的是女人。当有一天,人的性别,真的与ta所遭受的风险大小完全无关时,我们也许便可以真的如此坚定:重点是打人,而不是打女人。


名家名作丨胡适:女人也是人

(图源:公众号“大学生们”)


因为那时,我们已有了一个朴素的共识:《女人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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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唐山事件中,施暴者为何会这样残暴地殴打女性?

你觉得我们应该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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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13日晚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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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获赠近期热议书籍《好不愤怒:女性愤怒的革命力量》一本。



参考文献

向上滑动阅览

1.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1994)。

2.    龚志.梅根法案:令人心碎的往事与法律的改变.中国妇运,2013(07):44-45。

3.    “素媛案”性侵者赵斗淳出狱引发的韩国司法制度争议.BBC NEWS.2021年1月5日。

4.    陈炎辉.从白玫瑰运动谈性侵害犯罪防治.清流月刊,2003(01):9-10。

5.    联合国妇女署《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1995)。

6.    刘文利主编.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全12册),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017。

7.    郭凌风,刘文利,李雨朦,刘爽.全面性教育对基于性别的校园欺凌的预防作用.教育科学研究,2021(04):72-78.

8.    李偉敬.臺灣性別平權制度規範之分析:以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核心,政治大學博士論文,2016。

9.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国际社会反对针对妇女和女孩的暴力相关法律政策及部分经验.中国妇运,2013(10):36-39。

10.  张璐.针对妇女暴力的全球治理与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07):115-129+158-159。

11.  戒能民江,朱丽君.针对妇女的暴力以及社会性别规范.环球法律评论,2003(02):150-157。

12.  《当众侵犯与殴打,为什么【旁观者介入】十分关键?》,载微信公众号:娜个Tina,https://mp.weixin.qq.com/s/ibDwwIJS3tKie2PkSK3w9A。



撰稿丨猪头法师 齐寒 柚子 leah

编辑丨晨曦 达生

排版丨噜咔

校对丨Fauna

视觉丨小伏

刘文利性教育工作组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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