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一男子开皮卡上路被罚款1500元并拘留4天,只因他忽略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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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现场 2018-09-27 ----------
“无证驾驶不是罚款就可以了吗?"
"怎么还要拘留的?"
面对冰冷的手铐和拘留四日的处罚决定
这哥们傻了眼
这还要从中秋节那晚说起
2018年9月24日晚21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五大队在辖区钦州港大道市场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夜查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涉牌涉证、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行动中许某驾驶的皮卡车在例行检查中被民警拦下,由于许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依法对许某驾驶的皮卡车做暂扣处理。
26日早上许某来到五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民警经过查询后发现,许某竟然是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许某回答说:“我已经报名参加了小车驾驶证的考试,并且就差科目四就可以取得驾驶证了,以为已经可以开车了。”民警严肃的说:“虽然你报名了考试,但并未完全通过考试,也未取得驾驶证,所以你私下驾车的行为仍然属于无证驾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保险也会拒赔。”最后经过报请港区公安分局同意,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许某处以罚款一千五百元,并处拘留四日的处罚,而由于上述处罚,许某之前的驾考成绩也将面临取消。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当日下午,五大队民警将许某送至钦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更惨: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交警提示:报名驾照考试期间,虽然掌握了部分驾驶技能,但是因尚未取得驾驶证,所以仍不能单独驾驶机动车。并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也会因此拒赔,广大学员切不可心存侥幸。
无驾驶证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安全最重要
请认真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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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钦州现场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港交警大队、驾培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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