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现场
微信号:qz7756
点击关注可加微信
点我关注
---------- 钦州现场 2018-05-11 ----------
就在5月10日凌晨,灵山警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有新动作,这些人摊上大事了……
▲集结队伍
凌晨5时,灵山警方组织警力深入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石龙村委会对一起寻衅滋事案的涉案人员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5月2日,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石龙村委会的廖某平、谢某迅等人以 “进村偷小孩”为由,组织本村人员随意拦截、殴打他人,造成他人受轻微伤。廖某平、谢某迅等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性质较为恶劣、危害性极大,属黑恶势力性质犯罪行为。经调查取证,县公安局依法立为寻衅滋事案进行侦查。
为维护法律权威及社会公平正义,县公安局于5月10日凌晨5时组织警力冒雨深入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石龙村委会对案件涉案人员实施抓捕,成功将涉案人员廖某平、谢某迅抓捕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重申,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法律权威。同时,敦促其它违法犯罪人员及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为建成“平安灵山、和谐灵山”共同努力!
刑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钦州市公安局印发的《钦州市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中希望市民提供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是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相对固定区域和行业内部为所欲为,横行不法,欺压百姓,扰乱公共秩序,集各种违法犯罪于一身的恶势力团伙。
三是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族霸、村霸、乡霸、路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四是强占各类农贸市场,强行垄断交通运输、物流托运、商品批发、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等行业及矿区、林业、滩涂等能源领域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海霸”等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行向业主索取“保护费”,侵害投资者利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受雇于他人,充当打手,采取绑架、恐吓等手段代人索要债务,插手各种经济纠纷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在景区周边、车站、码头、旅游公路沿线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社、黑车、黑导等欺客宰客,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违规活动。
六是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八是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是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阻碍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的行为及黑恶势力犯罪的“黑后台”和“保护伞”。
十是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利用黑恶势力强迫、威逼职工退股、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
来源:灵山公安、钦州港公安
如果发现涉黑、涉恶势力或者团伙
请报警:110
热门推荐
得不偿失!图省油挂空挡滑行,钦州货车闯祸致1人死亡
详情点击
暴雨来袭,325国道两台大货车相撞翻车,伤亡不明…
详情点击
诡异!视频还原平吉加油站旁被碾摩托车司机生前5秒
详情点击
愤怒!六硍一个约2岁的男孩竟然被人狠心丢弃在垃圾池旁
详情点击
详情点击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钦州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