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抢劫敲诈勒索、威胁村干部...钦州这个"村霸"团伙终于混到头了!
---------- 钦州现场 2018-08-11 ----------
有这样一些人
拉帮结派无恶不作
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产
敢作恶
下场就是...
浦北警方破获浦北县首起涉恶类"村霸"团伙案件
打掉了以叶某鹏为首的涉恶团伙
铲除了危害一方的毒瘤
浦北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时,发现了以叶某鹏为首的涉恶团伙一直作恶于龙门镇新丰村委一带,作案手法恶劣,犯罪气焰嚣张,做着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和危害当地治安的事情,涉及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同时该涉恶团伙,经常威胁村干部和群众,企图插手村里事务,为谋取不法利益损害村集体利益,意图把持基层政权,罪行昭彰。
当专案组在深入村委进行摸排调查时,当地群众由于长期受叶某鹏等人的欺压,对其恶行敢怒不敢言,造成取证难度大。为了突破该案,专案组一方面开展宣传,加大涉恶线索摸排,发动群众积极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加大侦查力度,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叶某鹏为首的涉恶团伙的组织脉络,作案手法,以及作案习惯,只待时机成熟,一举铲除该祸害一方的毒瘤。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7月3日、7月11日,浦北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分别在龙门镇新丰村委和钦州市将该涉恶团伙成员叶某丰和该涉恶团伙主犯叶某鹏抓获。经审讯,叶某鹏、叶某丰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浦北警方依法对叶某鹏、叶某丰等涉恶团伙成员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还没完
浦北县检察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8月9日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并以抢劫罪当庭对被告人张某优判处
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据悉
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浦北首例被判处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浦北县检察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8月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以抢劫罪当庭对被告人张某优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据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浦北首例被判处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现年30岁的 张某优是广西合浦县常乐镇人,因涉嫌抢劫,2013年4月18日被批准逮捕,今年5月2日,一直潜逃在外的张某优被抓获并被执行逮捕。
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优以及梁某炜、邓某欣(两人已判刑)等人组成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在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和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范围内,持刀等器械蒙面入户、入商店实施抢劫共七起,其中张某优参与实施抢劫四起,共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7858元。
浦北县检察院对该案非常重视,指派副检察长韦锦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从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要件进行严密论证,指控张某优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纠集者和主要成员相对固定,在相对固定区域内,多次实施暴力犯罪,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合议庭经过审理采纳了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优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本文由钦州现场编辑发布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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